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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张家界市2024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张家界市2024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张家界市直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合理配置各学科教师,更好地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张家界市教育局决定2024年面向社会为两所市直学校(市民族中学,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一批教师,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相关规定,成立张家界市2024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张家界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计划

张家界市2024年市直学校面向社会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2名,各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岗位要求等详见《张家界市2024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报考岗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信息,通过以下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rs.zjj.gov.cn/);

张家界市教育信息网:(http://jyj.zjj.gov.cn/);

张家界市民族中学网:(http://www.hnzjj-mz.edu.cn/)。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市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学历学位,以市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市委人才办认定的结果为准。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当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张家界市教育局审查认定。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录用、聘用后与服务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其他要求

岗位表备注为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仅限2022、2023、2024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报考。

五、报考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流程

1.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5月17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张家界市民族中学(联系电话:0744–8350095,地址:市区子午西路)。

3.报名流程:见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后,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张家界市2024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一式二份)→在每份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黑色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粘贴个人照片→报考考生本人持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好照片的报名表和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等原件,到张家界市民族中学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负责报考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表意见栏签字确认(两份)→考生将其中一份报名表留存,另一份报名表交负责报考资格审查的工作人员→报名成功。

(二)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下同)必须一致。凡重复或多报及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不一致者均予取消考试资格。

2.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的报考岗位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不得随意弃考。若对招聘岗位报考岗位要求有疑问的,可直接咨询张家界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744–8223922)。

3.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各种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等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4.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需当场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上交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由张家界市教育局、张家界市民族中学、张家界市特殊教育学校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资格审查应当成立3人以上的审查小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确定的岗位招聘条件进行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认真查验核实报考人员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等原件(应当复印存档),确保真实、准确、有效,并由负责审查的工作人员签署明确的资格审查意见。未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或随意放宽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对资格审查工作,招聘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重视和加强与报考人员的沟通,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化解争议。

4.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的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五)准考证领取

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24年5月25日上午8:00至下午5:30到市民族中学党政办公室领取准考证,考生凭个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

六、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由张家界市教育局、张家界市民族中学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与分值。笔试主要测试各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在张家界市区设置考场,考生应当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3:1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经核减招聘计划后,仍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设置6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形式与分值。面试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面试前,由张家界市教育局、张家界市民族中学、张家界市特殊教育学校组织报考资格复审,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凡有关报考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的,由张家界市教育局审核认定,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明确放弃面试资格(以考生签字放弃面试资格的申请书为准)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考试综合成绩合成和排名

1.考试综合成绩合成: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考试综合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考生试卷客观题实际得分排名。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设置6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2.体检组织实施。体检由张家界市教育局、张家界市民族中学、张家界市特殊教育学校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3.体检医院及标准。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应当出具体检结论。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8:0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将毒品检测项目纳入本次公开招聘体检范畴,毒品检查且复检呈阳性的人员,将不予聘用。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不予聘用。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二)考察

1.考察人选。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2.考察组织实施。考察由张家界市教育局、张家界市民族中学、张家界市特殊教育学校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3.考察重点及方式。考察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应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填写《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表》(附件4)。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对原已就业的应聘人员,在考察时本人应当提供原服务单位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递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张家界市民族中学研究,报张家界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以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聘用及聘后管理

经张家界市教育局、张家界市民族中学、市特殊学校集体研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的学历证、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

经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应当在张家界市教育信息网和张家界市民族中学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或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确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相关市直学校填写《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附件5)和《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附件6),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自暂缓做出聘用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聘用程序。

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相关市直学校应在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九、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二)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张家界市教育信息网(http://jyj.zjj.gov.cn/)和张家界市民族中学网(http://www.hnzjj-mz.edu.cn/)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报考服务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人事科:0744—8223922

(二)考务咨询电话

市民族中学办公室:0744—8350095

市特殊教育学校办公室:0744-8223954

(三)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44—8229912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人事部令第6号、湘人社发〔2019〕1号等规定执行。对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附件1-6下载

1.张家界市2024 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职位表

2.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3.张家界市2024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4.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表

5.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

6.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

张家界市教育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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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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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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