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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2024年招引紧缺性专业人才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2024年招引紧缺性专业人才教师公告

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是北京师范大学与淮南市人民政府协议举办的一所小初高十二年制公办学校,为淮南市所管理的独立核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所招引教师全部为公办在编教师。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满足我校2024年秋季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进一步拓宽市属事业单位招引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经批准,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2024年公开招引紧缺性专业人才20名。

一、招引原则

坚持公开招引、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引组织

本次公开招引由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淮南市教体局组织实施,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进行业务指导,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三、招引岗位计划

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2024年公开招引紧缺性专业人才20名,招引岗位等信息见附件1。

四、 招引对象及条件

(一)紧缺高层次人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4月及以后出生)。

(二)在职优秀人才。学校在职教师,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4月及以后出生)。

同时符合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引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编号证明);

5.具有县(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模范(优秀)教师或教育工作者、教学大赛县(区)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荣誉称号;教学成绩突出的中青年教师、管理经验丰富且管理成效突出的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教学或管理成绩突出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本条要求符合以上其中一项即可参与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近五年内,具有与所报考学科学段相一致的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淮南市内在编教师;

2.不符合招引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

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引程序

(一)公布招引信息

2024年5月8日发布公告。公开招引信息通过以下渠道公布:

1.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2.淮南市教育体育局官网;

3.淮南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及微信公众号;

4.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与预审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24年5月9日8:00至6月3日17:00。未在报名时间段提交报名资料的不予审核,具体包括:

1.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招引紧缺性专业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白底);

4.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有效证明;

5.学历学位证书;

6.招引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并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各环节考核。所有报名材料扫描件电子版采取打包方式统一命名为“姓名+专业+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招引紧缺性专业人才报名专用邮箱(见附件4)。

报名结束后,由我校根据招引条件进行审核,资格预审合格人员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急需紧缺人才招引岗位信息表》以邮件形式反馈至报考人员邮箱。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各种资料,凡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名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预审未通过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考核方式

1、紧缺高层次人才

(1) 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查原件收复印件)于面试前一天(2024年6月14日)到学校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和网上报名材料相同。资格复审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

资格复审地点: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

(2)面试

①面试形式:本次紧缺高层次人才招引采用面试(说课+评审专家问答)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说课12分钟,评审专家问答3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说课占总分70%,评审专家问答分值占面试总分30%),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使用教材版本见附件3。

待全部测试结束后,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汇总面试分数,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岗位引进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若面试成绩相同,以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个人放弃入围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若考生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2)面试时间:2024年6月15日(面试时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3)面试地址: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

(4) 面试成绩公布:公布时间等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及时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

2、在职优秀人才

本次在职优秀人才招引的考核形式为:笔试、面试。

(1)笔试

①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②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6月9日

笔试地点: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

③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④笔试成绩公布

公布时间等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及时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面试人员,其名单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将在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资格复审时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引岗位计划数确定进入面试 人员,其中招引岗位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招引岗位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对少数因专业紧缺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查原件收复印件)于面试前一天(6月15日)到学校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和网上报名材料相同。资格复审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 通知单。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 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

(3)面试

①面试形式:本次在职优秀人才招引采用面试(说课+评审专家问答)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说课12分钟,评审专家问答3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说课占总分70%,评审专家问答分值占面试总分30%),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使用教材版本见附件3。

②面试时间:2024年6月16日(面试 时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

③面试地址: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

④面试成绩计算

待全部面试结束后,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汇总分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30%+面试成绩×7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招引岗位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个人放弃入围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若考生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⑤面试成绩公布

公布时间等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及时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

(四)体检、考察

1.体检参照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引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有关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2.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公示与聘用

在相关网站按照规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引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引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招引方式

(一)招引紧缺高层次人才。符合引进条件的,经我校和主管部门集体研究后,按与岗位数1:1比例择优确定拟引进意向人选,并由我校办理工作调动或聘用手续。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规定确定相应职务或专业技术职称;已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给予承认保留。符合人才引进奖补条件的,及时兑现相关人才政策。

(二)招引在职优秀人才。完成全部招引程序后,由我校按与岗位数1:1比例择优确定拟引进意向人选,并办理工作调动或聘用手续。引进的在职优秀人才,按规定确定相应职务或专业技术职称;已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给予承认保留。符合人才引进奖补条件的,及时兑现相关人才政策。

七、工作纪律

急需紧缺人才招引工作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引要求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资格。对违反引才纪律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咨询和监督电话(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北市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0554-2110055

淮南市教育体育局:0554-6644784

淮南高新区社会事业局:0554-6629193 0554-6671175

监督举报电话(淮南市纪委监委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0554-6644391,0554-7783660

附件:北师淮实紧缺人才招聘公告相关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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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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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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