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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艺术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控制总量高层次人才方案-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控制总量高层次人才方案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专门培养文化艺术人才的公立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创建于1958年,办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被誉为“艺术人才的摇篮”。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2024年拟在人员控制总量内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2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报考者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8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73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资格认定落款时间截止为2024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资历要求

其他要求

1

萨克斯教师

1

音乐表演、艺术硕士专业(音乐)、音乐(学)、音乐、音乐学,(以上专业研究方向为萨克斯)

博士研究生

 

2

钢琴教师

1

音乐表演、音乐表演理论与实践、音乐(学)、音乐、音乐学、钢琴、钢琴伴奏、钢琴演奏,(以上专业研究方向为钢琴)

博士研究生

 

3

舞蹈教师

1

舞蹈表演、舞蹈表演与编导、舞蹈(学)

博士研究生

 

4

服装与服饰设计教师

1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工业设计工程(服装设计方向)、服装与服饰设计

博士研究生;或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5

茶学教师

1

茶学、茶叶生产加工技术、茶艺与茶文化

博士研究生

 

6

古(历史)建筑修复教师

1

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中国古建筑工程技术、建筑遗产保护、历史建筑与保护、历史建筑保护与修复工程

博士研究生;或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7

教育学教师

1

教育学类

博士研究生

 

8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1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博士研究生

中共党员

9

文旅产业教师1

2

文化产业、文化产业管理、传媒与文化产业、旅游管理、旅游公共管理

博士研究生

 

10

文旅产业教师2

2

经济学类

博士研究生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27日。

  (二)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所需材料压缩打包,以“姓名+岗位序号+岗位名称(高层次)”命名,附件形式发送至福建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邮箱fjyxrsk@163.com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控制总量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扫描在同一页面)。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对应的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5.本人的工作简历及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业绩、成果、获奖情况等材料扫描件。

  6.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其中,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供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人员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畅通。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我校对完成网上报名的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在面试、考核前进行,报考者需要提交与报名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原件。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五、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学校组成2人及以上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意见和结论。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招聘的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和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和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服从学校岗位调配。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对符合学校人才引进条件的,享受学校规定的人才引进的相关待遇。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闽侯甘蔗街道学院路8号,福建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

  邮编:350100

  电话:0591-38268010

  联系人:王老师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和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纪委和学校纪委办公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118163(省文旅厅人事处),0591-87118868(省文旅厅机关纪委),0591-38268016(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附件: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控制总量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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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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