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广西贵港市2024年上半年教育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贵港市2024年上半年教育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我市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贵港市户籍。

(二)持有广西贵港市有效期内居住证(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在贵港市范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中职升专(本)学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2024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仅限最后一学期且在认定结束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四)在贵港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贵港市范围内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贵港市教育局负责贵港市范围内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桂平市教育局、平南县教育局、港北区教育局、港南区教育局、覃塘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认定公告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发布。

申请人应在网报时间前关注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体检和现场确认。认定机构实施全程网报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相关的审核材料,不需进行现场认定。

三、认定时间

(一)注册与网上申报

1.申请人网报时间及受理范围

为提高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的效率,贵港市教育局将分2批进行网报,各位申报人可根据自身实际需要在不同的时间段进行报名。

第一批次网报时间:2024年4月10日9:00至5月10日24:00

第一批次受理范围:符合认定条件的所有申请人员

第二批次网报时间:2024年5月20日9:00至7月1日16:00

第二批次受理范围:符合认定条件的所有申请人员

四、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根据我区实际,2024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听障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应通过国家专门的听障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获得国家统一认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要求与普通申请人一致。

(五)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认定流程

(一)注册与网上申报

1.注册: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操作方法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主页面“咨询服务”栏下的“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先完善个人信息,并在申请人员申请的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登录报名。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2.网上申报: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和注意事项,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在完成网上申报的所有环节,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生成报名号,方为报名成功。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地点须根据实际情况从以下三项中选择:一是户籍所在地;二是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填报驻地);三是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上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按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3.特别提示:申请人需提前下载安装学信网APP,在报名时扫码授权,并在报名认定系统上点击“已完成”按钮,完成学历学籍信息的核验,具体的申报操作步骤,申请人可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常见问题–操作手册。(详细操作见附件1)

(二)教师资格体检

1.贵港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为:贵港市人民医院第二门诊体检中心、平南县第一人民医院、桂平市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体检中心。

2.申请人员体检前须自行下载打印《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2),并填写好体检表前四行的个人信息,贴好照片(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体检表须填内容可以电脑打印,也可以手写,不能改变表格的格式、字体、字型、字号。体检收费标准由医院按价格部门核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3.申报人到指定医院体检出具的体检合格表原件交至各自体检的医院,由定点医院统一收集,交至贵港市教育局,申请人请勿自行携带、提交;若体检结果需复查,由体检医院电话告知,请申请人保持手机畅通。

注意:对于怀孕的申请人,可免除胸透项目的检查,但需医生在体检结论中注明“因怀孕未进行胸透检查,其他项目均合格”,此类申请人需在认定结束后的一年内,重新提交一份完整的体检报告,以替换认定机构存档的原始体检报告。对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可免除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项目的要求和标准与普通人申请保持一致。

(三)网上审核

2024年贵港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全程网办”,申请人的认定材料在网上审核(无需申请人到现场确认),申请人应在2024年7月1日前登录报名系统,上传材料由贵港市教育局进行网上审核,须上传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根据不同情况上传相应材料):

(1)户籍在贵港市的申请人需上传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正反面)。

(2)持有贵港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需上传居住证。

(3)在贵港市内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中职升专(本)学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上传《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4)驻贵港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上传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5)港澳台居民需上传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体检材料:体检收费凭证

3.学历学籍证明:学历、学籍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上传。系统比对核验不成功的,申请人除上传学历证书外,还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可通过“学信网”提前申请)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4.普通话证明材料:《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证书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上传。系统比对核验不成功的,需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照片:申请人需要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原图(上传照片要求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由于实行全程网报,在体检表上贴好2张与网报相同的照片(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一张用于体检表的张贴,另一张用于冲印并粘贴到教师资格证上。

6.其他材料(申请人根据不同情况上传相应材料):

(1)无犯罪记录证明:

①户籍所在地申请人无需上传无犯罪记录证明,由贵港市教育局统一向公安机关申请核查。

②居住地申请人由于居住地公安机关无法核查其户籍所在地无犯罪记录证明,因此需要自行提前在微信上使用小程序“桂警通办”向自治区公安厅在线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后上传。或直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后扫描上传,如需要《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函》,请提前联系贵港市教育局领取。

③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上传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函》,请提前联系贵港市教育局领取。

(2)特殊情况提供的其他材料,如:申请人因改名导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无法通过系统验证,要上传相应证明(证书)原件和公安部门姓名变更的证明材料等。

(四)资格认定。

贵港市教育局根据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申请人关注贵港市教育局官网查询认定结果。

  1. 颁发证书。

申请人在报名时勾选了邮寄选项并准确填写了收件信息的,贵港市教育局提供到付邮寄服务。选择现场领取的,待发布领取教师资格证通知后,凭个人有效身份证到现场领取。

特别提示:

1.2024年应届毕业生上半年申请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不提供邮寄服务,待取得毕业证后,凭本人毕业证到现场领取。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若有遗失,责任自负。

3.委托他人代为现场领取教师资格证的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的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4.若需修改信息或提交补充材料,申请人可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通过报名信息右侧“修改网办材料”链接重新上传相关认定材料。认定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接听认定机构的通知电话或通知短信。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若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应届毕业生应根据学校毕业时间,合理规划,妥善选择认定机构。

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申请人完成报名后,应定期登录系统,通过“查询报名信息”功能了解资格认定的审核进度,同时查阅“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留意认定机构发布的留言信息。

(三)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四)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和告知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服,均属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贵港市教育局和相关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六)进行全程网办的申请人无需到现场确认点递交材料,但须根据网上报名系统的要求上传材料且密切关注系统留言。

(七)申请人在认定中如有疑问,请根据认定范围与户籍信息咨询对应认定机构。进行全程网办的申请人无需到现场确认点递交材料,但须根据网上报名系统的要求上传材料且密切关注系统留言。

贵港市教育局,电话:0775-4573877

桂平市教育局,电话:0775-3370977

网址:http://www.guiping.gov.cn/

平南县教育局,电话:0775-7862737

网址:http://www.pnxzf.gov.cn/

港北区教育局,电话:0775-4239885

网址:http://www.gbq.gov.cn/gsgg/

港南区教育局,电话:0775-4332778

网址:http://www.gggn.gov.cn/

覃塘区教育局,电话:0775-4721978

网址:http://www.ggqt.gov.cn/

                                                         贵港市教育局

                                                         2024年4月9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2024招聘教师7人公告

为适应职业学校发展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所属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编制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yh.gov.cn/)、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网(https://www.njzhzz.cn/)发布,具体的招聘学科(专业)、数量等详见《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31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5月31日后出生);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31日;

5.具备《岗位信息表》中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1月28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4日8:00至5月28日17:00。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补充材料。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须用windows操作系统的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登录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221.226.77.4:8020/。

3.报名提交材料:

①《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学历、学位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④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凭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⑤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⑥符合岗位要求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上述材料(除报名登记表外)均需提交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4.有关要求:

(1)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2)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岗位要求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是资格审查的主体,根据设置的招聘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24日8:00至5月29日17:00。

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5月24日8:00至5月30日12:00。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5月24日8:00至5月30日17: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考生改报或补报材料。

(三)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5月24日8:00至5月31日12:00。

(四)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及以上,对部分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5月31日14:00至17: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五)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登录报名平台,在2024年5月31日14:00至6月1日18:00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招聘单位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4年6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成绩查询:本次笔试为百分制,成绩的合格线为60分。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可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登录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面试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安排等事项将于资格复审后在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网公布。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在招聘单位网站发布。面试由招聘单位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自行组织。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各招聘岗位具体的面试形式及成绩占比详见《岗位信息表》,各项测试均按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低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面试结束后次工作日在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网公布。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七)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四)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教育局网、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依据相关规定为其办理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聘用1年内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未按规定时间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与监督

1.咨询电话: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025-52888010、025-52888011

2.监督电话: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人事科025-52883593

本公告由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

1.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

2024年5月17日

附件: 1.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2.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浙江宁波市北仑区2024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第五批学前教育专场)资格复审及素养测试通知

根据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4年事业编制教师(第五批·学前教育专场)公告(宁波市北仑区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2024年4月10日文),现就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1.参加对象:所有拟进入素养测试名单的考生。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5月25日(周六)上午8:00,宁波市北仑区泰河学校(宁波市北仑区通泰路69号)报告厅。资格复审未在5月25日(周六)上午8:00前报到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3.资格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根据自己符合资格条件中的对应条款,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各类资料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岗位A:(1)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以及与招聘条件相关的证件等有效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和证明材料需随带原件并上交复印件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递交《北仑区教育局招聘2024年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见原公告),贴好近期一寸照片。

岗位B:(1)本人身份证、北仑区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证明(辖区中心幼儿园开具)或宁波市内幼儿园在编教师证明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递交《北仑区教育局招聘2024年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见原公告),贴好近期一寸照片。

因材料不齐导致资格复审不能过关的,考生自主负责。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参与之后的程序。因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素养测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素养测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二、素养测试

1.参加对象:拟进入素养测试环节且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资格复审未通过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2.时间:5月25日(周六)上午资格复审后。

3.考生素养测试顺序通过抽签确定。

4.素养测试内容及准备要求

(1)美术:考生自备美术工具;

(2)弹唱:内容自备,时间不超过3分钟,素养测试室提供钢琴;

(3)舞蹈:内容自备,时间不超过3分钟,如需音乐伴奏请携带含有伴奏的U盘,为防止U盘无法打开,建议携带备份U盘,素养测试室提供功放。

(4)科研素养:采用结构化试题,了解考生的科研素养。

素养测试总分为100分,每项内容各占25%,若其中一项缺考,则该项直接计0分。考生素养测试总成绩不足60分的直接淘汰,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素养测试考试期间一律关闭通信工具,并上交所携带的电子设备。参加下午素养测试的考生,考点提供中餐。

三、其他事项

请各考生充分考虑路上交通拥堵等因素,确保按规定时间报到。

如对成绩有疑义,请在2024年5月21日上午10:00前(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与北仑区教育局联系,联系电话:0574-89383955王老师,0574-89383957贺老师。如查分后有成绩更正造成拟进入技能测试人员变化的,将发布补充通知。其它未尽事宜和特殊情况将另行通知或由北仑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37/index.html(北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站群导航—区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填报不实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则成绩无效,取消招录资格。

附件:北仑区教育局公开招聘2024年事业编制教师(第五批•学前教育专场)笔试成绩及拟进入素养测试人员名单.xlsx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7日

浙江温州市瑞安市2024中小学校面向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办教师60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储备一批我市教育工作发展所需的高层次专业型优秀人才。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精神,经研究,决定2024年瑞安市中小学校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办教师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硕士研究生应具有温州市户籍(以2024年5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籍贯,博士研究生放宽至全国户籍;

(五)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瑞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2023年9月1日以来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并体检合格或签订就业意向书等报考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3.与委培委托单位未解除培养协议或解除培养协议后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定向生、委培生;

4.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5.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6.与所报考岗位之间存在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招聘对象基本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以下简称“‘双一流’高校”,附件1)、浙江省12所重点建设高校或3所省市共建高校(附件2)毕业的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均不含独立院校,下同)。

(二)国内院校毕业的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其本科毕业院校须为“双一流”高校或浙江省12所重点建设高校、3所省市共建高校。

(三)国(境)外位列最新QS(泰晤士、U.S.News)世界大学排名榜单前200名高校(附件3)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其本科毕业院校须为“双一流”高校或浙江省12所重点建设高校、3所省市共建高校。

(四)博士研究生。

(五)全国50所师范类大学(艾瑞深校友会网最新发布的中国师范类大学排名榜单前50所,附件4)毕业的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且已具有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单位(招聘单位有分校区的含分校区,下同)、招聘岗位及招聘要求等详见《2024年瑞安市中小学校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5),岗位代码为24001的中学教师岗位以下简称“24001岗位”,除24001岗位外的其他岗位以下简称“其他岗位”。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审查按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2011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知识库”进行审查。“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若报名人员专业与岗位要求相近似的,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应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查,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定。

(三)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和证书证件(明)取得时间的,除已注明的外,以证书证件(明)中落款时间为准。24001岗位计算时间截止到考生实际报名的前一天,其他岗位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5月22日。

(四)截止到规定时间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24001岗位截止到考生实际报名的前一天,其他岗位截止到2024年5月22日。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五)招聘单位因涉及校网布局而撤扩并的,以机构改革后的新单位名称为准,涉及人员分流的,以分流后的单位为准。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网址:http://rszp.rajyj.com(瑞安市教育人事考试录用系统)。

报名时间:

24001岗位:2024年5月23日9时—2024年12月30日17时。

其他岗位:2024年5月23日9时—2024年5月25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

24001岗位:2024年5月23日9时—2024年12月31日17时。

其他岗位:2024年5月23日9时—2024年5月26日17时。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瑞安市教育人事考试录用系统,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上传)相关信息(材料)。仅注册不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需上传的简历制作成1个(切勿多个)PDF格式文档,要求简洁美观、目录清楚、内容清晰。简历涵盖以下内容并依次按目录及要求整理(如有缺项,且不影响报名资格的,可在目录下写“无”):

1.自我介绍

要求:字数300字内,正文用仿宋4号字体。

2.身份证

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

3.户口簿

要求:提供有效户口簿首页、户主信息页及本人信息页。

4.教师资格证

要求: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教师资格证,本人信息及发证机关公章所在页。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符合报名资格的,请注明“无”。

5.学历证书

要求:提供研究生、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归来的报名人员,须用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再提供)。目前未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的国内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学位证书

要求:提供硕士、学士学位证书。国内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已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或国(境)外留学归来已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相应学位证书无需提供。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时未按规定上传附件或上传附件内容不全的视同资格初审不合格。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理论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仅用于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不纳入最后总成绩的计算。

笔试时间、地点,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等事项另行公告。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本次笔试科目采用网络和读卡评卷的方式。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博士研究生无需笔试直接入围资格复审,且不占相同岗位硕士研究生入围资格复审名额),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一并入围资格复审。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由瑞安市教育局和各用人单位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报名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并向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如实填写的《2024年瑞安市中小学校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表》(从报名网站上下载打印,含有本人手写签名和免冠近期照片)。

2.身份和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有效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的高校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国(境)外留学归来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国内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供相应《教育部学籍在线验报告》(在学信网下载打印),且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并提供报考岗位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以“招聘范围和对象”(一)至(四)项条件报名,尚未取得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暂不用提供,但在聘用后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转正(聘用人员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介绍信开具后2年内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以“招聘范围和对象”(五)项条件报名的师范类大学2024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适应教师资格证书。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入围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报考人员在报名、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围面试资格。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项在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另行公告。

(四)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者入围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24001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时限15分钟。面试主要对岗位匹配性、思想政治、心理素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思想、应变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仪表仪态等方面综合评分。

其他岗位面试采取模拟上课形式,满分100分,时限12分钟。面试范围为相应的学段、学科内容,模拟上课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备课时限40分钟。

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70分(含),低于7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

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如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加试采取基本素养面试答辩方式)。

若24001岗位在面试后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将采用“随报随考”的方式不定期举行面试,直至在报名时间内完成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入围体检人员公告发布后,出现经查实因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因个人各种原因放弃入围体检资格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入围体检对象不再另行公告。体检工作公告发布后,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因各种原因放弃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考察工作公告发布前,适时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同分的,学历学位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与学历学位均相同的,抽签决定择岗先后顺序),单向选择招聘岗位对应学校。考察工作公告发布后,择岗情况不再予以调整,若放弃资格的,将影响个人征信。

入围体检人员在妊娠期的,须在体检工作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完成体检,否则取消入围考察资格。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

报名时尚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对应的学历学位并提供相应的证书,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以“招聘范围和对象”(五)项条件报名且未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安市教育局网站相关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按规定程序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配合学校完成聘用手续办理,如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限及要求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取消聘用资格。办理聘用手续前,考生须将个人档案转入瑞安市教育局,非瑞安户籍的拟聘用人员应将户口迁移到瑞安市。人员岗位聘任根据用人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而定。

以“招聘范围和对象”(一)至(四)项条件报名,但尚未取得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聘用后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转正,聘用人员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介绍信开具后2年内未取得与招聘岗位相适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聘用的教师按有关规定实行见习期(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考生对用人单位的可报考专业设置有异议的,须本人在2024年5月21日17:00前(逾时不再受理申请)到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瑞安市莘塍街道万松东路2111号新湖商务大厦1204室)提出书面申请意见并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由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统一反馈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及时向瑞安市教育局提出增补意见,瑞安市教育局会同中共瑞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二)除博士研究生外,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为成人教育、网络教育、自学考试、专升本的均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三)国(境)外毕业生报考24001岗位须在考生实际报名的前一天或报考其他岗位须在2024年5月22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其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四)资格审核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等执行。

(六)女性报考者因妊娠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应提出延期体检申请,并与瑞安市教育局签订延缓体检约定书,待妊娠期结束后,须及时申请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其体检合格后,方可在报名岗位中选择剩余的学校岗位。

(七)本次招聘无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辅导培训。

(八)本公告由中共瑞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瑞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77-66803302,监督电话: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7-65812876、瑞安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0577-65815611。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在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栏目(首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信息->招生招考)。

附件:1.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2.浙江重点建设高校和省市共建高校名单

3.QS(泰晤士、U.S.News)世界大学排名榜单前200名高校名单

4.全国50所师范类大学名单

5.2024年瑞安市中小学校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一览表

中共瑞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瑞安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6日

河南省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体局招聘幼儿园聘用制教师

为满足幼儿园教育教学需求,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体局招聘幼儿园聘用制教师8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幼儿园聘用制教师85名,均为教学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后出生)。

3.教师资格要求:应具有学前教育资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应聘者关注“伊教发展”微信公众号,根据公告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试讲答辩等环节。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5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报名地点:洛阳市伊禾小学(新源路与提驾庄街交叉口),报名时需现场提交:

1.《2024年伊滨区招聘幼儿园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

2.近期免冠1寸照片两张;

3.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有效期内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

面试采用考生自我介绍和评委考察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以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能力。面试满分100分,8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面试合格者进入试讲答辩程序。

(三)试讲答辩

试讲采取在现行相应学科指定教材(见附件2)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考生备课15分钟,试讲10分钟。

答辩内容为教育教学相关知识,答辩时间5分钟。

试讲答辩满分100分,其中试讲80分,答辩20分,总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四)确定初步人选

试讲答辩成绩现场公布,招聘小组根据试讲答辩成绩和招聘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初步人选。如果末位出现试讲成绩并列,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工作由伊滨区教体局组织实施。体检结果将通过“伊教发展”公众号进行通知,请届时登录查看。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伊教发展”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聘期两年。

四、其他

(一)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符合应聘条件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受到影响的,责任自负。

(三)此次招聘各种信息均通过“伊教发展”公众号进行发布,请应聘教师及时关注。

咨询电话:0379-69660896(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附件1:2024年伊滨区招聘幼儿园聘用制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2024年伊滨区招聘幼儿园聘用制教师试讲教材目录.docx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13日

山西运城市稷山县职业中学校园2024年招聘急需紧缺学科教师公告

  为贯彻落实县委招才引智大行动,引进集聚更多优秀教育教学人才,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参加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校园双选会,为我县职业中学招聘一批优秀专业学科教师。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急需紧缺学科教师共4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稷山县职业中学2024年校园招聘急需紧缺学科教师岗位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17日及以后出生);

  7.考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二)不得报名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名。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4.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5.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省人社厅公开招聘专栏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的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期为7天。同时在相关学校校园网站上发布公告。

  2.报名时间及地点

  采取校园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招聘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5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时—18时。

  报名地点: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东区体育馆大学生活动中心409室。

  3.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需现场填写《稷山县职业中学2024年校园招聘急需紧缺学科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岗位要求的专业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有关专业指导目录。  

  凡与招聘条件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程。

  4.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计划比例一般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之比不达3:1时,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则取消该岗位。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具体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理论》,满分均为100分,两个科目一堂考完,时长180分钟,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时事政治、公文等常识)×50%+《教育基础理论》(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含新课程理念的现代教育思想、教育心理学、教育学等)×50%。笔试地点为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具体教室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按要求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2)面试

  面试采取讲课方式,总分为100分。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5.综合排队

  按照综合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均保留2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相同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经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审定后向社会公布,拟聘用人员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

  6.体检、考察

  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考生持三方协议书、毕业证等相关证件进行考察和体检。

  体检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体检结束后,向社会公布体检结果,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进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公开招聘领导组提交复检申请,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2024年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材料为准。对出具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未在规定时间提供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造成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7.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未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8.聘用

  经考察、体检、公示均合格的人员,经公开招聘领导组批准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服务协议(含试用期1年),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聘任,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优惠政策

  聘用人员符合《稷山县引进人才暂行办法》要求的,在第一个5年服务期内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六、其他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资格。

  本《方案》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稷山县校园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13223696213(郭老师)  0359—5523880

  附件1:《稷山县职业中学2024年校园招聘急需紧缺学科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稷山县职业中学2024年校园招聘急需紧缺学科教师报名登记表》.xlsx

  稷山县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领导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7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