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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贸易职业高级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普通高中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广州市贸易职业高级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普通高中教师公告

广州市贸易职业高级中学创办于1949年,是一所与新中国同龄,与改革开放同行,与越秀区同发展的老牌名校。学校地处千年商都核心、广州文脉之源,是广州市首批综合高中试点,也是越秀区辖内唯一公办全日制省级重点职中。学校坚持“向新而生,向质而立,向未来而行”的办学理念,旨在培养志存高远、守正知新、智创未来的高质量人才。

  为满足广州市贸易职业高级中学开展综合高中试点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广州市贸易职业高级中学事业编制普通高中教师8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地点设在广州市,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教师。具体岗位详见《广州市贸易职业高级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普通高中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3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含在读研究生)。

  (二)2024年毕业生:指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报考。

  说明: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并按要求办理入户手续,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越秀区教育局局属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期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三)其他条件

  1.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或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学段和学科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或以下。应聘人员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2.应聘人员须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其中,如以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含)以上学位进行报考的,必须同时具备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毕业生须以应届毕业学历专业报考。应聘人员报名所使用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应互相对应,即本科毕业证书对应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毕业证书对应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

  3.应聘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表的要求,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研究生专业须符合专业代码要求,不要求本科专业同时符合(岗位表中有要求的除外)。

  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在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环节,境内学历应聘人员须提供加盖院校公章的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学历应聘人员须提供原版课程成绩单、学校官方专业情况介绍等,并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应聘人员本人须对翻译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网上报名提供原件扫描件,后续环节提供原件查验。对于以相近专业报考的应聘人员,在招聘全流程任意一个环节,区教育局认定为不符合专业报考要求的,将被取消资格。

  报考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若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或课程成绩单(加盖院校公章)等材料无法明确显示专业方向的,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由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等相关材料,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持国(境)外学历应聘人员无法提供专业方向证明材料的,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由区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认定。

  4.应聘人员应具有二级乙等或以上普通话测试合格证书、具有高中学段和招聘岗位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7分(含)以上、托福95分(含)以上成绩单。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4年毕业生须于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话测试合格证书、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或符合岗位要求的雅思、托福成绩单的2024年毕业生须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

  四、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上午9:00至5月18日(星期六)下午17:00止,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或通过微信公众号“事招雷达”,按照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网络报名。具体流程为: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报名确认——自行打印报名表。

  2.报名初审。网络报名时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系统初审通过后即可参加后续环节。

  3.报名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规定的报考条件,报名即视为已完整阅读并全面理解公告,确定自身满足报考条件。存在不符合此次报考条件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因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未按规定填写资料导致不通过报名初审,或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港澳居民可以使用“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并填写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注册、报名。一旦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3)已在越秀区教育局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中进入体检、考察或公示环节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本公告的招聘岗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违反要求多报者取消报考资格。

  (4)后续环节相关公告将在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http://www.yuexiu.gov.cn/gzjg/qzf/qjyj/jyzl/gk/xxtg/index.html)予以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5)为方便联络,请所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二)考试确认

  1.网上成功报名的应聘人员(含免笔试人员)须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网上确认。

  2.考试网上确认时间为2024年5月19日(星期日)9:00至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17:00。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网上确认参加考试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确认参加考试。

  4.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应聘人员才能参加本次招聘的笔试以及后续的各项环节。

  5.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应聘人员自行于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上午9:00后登录报名网站并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

  暂定2024年5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试内容为学科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6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基本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当笔试成绩合格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基本能力测试人员名单。

  以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的应聘人员,或具有与所报岗位相应学段和学科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免笔试,不受上述比例限制,直接进入基本能力测试。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视情况研究决定调整岗位开考比例或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笔试成绩及参加基本能力测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基本能力测试

  暂定2024年6月中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基本能力测试准考证为准。基本能力测试主要采取小组讨论形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

  基本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根据应聘人员基本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原则上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末位出现同分的一并进入下一环节。当进入基本能力测试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5:1的岗位,该岗位所有应聘人员基本能力测试环节免考,按实际人数进入下一环节。具体安排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基本能力测试公告为准。

  (五)心理品质测试

  暂定2024年6月中下旬进行,通过基本能力测试的应聘人员均须参加,具体安排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采用线上方式,由应聘人员通过自备的电脑作答。心理品质测试不进行人员筛选,结果不公布,仅在后续环节中作为参考,参加心理品质测试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后续环节,未按时参加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

  (六)资格审查

  暂定2024年6月中下旬进行,具体安排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环节被认定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基本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七)面试

  暂定2024年6月下旬进行,具体安排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后续公告通知为准。

  采用试讲形式,主要考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6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八)综合成绩

  按照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免笔试人员为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以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从综合成绩合格应聘人员中,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综合成绩相同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重新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上公布,体检时间、地点及结果另行通知。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考察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应聘人员须按要求,配合考察小组开展相关表现及人事档案审核等内容的考察工作。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越秀区教育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九、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越秀区事业单位工资相关规定和招聘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根据应聘人员报考所使用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进行公示、聘用和核定工资待遇。

  (三)实行试用期制度。工龄一年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工龄一年以内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档案退回原管理机构。

  (四)根据《越秀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越教字〔2018〕265号),越秀区教师实行“区管校聘”管理,应聘人员须服从越秀区教育局工作安排,否则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十、其他说明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公告规定证件。遗失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应聘人员,须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其考试、体检资格。

  (三)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对工作人员来电应及时接听或即时回拨,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招聘单位据此解除该合同。

  (五)聘用岗位按照本公告的岗位表(附件1)中相应岗位的岗位等级执行。

  (六)应聘人员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拨打电话咨询。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应聘人员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其中:

  1.涉及网上报名系统问题的,可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

  2.涉及具体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问的,可联系咨询电话:020-83717715;

  3.涉及具体招聘岗位疑问的,可联系咨询本公告的岗位表(附件1)中相关招聘单位;

  4.监督电话:020-83523181。

  未尽事宜,以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附件:

  1.广州市贸易职业高级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普通高中教师岗位需求表.xlsx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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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东市2024年6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通知

为贯彻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更好地为考生服务,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6月份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1.教师;

2.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

3.影视话剧演员;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5.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该接受测试的人员。

6.师范类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影视话剧表演专业以及其他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学生。 符合上述条件均可报名。

二、测试流程

网上报名→信息审核→打印准考证→测试(现场采集照片)→成绩查询→证书发放 (一)网上报名

1.免费报名,免费测试,限额600人,报满为止。考生于6月3日10:00至24:00,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报名(访问地址:https://bm.cltt.org)。建议您使用谷歌浏览器在线报名。

2.报名步骤:

(1)注册:首次登录报名系统需要注册,点击网页右上角“请登录”,要求使用本人手机号注册,实名制完善个人信息。请认真、准确填报(报名时系统自动提取注册填报的个人信息)。

(2)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报名入口”处点击“辽宁”。

(3)仔细阅读《辽宁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须知》中的各项内容,点击“我要报名”,选择“丹东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测试时间”。点击“下一步”,阅读报名须知,点击“下一步”,填写报名信息,上传审核照片。

(4)点击“下一步”,仔细核对信息,信息无误点击“下一步”,显示“报名信息正在审核中”,完成报名,等待审核结果。

3.上传审核照片(最多可上传3张,审核材料照片超过3张需要拼图),具体材料如下:

(1)测试对象中前五条身份的应试者需要提供身份证照片及相应身份的证件照片或者本人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2)测试对象中第六条身份的应试者需要提供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及相对应专业的学校证明材料(需加盖本学校公章)。

(3)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试者(一科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即可),需要提供成绩单或合格证明的原件照片及身份证照片。 请应试者严格按照要求上传清晰照片。伪造个人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信息审核

1.信息审核为网上审核,不组织现场审核。

2.审核未通过的应试者,请符合报名条件后再报名我站组织的普通话水平测试。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试者,请在测试日前2日登录在线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准时参加测试(提前30分钟候考),准考证上无照片,需要现场采集。

(四)测试 请考生按照准考证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候考,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着深色上衣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现场采集照片)。 测试分为候测(个人信息采集、系统抽签)→测试(上机测试),无备测环节。

(五)成绩查询 测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登录网站www.cltt.org查询成绩。

(六)证书发放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参见教育部新版《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

1.电子证书领取 查询时间:测试结束40个工作日后。 查询平台:“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含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网站)。 查询方法: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登录并完成实名认证后,在“我的证照”中查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点击“添加证照”,系统会自动列出您已取得的证书,添加即可。

2.纸质证书领取 需要纸质证书的应试者,到丹东市教师进修学院四楼丹东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凭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证书领取时间:9月3日——9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由他人代领证书的,除提交应试者身份证原件外,需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

三、咨询电话、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测试咨询电话

丹东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咨询电话:0415-2305878,集中咨询受理时间为6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二)测试时间 6月17日——6月18日,共两天。

(三)测试地点 丹东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实训2号楼二楼205室。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北路6号(新城区市政府后侧)。乘车路线:303(丹东职专站)、221、888(市民服务中心站)。校外车辆不得入校。

四、温馨提示 本单位未委托任何机构组织报名,无报名费,请考生注意甄别,以免上当。 五、其他未尽事宜,以丹东市教育局官网另行通知为准。

丹东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7日

 

新疆察布查尔县2024年6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察布查尔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点,拟定于2024年6月27日-28日,在察布查尔县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点(扎普善路120号:盐城实验学校)组织开展2024年6月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

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学生、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播音员、节目主持人、讲解员、导游、公共服务行业人员以及其他以普通话为工作语言的相关人员和需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人员均可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

二、测试方式

采取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方式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缴费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4日-6月14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察布查尔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24号窗口。

(三)报名方式

1.公职人员及其他社会类考生报名方式: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察布查尔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24号窗口报名、登记个人信息、扫码关注“6月普测微信群”,并随时注意微信群工作提醒事项、准考证发放、证书领取等具体时间。

2.教育系统教职工报名方式:我县各中小学负责本校及所辖乡村幼儿园和教学点教职工的报名工作;县直各幼儿园教职工的报名由县中心幼儿园负责统一上报。报名工作结束后于6月13日-14日期间,携带报名表纸质版及考生身份证原件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24号窗口审核信息,缴费方式不变。报名表电子版发指定邮箱2943960023@qq.com。

(四)缴费方式

考生现场缴费。报名测试费50元/人(依据新发改收费〔2006〕50号),支持微信支付;在校学生报名测试费25元/人,贫困学生可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免收其报名测试费。

(五)注意事项

1.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本次测试:一是考生已在其他考点报名,但尚未完成测试的不得报名;二是考生已报名并完成测试,但成绩尚未公布的不得报名。

2.确保信息无误。考生须提供:报名信息(与身份证一致),并在报名现场认真核对所填报的信息,确保信息无误。注:信息一经上传将无法更改。因重复报名、报名信息有误导致不能参加普通话测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测试费一概不退还。

3.察布查尔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点面向社会报名仅此一个渠道,请考生注意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切勿相信任何机构“代报”“包过”等宣传,谨防上当,诚信应试。

四、测试要求

1.测试当天,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承诺书参加测试。考生按照准考证上所示的报到时间提前50分钟到达测试点,进行信息核对、现场信息采集、测试。迟到30分钟以上的取消测试资格。

2.测试成绩一般于参加测试后3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公布。测试成绩、电子证书查询网址:http://www.cltt.org。查询方式:打开网页——点击“查分验证”–输入相关信息查询即可。

 3.普通话水平测试期间,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手机、智能手环等具有传送功能的通讯工具等进入考点;不得携带录音(录像)器材、汽车钥匙;不得佩戴手表、耳环、项链、戒指等进入考点。如果在测试室发现考生携带资料、通讯工具、录音(录像)器材,将按照考试违纪处理,取消考生本考场考试资格。 

联系人:吴老师(13139995509)

艾老师(18999584710)         

办公室电话: 0999-3628286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5月17日

黑龙江哈尔滨轻工业大学2024年6月普通话水平测试通知

为满足广大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需求,2024年哈尔滨市普通话测试站将在除寒暑假外每月定期开展测试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哈尔滨市普通话测试站承担在哈尔滨市就业和生活的社会考生。按照“急用先测”的原则,对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优先进行报名、测试。

二、报名方式

每次报名定额240人,报名将启用网上报名系统,取消现场报名环节,方便考生报名。在哈尔滨轻工业学校微信公众号智慧校园专栏进行报名。

三、时间安排

具体测试时间以准考证规定为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进行实名注册,打印准考证,网址:http://bm.cltt.org。

四、报名流程

需要教资认证的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或“中国教育考试网”自行打印); 不需教资认证的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在哈尔滨轻工业学校微信公众号的智慧校园专栏按操作流程进行网上报名、缴费。

五、收费标准

依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工作的通知》(黑教基一函〔2019〕361号),每人每次测试费50元。

六、考试地点

哈尔滨轻工业学校二校区(香坊区文治二道街15号)。

七、其他事项

(一)测试当天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提前30分钟进场候测,迟到30分钟以上或证件不齐全者不予测试。

(二)哈尔滨市普通话测试站从未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中介机构或其他营利性机构组织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收费、考试等工作,请考生以本通知为准。

(三)近期曾经参加测试的考生,须在最近一次测试能够查询到电子成绩之后方可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四)请考生加强日常健康监测,坚持做好个人防护,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进行测试。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51956057。 特此通知。

哈尔滨市普通话测试站

2024年5月16日

浙江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24年5月普通话水平测试第二次报名公告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六月份测试计划

报名须知

特别声明:考生切勿相信任何机构承诺的“代报”“包过”等宣传,谨防上当,诚信应试!

一、报名对象

1.报名条件:仅限本院师生

二、网上预报名注意事项

通过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 线上报名

 三、测试:

1.测试时间:考生所报日期,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测试地点: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站(致楼2楼西侧)

3.考试要求:应试人应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学生证(学生)按时到指定考场报到。迟到30分钟以上者,原则上应取消当次测试资格。

五:成绩与证书:

1.成绩查询网址:https://bm.cltt.org/ 

2.领证地址: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知致楼614)

3.考试结束后45个工作日出成绩和电子版证书,具体时间在群里发布相关通知,急需证书者谨慎报名。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76-8823717(周一至周五900–114014:30–17:00;负责人员有测试、上课等其他工作,请耐心拨打)。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

2024-06-01

2024-06-01

200人

2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

2024-06-06

2024-06-08

500人

3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

2024-06-13

2024-06-15

500人

4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

2024-06-20

2024-06-22

500人

5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

2024-06-27

2024-06-29

5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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