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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教育系统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天津市津南区教育系统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为满足津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师资需求,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4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4年毕业的人员(含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的人员)。

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我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志愿,品行良好;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3日至2006年5月13日期间出生);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对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且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6.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7.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8.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政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7.现役军人;

8.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10.天津市津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11.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12.参加过邪教组织的人员;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和数量

具体招聘的岗位、数量和条件见《2024年天津市津南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由津南区教育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招聘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人事与安全科。笔试、面试工作委托专业考试机构负责。

(一)发布招聘公告

津南区教育局于2024年5月8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jjn.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16:00至5月18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4年5月13日16:00至5月20日16:00。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在没有提交报名表前,可以浏览、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表一经提交,不能再做修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招聘全过程将严格审查,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提交后暂未审核或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可报名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提交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时间内报考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重新报考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之比原则上为1:3。未达到该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的,接到通知后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于在改报期内未改报成功的,会退还考生所缴费用。

改报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14:00至16:00。

本次招聘,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办理缴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招聘下一环节资格。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复印件,于2024年5月2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00)到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6月15日9:00至11:00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6月13日9:00至6月15日9:00。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学科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综合能力。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卷满分为100分(专业知识占80%,教育综合知识占20%)。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

(四)资格复审

2024年6月25日至6月26日,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报名网址上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出现进入面试人选空缺时,从报考本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二份,正反面打印,并在反面下方空白处签字);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一式一份),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注:①英语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根据岗位要求提供,原则上要求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未要求英语水平、普通话水平的岗位,可以不提供。

②2024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可提供加盖院系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如考生通过面试,进入体检,毕业证和学位证原则上要求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③研究生需同时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进入面试的考生还需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士及以上学位需要提供学位认证报告。

特别提醒:部分学历学位证书认证周期较长,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准备,及时认证。

5.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4年5月13日前,并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

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须为2024年8月31日前,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资格复审合格者,当场发放面试通知,按照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登录笔试报名网址,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即可在该网址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五)面试

面试时间定于2024年7月6日,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现场进行试讲课,由考官根据考生试讲课的情况给出分数。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保留1位小数。试讲课不合格者不能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聘用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果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人数的情况,退役军人优先,其他考生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由津南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进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按照有关规定,不进行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应聘者本人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体检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办法确定递补人员。

(七)考察

区教育局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考察人员名单。

考察工作由津南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要求进行准入查询,依据国家和天津市关于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以上查询不通过、存在有关情形的,按照考察不合格处理,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如遇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体检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办法确定递补人员。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津南区教育局在招聘方案发布网站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岗位要求,在同一聘用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按照体检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办法确定递补人员,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公示期满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按区教育局规定时间完成报到手续。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市、区规定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的人员,区教育局将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剂分配,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津南区教育局不提供统一食宿,一律由聘用人员自己解决。

五、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和举报邮箱

津南区教育局成立公开招聘纪律监督工作小组,全程监督招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8510602  022-88511021

招聘工作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22-88510593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邮箱:jnqjyj08@tj.gov.cn

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报考人员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三)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调整后信息将通过招聘方案发布网站发布调整信息。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2024年天津市津南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天津市津南区教育局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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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常州市教育系统2026年“优才计划”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吸引热爱教育事业、学业成绩优、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高校毕业生到常州市教育系统工作,根据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我市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1名教师(进编,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校2026年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2.普通高校2025年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报名前是否落实工作单位不作限制)的人员;
  3.2025年1月1日后研究生毕业并在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报名前是否落实工作单位不作限制)的国(境)外留学人员;
  4.部分普通高校(见附件2)2026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心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不限户籍,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1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三)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6年7月31日;其他人员须于2026年1月16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四)学业优异,除博士研究生外,其他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普通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校一等及以上奖学金1次或二等奖学金2次(2次奖学金须在不同年级取得);
  2.在“双一流”建设高校(见附件3)本科就读期间,获得校二等奖学金1次或三等奖学金2次(2次奖学金须在不同年级取得);
  3.在“双一流”建设高校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校二等奖学金1次;
  4.在“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或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
  5.在普通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相应学科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师范生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师范生技能竞赛)一等奖。
  (五)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于2026年1月16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报名时暂未取得的,如已参加教师资格笔试(面试)并取得合格证明或有免试认定的,可放宽至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六)报考职校教师岗位,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七)报考英语教师岗位须取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6年7月31日。
  (八)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材料(如奖学金证明、师范类专业证明、课程成绩单等),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报名时,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规定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市教育局(jyj.changzhou.gov.cn)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材料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1.报名网址:https://jsfz.czedu.cn/fmszp/czzp/zhaopin.jsp
  2.报考研究生岗位(含高中和职业学校)的人员,每人可报考同1门学科不超过3个岗位(选择不同学校);报考本科岗位的人员,每人可报考同1门学科1组岗位(无需选择具体学校)。
  3.报名、照片和材料上传时间
  2026年1月12日12:00—2026年1月16日12:00
  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或JPE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提示:因需上传材料较多,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尽早上传)
  4.资格初审时间
  2026年1月12日14:00—2026年1月16日17:00
  5.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6年1月12日—1月17日期间的9:00—16:00
  6.对资格初审结果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6年1月12日14:00—2026年1月17日18:00
  7.信息查询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报名结束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8.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于2026年1月17日20:00前在报名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材料及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二)材料上传要求
  报考人员按照网站提示,在对应位置上传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学位相关证明材料;
  (1)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国(境)外留学人员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其中:未完成学历认证的人员,可先提供学校证明信或者录取通知书、所学课程目录(原件和中文翻译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按规定于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
  3.教师资格证书(职校教师岗位除外)。其中,在报名时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笔试(面试)合格证明或免试认定证明,并按公告要求于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奖学金证明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证明或师范生基本功大赛(师范生技能大赛)获奖证明。
  5.毕业后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在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时间为毕业后至报名时)和本人报名前的离职证明。
  6.其他材料
  (1)最高学历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2)报考英语岗位的人员提供英语等级证书;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不能明确为师范类的本科生,提供师范类专业证明(见附件4);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7.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三)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教育部专业(学科)目录和《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专业参考目录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于2026年1月22日10:00起登录报名网站打印《2026年常州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公开招聘教师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其中:研究生岗位的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时须预约教育素养评价的具体时段。
  四、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考核,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综合素养和专业能力。研究生岗位采取教育素养评价和教学能力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本科岗位采取笔试和教学能力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一)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上传材料的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考核。
  (二)考试考核地点:常州旅游商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红河路88号,详见准考证和现场指引)。
  (三)教育素养评价
  1.内容: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综合素养。
  2.时间:2026年1月24日(按照打印准考证时预约的教育素养评价具体时段)
  3.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教学素养评价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四)笔试
  1.内容: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学科知识。
  2.时间:2026年1月24日8:30-10:00,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五)教学能力考核
  1.人选确定
  (1)研究生岗位在教育素养评价合格人员中,根据教育素养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教学能力考核人选;本科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教学能力考核人选。
  (2)学科岗位招聘数量为2人及以下的,入围教学能力考核人选为10人(同分均入围);学科岗位招聘数量为3人及以上的,入围教学能力考核人选为15人(同分均入围);入围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须与报名信息中一致),以便招聘单位在2026年1月24日通知后续事宜,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教学能力考核资格。入围教学能力考核人员根据上述规则一次性确定,如有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不再进行递补。
  2.内容和方式: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
  研究生岗位考核方式具体以招聘单位的现场公告为准;本科岗位考核方式为模拟上课。
  3.时间:2026年1月25日—26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80分。
  (六)综合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研究生岗位按照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占10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本科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教学能力考核成绩占7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1.人选确定:在教学能力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按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现场核验相应资格材料原件并签订就业协议。因未能及时提供就业协议书导致不能现场签约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完成签约工作,逾期视同放弃签约聘用资格。
  其中:本科岗位须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选岗。岗位一经选定,不得变更。
  2.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招聘单位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其中,实行“县(区)管校聘”无校籍管理的地区,由相应地区的教师管理部门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学校工作。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报考职校教师岗位,未能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服务期满,原则上不得调动到教育系统外单位。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教学能力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本次招聘实行失信惩戒。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经查实的,或者无正当理由违约的,或者拟聘用公示后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根据相关规定纳入常州市教育系统失信惩戒名单,失信惩戒期3年,常州市教育局可以在失信惩戒期内取消其再次报考常州市教育系统的资格。
  七、特别提醒
  本次招聘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教育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咨询与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9)85681322,88807030,85681313,8880577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19)85681366。
  招聘工作举报信箱:czsyzpjb@changzhou.gov.cn
  九、本公告由常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6年常州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部分普通高校
  3.“双一流”建设高校
  4.师范类专业证明材料说明

  常州市教育局
  2026年1月8日
广西自治区上林县初中学校招聘2026年春季学期顶岗实习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上林县初中学校需招聘顶岗实习教师63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地点及岗位情况

(一)招聘会场次及时间地点安排

  

         时  

  

第一场

2026年110日(星期)                    1.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9:00—12:00

2.面试时间: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李宁田径场(南宁市大学西路158号)

备注:如果本场招聘面试活动未能按计划完成招聘任务,将视网上报名情况继续安排下一场招聘面试活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区内外高校2026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择业期内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遵守实习协议。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订实习协议”等程序开展。

(一)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招聘活动前5天内,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电子版以“姓名+岗位”为文件名发送到2026年上林县各初中顶岗实习教师招聘邮箱详见附件1),通过网络审核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籍有效证明(学生证或学籍在线报告)及复印件前往应聘面试点审验并参加面试。(报名截止时间:自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至各场次招聘面试日前一日上午10时止)。

2.现场报名:在每次招聘活动当日,应聘人员持报名表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籍有效证明(学生证或学籍在线报告)及复印件前往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与签约

1.面试人选的确定。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被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质量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自行组织实施。

面试形式为试讲,每位应聘人员试讲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试题于面试前10分钟告知应聘人员(每个应聘人员备课时间为10分钟)。

3.确定拟聘人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即为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择优录取方式。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4.签订实习协议。根据招聘总成绩确定拟聘人选,经双方商谈同意,可现场签订实习协议。

五、相关待遇及其他规定

(一)顶岗实习教师待遇:由县财政按2500元/人·月发放生活补贴,以实际工作时间结算

(二)校内提供集体住宿(个人用品、用餐自费)。

(三)顶岗实习教师与学校签订实习协议一周(5个工作日)内,顶岗实习生本人自费到县内正规保险公司缴纳个人人身意外险200元/人·年。

不明事宜,请与招聘单位咨询,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附件:1.上林县初中招聘2026年春季学期顶岗实习教师岗位计划表

     2.上林县2026年顶岗实习教师招聘报名表

上林县教育局

202616

北京市房山区四〇一学校2026年招聘教师10人公告

四〇一学校2026年教师招聘公告

教师岗位及实习岗位招聘

招聘岗位

中学语文教师:2名

中学英语教师:2名

中学体育教师:3名

中学数学教师:1名

中学道德与法治教师:1名

中学音乐教师:1名

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有相关学科教师资格证,具备良好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素养。

4.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5.工作学习能力强,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创新意识较强,能正常履职并有较好的专业发展潜质。

招聘对象

1.2025年—2027年应届毕业生

(1)2025-2027年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或在择业期内的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3)具有相应学科教育、教学管理能力。

2.在职教师、合同制教师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二级及以上教师资格优先。

(3)在职教师应聘年龄40岁以下,教学成果突出,经验丰富;市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特级、正高级教师优先,且年龄可适当放宽。

3.实习教师

(1)京籍:2025年—2027年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优先。

(2)非京籍:2025年—2027年应届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优先。

(3)实习教师与学校签订实习工作告知书,在实习结束后学校开具实习证明。

报名方式

简历投递。

投递邮箱:

slyxiaozhang@163.com。

邮件标题和简历名称为:实习学科+姓名+毕业院校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我们将电话通知您适时参加面试及试讲等考核。

学校概况

北京市房山区四〇一学校创建于1957年,其前身是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子弟学校。2009年6月属地化管理,房山区教委直属校。是一所涵盖小学、初中的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校园环境优美,设施完善。

学校在“以身许国,敢为人先,严谨求实”四〇一精神的浸润下,秉承“教人求真,学做真人”的办学理念,以“让每个学生获得真正的成长,成为具备‘善、智、蕴、美’优秀品质的尚真学子”为育人目标,努力构建学校“尚真”文化体系,致力于打造“体验科学、快乐成长”的办学特色。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深化课程教学改革为支柱,扎实推进“尚真”课程体系建设。借助优质教育资源,提升办学质量和社会满意度。

我们热切盼望对教育充满热情、寻求实习机会的年轻朋友们能够加入我们的团队。我校将向您提供专业的教育教学培训、丰富的资源以及成长过程中的支持!

欢迎2026-2027年应届毕业生来学校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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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你的教育新征程!

浙江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将于2026年1月7日上午10时发布,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

在浙江省参加此次面试且查询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于2026年1月7日至1月20日期间,向面试所在考区提出成绩复核在线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各考区将在1月27日前,通过电话等方式将成绩复核结果反馈给考生。考生应登录面试所在考区公布的在线申请地址(具体见下表)准确填写各项信息,如因考生提供的信息差错等原因导致成绩复核无法进行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025年下半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

在线申请地址及咨询电话

所在考区

在线申请地址

咨询电话

杭  州

http://www.hzjyksy.cn/

0571-85866677

宁  波

0574-87323004

温  州

0577-88638081

嘉  兴

http://jxksy.zjjxedu.gov.cn/

0573-82079438

湖  州

0572-2030793

绍  兴

https://www.wjx.top/vm/tcvd5gd.aspx#

0575-85223982

0575-85133359

金  华

0579-82469622

衢  州

0570-3080623

0570-3089341

舟  山

0580-2027329

0580-2037312

台  州

0576-88582070

0576-88501928

丽  水

0578-2111736

浙工大

0571-85290485

根据有关规定,复核内容仅包括是否考生本人信息,是否有漏评、漏登、漏统,合分是否有误。

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571-96399。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1月6日

上海市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通知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查询通道即将开通,考生可密切关注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成绩。

考生如对本次考试成绩有疑问,可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工作采用网上申请登记方式进行。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安排,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供成绩复核网上申请通道。考生可于2026年1月7日10:00至1月20日16:00期间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hmeea.edu.cn),点击进入首页“成绩查询”栏目,进行网上申请。具体申请流程见附件。考生可于2026年1月22日10:00至1月31日16:00查询成绩复核结果,复核结果为最终结论。

根据有关规定,成绩复核只核查考生评分是否有漏评、加分错、登分错,不重新评分;复核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核成绩的合格情况,不得查阅评分表。

附件:网上申请成绩复核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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