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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市第二中学等九所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襄阳市第二中学等九所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下达2024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增人用编计划的通知》(襄机编办20242以及市人社局对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指导意见和《2024年襄阳市第二中学等九所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襄阳市教育局组织市二中等九所学校公开招聘42名教师(公开招聘计划32个,高层次人才计划10。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度襄阳市第二中学等九所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 2024年度襄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联系方式汇总表》(附件2

二、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公开招聘计划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计划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合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学历证书);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5.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6.襄阳市在编教师(不含襄阳市市直学校在编教师)报考的,要求年龄条件为30周岁及以下。在报名前取得所在单位和教育局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时无法提供证明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在读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襄阳市市直学校在编教师;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1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931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2.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各类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若因相关证件未发放而无法提供的,要确保在2024930日前取得。2024930日还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按要求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57日9∶00至514日17∶00

报名窗口于202451417:00准时关闭。届时,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因此,请尽量将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不要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报名失败。

(二)报名方式:登录襄阳市人社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xiangyang.gov.cn/rsks/)→“网上报名”→“襄阳市人事考试院公众服务系统”,按提示注册登录、填写相关信息并完成报名流程。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均通过襄阳市人社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2.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的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3.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面试前向招聘单位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四)报名技术事项指南

1.由于需要填写的注册及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加快报名速度,建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记事本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

2.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请使用IE浏览器(IE8以上版本)、Chrome(谷歌浏览器)或 Firefox(火狐)浏览器来访问系统,360浏览器等其他浏览器请使用极速模式访问系统!请考生报名时务必认真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时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自动处理后上传。 

(五)查询初审结果与报名缴费、确认

1.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由各用人单位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2.资格初审时间为579:00515日下午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报考人员所报岗位未通过审核的,可以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它岗位。

4.缴费确认:202451590051724:00,报考人员缴费确认。缴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5.(鄂价费字〔200718)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用50元。

6.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先在网上报名缴费,然后于当天笔试结束后携带有效证明材料,到考务办公室现场申请退报名考务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证明由其家庭所在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证明由其家庭所在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由于报名系统须通过缴费行为确认报名,故采取此“先缴后退”办法,请予理解。

7.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45279:006112:00期间,自行登录襄阳市人社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准考证打印技术咨询:登录(报名)页面右下角“技术支持”扫码获取,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710-3607816

8.准考证和身份证作为面谈考核、笔试和面试入场凭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四、考试办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以测试学科专业知识为主,同时包含教育学、心理学相关知识,特殊教育学校岗位适当增加特教知识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笔试初步定于61日上午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请考生仔细阅读准考证信息,避免错过考试时间或走错考试地点。

3.笔试开考比例一般应达到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

4.笔试加分。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截止2024731日,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含资教、特岗)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名本次招聘考试且参加了统一笔试,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笔试成绩后加5分。退役军人报考专门面向退役军人招聘的定向岗位,不享受加分政策。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5分)×40%=笔试总成绩。“三支一扶”计划(含资教、特岗)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填写《2024年度襄阳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附件3),服务协议或合同、各项目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于20245208:3052218:00到襄阳市教育局人事科(襄阳市襄城区运动路9351509房间)办理笔试加分手续,未按公告要求按时申请加分的,视为放弃加分。

5.笔试成绩在襄阳市教育局、襄阳市人社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以及各招聘学校网站公示。

6.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二)面试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之比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岗位,由招聘学校向市教育局、市人社局申请批准后,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12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面试资格复审及缴费。面试开始前,资格复审公告在市教育局、各招聘学校网站发布。凡提供虚假资格复审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各资格复审人员需要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各一套:

1)是应届毕业生的,应提供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31寸彩色照片。

2)是往届毕业生的,应提供本人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3张一寸彩色照片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合格证书、普通话证书)。

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学校负责审核把关,并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超过时间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或取消面试资格。考生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招聘学校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合格线内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缴费工作在资格复审现场完成,已办理过笔试退费的面试入围人员,不再缴费。

3.面试开始前,在市教育局、市人事考试院及各招聘学校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4.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水平、教学能力、教研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间总计10分钟,其中说课3分钟,讲课7分钟。

(三)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因面试人员放弃、迟到等情况造成面试时只有1人参加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80分以上,否则不得作为拟聘用人选。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查询请登陆:襄阳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iangyang.gov.cn/)、襄阳市人社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xiangyang.gov.cn/rsks/

五、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管理

(一)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体检参照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增加心理健康测试内容。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若出现总成绩相同且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

出现下列情况时,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是总成绩公示后,因个人未向所在单位及教育局征求报考意见,导致一个月内招聘单位无法对拟聘用人选组织、审查档案的。

二是考核、体检不合格的。

三是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

(二)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公示

由市教育局分别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及各招聘学校网站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学校按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试用期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六、其他

本次考试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教材,也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开招聘考试的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本公告中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特别提醒: 

1.考生在考试报名特别是资格审查、面试和递补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聘单位,避免错失录用机会。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核对报考的职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考试科目、资格审查结果等重要信息,避免错失考试机会。 

3.准考证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工作需要出示的凭据,请考生妥善保管或打印多份留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处于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4.在招聘过程中,若遇不可控因素出现,必要时对有关工作进行适时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配合,及时关注襄阳市教育局网站和襄阳市人社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

七、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

附件:1.2024年度襄阳市第二中学等九所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襄阳市直学校公开招聘工作联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

      3.2024年襄阳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

襄阳市教育局        

20244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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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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