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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市牡丹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菏泽市牡丹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83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相应层次的合格学历。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岗位须取得师范专业专科及以上或非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初中教师岗位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4年5月13日及以前取得。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和选派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2022年及以前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为2016年及以前招募人员)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在部队服役满2年以上,退出现役并且退伍后到牡丹区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方可应聘;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方可应聘;在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方可应聘。以上人员应聘的,均需提供《单位同意应聘证明》(附件2)。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1.现役军人、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学历学位应聘。

  3.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全区共招聘中小学教师239名、幼儿园教师2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程序如下:

  1.应聘人员经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等环节后,参加笔试考试。

  2.根据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员,参加面试考试。

  3.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4.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2024年5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3日11:00–2024年5月17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mudan.gov.cn/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录指定报名网站,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近1个月内的二寸免冠浅蓝色背景正面证件照,无美颜,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3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要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13日11:00–2024年5月16日16:00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时,对符合应聘条件的通过初审;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

  应聘定向岗位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和材料到菏泽市牡丹区教育和体育局211室现场审核。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3日11:00–2024年5月17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每人每科40元(教育公共知识40元,学科专业知识40元),共计80元。放弃考试或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取消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不退考务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后要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如已完成网上缴费但报名网站查询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务于2024年5月17日16:00前及时与牡丹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530-5685186)。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打印《2024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24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请妥善保存,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4年5月23日9:00-2024年5月26日9:30前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在规定缴费时间内携带二代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到菏泽市牡丹区教育和体育局211室办理减免审核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乡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有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规定缴费时间的不再受理。

  网上报名、初审、缴费结束后,对招聘岗位数量与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3的,将按比例核减并调整到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最高的学科(分组别的学科以组别为单位计算比例)。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应聘非定向岗位的人员,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公共知识(一)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教育公共知识(一)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为所应聘岗位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70%。

  应聘定向岗位、特殊教育岗位的人员,笔试只考教育公共知识(二),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在牡丹区政府网站上发布。

  (二)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照笔试成绩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有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所有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须按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及材料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并提交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2024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本人签字的《2024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4.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5.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

  202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供取消应聘资格。其他人员应聘的,需提交2024年5月13日及以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应聘报名的,需同时提供本人本(专)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非全日制师范专业专科学历毕业生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成绩表(单)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表(单)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6.教师资格证书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7.应聘农村边远学校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居民户口簿(2024年5月13日及以前落户)和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

  上述材料中4、5、6、7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1、2、3原件按顺序装订。

  应聘定向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同时,大学生村官须出具签订的大学生村官合同;“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要出具团省委认定的有关材料;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还需提供签约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协议证明;在编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应聘证明。以上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应聘定向岗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供由牡丹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退役报到证明和《退出现役证》。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逾期不到者按弃权处理。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

  面试人员名单及注意事项在牡丹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非定向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从教师基本素养、基本技能、仪态仪表、口头表达能力、教学组织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定向岗位、特殊教育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凭减免手续可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面试准考证。

  (四)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牡丹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六、考察体检

  (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最后一名出现2人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标准,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及其人事档案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4〕11号)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心理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心理测试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心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牡丹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在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以应聘岗位组别或学科为单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愿选择岗位。选择岗位后,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招聘条件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我区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含试用期)。

  八、监督检查

  坚持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穿始终,严格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明纪律,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区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招聘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牡丹区政府网站(http://www.mudan.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务必登录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应聘。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菏泽市牡丹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0-5685186

  举报监督电话:0530-5685601

 

 

菏泽市牡丹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2024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一览表.pdf

附件2:单位同意应聘证明.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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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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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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