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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和槐荫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和槐荫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根据所属学校编制和职专、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现将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三)职业中专教师岗位、中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岗位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济南市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和槐荫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证明。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的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学科岗位分A、B、C三类。其中B类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报考B类岗位须现从事相应学科、学段相关工作,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学年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2024年7月31日;C类岗位为定向岗位,面向济南市接收的退役军人。

户籍所在地或济南市接收的退役军人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未服满现役(部队撤降并改等非个人原因除外)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军纪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不得报考定向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145人,其中中小学在编人员113人,招聘人员控制总量职专人员3人、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人员27人,槐荫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所属槐荫区机关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人员2人。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济南市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和槐荫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8:00-5月17日16:00

查询和初审:2024年5月15日11:00-5月18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5日11:00-5月19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iyin.gov.cn/gongkai/),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可以在查询和初审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2024年济南市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和槐荫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5月23日9:00至开考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2024年济南市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和槐荫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参加资格复审时使用)。

应聘人员笔试考务费标准为40元/人。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于2024年5月16日16:00前发送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接收邮箱为 hyqjyjrsk@jn.shandong.cn。

相关证明材料为: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②本人身份证。

各岗位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iyin.gov.cn/gongkai/)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方法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法,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根据不同岗位分为学前教育、中小学及中职两类,不指定教材。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内容)。其中,学前教育还增加学前教育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初定2024年5月25日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试人选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资格复审的,视为弃权。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均通过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查询。

(二)面试人选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本人向招聘单位现场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①《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生成打印);②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③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已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同时提供本人本科段的毕业证;④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⑤现已被用人单位聘(录)用人员报名时必须征得现聘(录)用单位同意,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附件2《同意在职人员报考证明》(出具证明有困难的,经个人申请后,待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可在考察环节进行前提供),同时提交《见习期满转正定级表》;按B类岗位报名人员,除提交《同意在职人员报考证明》,还需提交相应岗位的聘用(或劳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交保单位仅限定为合同的签订单位、或者是合同签订单位委托的交保单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工作年限证明,三种材料的时段要求一致;⑥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⑦高水平运动员需提供提供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入学当年学校高水平运动员公示名单或毕业高校出具的证明;⑧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⑨退役军人退役证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将《报名登记表》、《同意在职人员报考证明》原件和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按上述序号排序装订后提交,由资格复审工作人员审查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iyin.gov.cn/gongkai/)。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面试缴费标准为70元/人。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未按要求本人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复审结果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递补截止时间为面试开始前第三天17时,截止时间后面试人选放弃的,该招聘岗位不再递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面试开始前第一天的17时,到截止时间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由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音乐、体育、美术、幼教学科教师和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岗位为技能岗位,面试采取技能测试和模拟上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模拟上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其他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

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技能水平;模拟上课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成绩由评委当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组、同学段、同学科(同专业方向)、同岗位类型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不高于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和选岗范围人选。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应聘人员可登录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iyin.gov.cn/gongkai/)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和选岗范围人员名单。

五、考察体检和选岗

(一)考察体检。招聘单位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二)岗位选择。幼教等岗位需要选岗。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按照招聘计划,参加统一组织的现场岗位选择,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的先后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岗位,确定聘用单位后列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现场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按招聘岗位,在进入选岗人选范围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合格后进行岗位选择。

六、公示和签订聘用合同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槐荫区教体局提出聘用意见,报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组织拟聘用人员与各落编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拟聘用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在规定期限内不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已取得拟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因本人无法办理与现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手续、提交相关材料等,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用人单位要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在此期间不得通过交流等方式离开槐荫区教体系统。

七、补充说明

1.所有有关本次考试的相关要求和通知均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资格审查和相关考试现场均无停车场,无人看管相关车辆,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 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

5.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1—81255674(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以及岗位表上各单位咨询电话。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和槐荫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简章附件1:2024年济南市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和槐荫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和槐荫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简章附件2:同意在职人员报考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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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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