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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2024年上半年关于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2024年上半年关于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体系统队伍结构,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技术队伍建设,江油市启动2024年上半年教师公开考核招聘工作,拟公开考核招聘3名事业编制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拟公开考核招聘教师3名(详见附件1)。相关公告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rsks.com.cn/)、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angyou.gov.cn/)上公布。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主要面向专业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往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一)具有以下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满18周岁,具体条件以附件1为准。

  3.往届毕业生须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等。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5.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愿意服从组织调剂安排。

  6.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服务协议(含试用期)。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江油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8.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9.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10.定向、委托培养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11.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直接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13日12:00。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等内容,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资格条件相符的职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名时应真实、准确填写《江油市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审核表》(以下简称《报名审核表》,详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且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完整。报考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方式:报名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审核表》扫描件按要求命名打包传至指定邮箱。

  邮箱:408797884@qq.com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老师   0816-3221246

  邮件标题和压缩包名称格式统一为“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如“张三+XXXX”。

  (4)资格初审:时间截止2024年5月14日17:00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短信或邮件进行反馈。资格初审合格者,携带打印的《报名审核表》以及个人资料(见下文现场资格审查所需个人资料要求),按后续公告要求的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根据安排参加面试考核,若有调整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详见后续绵阳人事考试网和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公告。

  (2)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持《报名审核表》(附件2),携带并提供以下清晰、完整的个人资料,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

  ①居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片1张;

  ②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包括学习类型、学习形式、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③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①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②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意事项: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将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面试考核

  1.时间及地点

  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请报名者保持通讯畅通。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特别提示:如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之比超过1:30的,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初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3.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三)体检、心理测试及综合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若面试成绩、主评委分数均相同,则按副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

  1.体检、心理测试工作在符合相关规定标准的医院进行。肝炎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其他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怀孕需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的,须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证明。

  2.用人单位对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3.因体检、综合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报请主管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共同商议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1.公示。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2.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送交招聘单位。

  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上述材料者,或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有关调整、补充、提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江油市人民政府网站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江油市委组织部、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

  江油市纪委监委驻江油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816-3230749

  咨询电话:

  招聘条件咨询电话:

  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0816-3221246

  人才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江油市委组织部  0816-3223055

  招聘政策程序咨询电话:

  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6-3227286

 

  附件:1.江油市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江油市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审核表

 

 

中共江油市委组织部    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油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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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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