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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2024年编制使用计划,结合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县职专)实际,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名,招聘的教师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83年5月13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登记年龄为准)。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条件。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有专业要求的)。202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4年7月31以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4年5月13日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六)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4年5月13日前取得。

  (七)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八)应聘中职语文教师B、中职数学教师B、中职英语教师B岗位的须为东明县户籍(限2024年5月13日前落户)。

  (九)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十)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用人权限部门和单位同意。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东明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人员。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的情形。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09:00-2024年5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3日11:00-2024年5月17日16:00。

  报名网站:东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mzf.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准确上传和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上传照片前,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并将处理后的照片上传。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必须是:近一个月内正面免冠大头数码彩色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不佩戴眼镜,不化妆,无美颜,浅色背景),确保照片清晰、明亮、不变形、可辨认。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行网上审核、笔试人脸识别入场等影响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因菏泽市同一时间进行笔试,应聘人员报名时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或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13日11:00-2024年5月16日16:00。

  在报名期间学校选派专人查看网上报名信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小时后至2024年5月16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2024年5月16日16:00前向教体局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报名结束后,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报请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在本次招聘岗位中调整或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核减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已缴费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2024年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3日11:00—2024年5月17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放弃考试或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等原因取消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不退考务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应聘人员的缴费状态标志是“缴费成功!报名完成!”。如应聘人员已完成网上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应聘人员应在2024年5月17日16:00以前及时与县职专联系(电话:0530-7626006)。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4年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2024年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请妥善保存,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4年5月23日09:00—2024年5月26日09:30登录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初审后,于2024年5月17日09:00至16:00携带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县职专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教师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笔试阅卷、成绩统计、成绩发布,在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县职专组织实施。

  应聘县职专文化课教师岗位,笔试分为教育公共知识(一)和学科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其中教育公共知识(一)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70%。

  应聘县职专专业课教师岗位,笔试为教育公共知识(二)一个科目,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100%。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上午0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面试通知等有关事项均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mzf.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岗位,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若拟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有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一次性递补。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均可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拟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本人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并提交以下材 料:

  (1)笔试准考证。

  (2)《2024年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本人签字的《2024年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报名系统生成版)。

  (4)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应聘中职语文教师B、中职数学教师B、中职英语教师B岗位的应聘人员同时提供本人户口簿(限2024年5月13日前落户东明县)。

  (5)学历学位证书。

  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届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交学信网查询学籍网页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并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交证书取消应聘资格;其他人员应聘的,须提交2024年5月13日以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毕业证书二维码网页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同时提交本人本(专)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认定学历的,应当提供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教师资格证书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证书查询栏目网页打印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者教师资格认定能力证书)。

  (7)2024届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8)限户籍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居民户口簿(2024年5月13日以前落户)。

  以上材料按顺序排列。其中,上述材料中(4)、(5)、(6)、(7)、(8)项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1)、(2)、(3)原件按顺序装订。另须提交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3张,背面备注内容为“报名岗位+姓名”。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2024年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同意应聘介绍信》(见附件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签约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协议证明;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用人权限部门及单位出具的《2024年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同意应聘介绍信》(见附件3)。上述证明材料的落款日期均为2024年5月13日及以前。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拟参加面试前,现场照相再次录入信息。

  (三)面试

  1.面试工作在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县职专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从教师基本素养、基本技能、仪态仪表、口头表达能力、教学组织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各学科成立相应的面试小组,面试内容为现行职业中专教材。

  面试采取全封闭形式,面试教材统一安排。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结束后现场统一公布面试成绩。

  2.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核定的标准,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考务费每人70元。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学科面试组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如最后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办法确定入围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参照公务员考察标准,主要从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心理素质、工作实绩和人事档案等方面进行,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及其人事档案是否真实准确和应回避情况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4﹞11号)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心理测试的,视为放弃。体检、心理测试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对放弃考察、体检、心理测试资格或者考察、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如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办法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县职专提出聘用意见,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审核、备案,聘用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东明县编制管理,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有关保险待遇等。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将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2024年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稳妥有序进行,成立东明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办公室设在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具体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八、其他

  (一)坚持把“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穿始终,严格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明纪律,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除因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应聘人员公示后放弃或逾期不报到的,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2024年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县职专教师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四)其他未尽事宜以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特别提示:

  1.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www.dmzf.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畅通。否则,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在东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望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4.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统计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5.咨询电话:0530-72283510530-7626006

  监督电话:0530-7270597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本简章由东明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 2024年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一览表

  附件2:2024年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附件3:2024年东明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同意应聘介绍信

 

东明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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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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