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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2024年关于委托广东广雅中学管理的西关广雅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2024年关于委托广东广雅中学管理的西关广雅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广东广雅中学以其深厚的历史底蕴、优秀的文化基因、先进的办学理念和卓越的办学业绩成为广东省、广州市基础教育的一面旗帜,被誉为百年名校中的名校,被称为“中国近现代教育史活的见证”。广东广雅中学一直秉承 “务本求实,和谐优质”的办学理念,是一所既传承广雅百年书香正脉、又极具现代化理念的新式精英学府。

  广州市荔湾区西关广雅实验学校是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委托广东广雅中学管理的一所优质公办初级中学,它是广雅教育集团重要成员校。现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委托广东广雅中学为西关广雅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2024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关于委托广东广雅中学管理的西关广雅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非2024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证书人员〕。

  (二)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各岗位具体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要求等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关于委托广东广雅中学管理的西关广雅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

  2.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还须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相关年龄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3.报考教师岗位人员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对应的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所有报考人员所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招聘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辅修专业等非主修专业以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材料〔课程成绩单(加盖院校公章)及课程对比说明〕,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5.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6.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7.国(境)外留学归来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广州市荔湾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心理品质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9:00至2024年5月15日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网上填报资料: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3.报名有关要求

  (1)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考生现场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按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含1:3,免笔试应聘人员计入比例)。对于专业技术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视具体情况另行发布公告。

  (4)符合免笔试条件的考生需打印《“免笔试”考生情况说明书》(附件4)并手写签名,须在报名时间内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经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免笔试。如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则视作放弃免笔试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预计在2024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等以广东广雅中学官方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2.形式: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知识、专业素养、思维能力等。

  3.教师岗位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以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免笔试考生,不受上述比例限制,直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5.免笔试条件

  ①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者如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免笔试,其面试成绩为报考者综合成绩。

  ②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者如具有博士学位的免笔试,其面试成绩为报考者综合成绩。

  6.笔试成绩及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广雅中学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现场资格审查

  1.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以广东广雅中学官方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2.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本人到现场提交所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详见《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3)。

  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系统填写的情况一致,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3.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查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被取消导致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四)心理品质测试

  1.所有入围考生均须参加心理品质测试。具体时间、要求等以广东广雅中学官方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2.心理品质测试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试。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入围名单等以广东广雅中学官方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2.采取说课、模拟授课、讲题、试教等多种形式进行。

  3.面试成绩在面试时段于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体检和考察环节。

  4.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一轮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合格者的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要求等以广东广雅中学官方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相关规定实施,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报考教师岗位人员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稿)执行。如上级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后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人员须取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报考者本人放弃且符合递补情形的(因报考者本人原因,在通知时间内未能根据聘用单位管理要求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也视为本人放弃),可在同一岗位按综合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3.所有被聘用人员依据岗位表标明的岗位级别进行聘用。报考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高于招聘岗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岗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时暂定为岗位所列专业技术等级,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聘用年限,待取得所聘专业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资格并重新聘用后,才予以起算聘期。所有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教学岗位安排。

  4.获聘人员均为事业编制人员,在聘用期间按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博士研究生学历的聘用人员还可按省、市、区相关文件,经审核通过后享受安家费、住房保障、子女入学等福利待遇,但须在荔湾区教育系统至少服务5年),同时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一年;非初次就业的,若工龄满一年,试用期为半年,若工龄不满一年,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要求

  (一)港澳居民报考者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4号)的规定执行。

  (二)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考生报名后视为认同公告所有内容,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含电子身份证)不能代替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生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在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或隐瞒任何不适宜聘用情况的。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本次招聘不负责解决录用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工作等问题。

  (七)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此次招聘名义组织的任何行为,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八)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另行通知。

  (九)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十)关于各招聘岗位的相关报名和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020-81261610,020-32573920;

  监督电话:020-81261285,020-81933390,020-81958161。

  未尽事宜,由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广东广雅中学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关于委托广东广雅中学管理的西关广雅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xls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资格审查目录表》.doc

   4.“免笔试”考生情况说明书.docx

  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   广东广雅中学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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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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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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