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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省三明市建宁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4〕8号)《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明教人〔2024〕56号)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上半年我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

今年我县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时间段为6月1日至7月21日,因特殊情况中国教师资格网需要维护关网时间除外,系统在规定时间段都有开放,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如系统开放时间有调整,以中国教师资格网通知为准。认定公告将在建宁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具体网址为:http://www.fjjn.gov.cn)和“建宁教育”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布。

上半年认定时间安排如下:

认定时间段:6月1日至7月21日

①网上报名:6月1日至6月19日

②体格检查:6月1日至6月21日(正常上班时间)

③现场确认:6月24日至7月3日(正常上班时间)

注:申请高中及中职学校教师资格证(由市教育局认定)人员请关注三明教育网,具体时间由市教育局人事科安排。为了便于联系,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请加入QQ群“2024(上)教师资格认定群”,以便接收教师资格认定和领证等的实时信息,QQ群号697604381。

二、申请范围和对象

1.凡符合《教师资格条例》关于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建宁县户籍或持有本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社会人员; 本县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由建宁县教育局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建宁县教育局现场材料确认,报送三明市教育局认定。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我省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2024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一般选择就读学校认定,也可回户籍地认定)。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注册网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注册,登录完善基本信息,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栏,按照流程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建宁县教育局现场确认点。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个人承诺书。申请教师资格全面推行师德承诺制度,申请人应如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并按系统提示扫码签字。  

3.选择考试形式。申请人此项选择错误将无法正常认定。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选择“国家统一考试”;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4.核对信息。网上申请成功后,需查看个人当前申报状态、信息等是否正确。同时申请人须准备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提交、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前往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体格检查

请在6月1日至6月21日(正常工作日),自行前往建宁县总医院体检站领取《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站电话:0598-3987480)。体检表需要贴好相片,盖好医院钢印公章,最后部分要有体检合格结论、主检医师签字以及盖好“建宁县总医院体检专用章”。体检结果材料由教育局统一领取,申请人自行取得的其他任何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依据。

(三)现场确认

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还须准备好教师资格认定的纸质申请材料,于规定时间内(正常上班时间)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①现场确认。(乘车路线:乘7路、8路至公路港县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

(四)颁发证书

审核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将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①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放个人档案)。本人无法前来领证的,需在现场确认时告知受理人员,并且认真填写好《证书寄达详细地址》,我们将提供邮寄服务(邮费到付)。

四、现场确认应提交材料

现场确认地点:建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①(建宁县濉溪镇闽江源北路5号),联系电话:0598-7971358。

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申请人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必须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提交代办人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无需提供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还应提交《申请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书上申请人及代办人要签名。

2.照片。提交本人与网报上传照片同一底版的近期一寸正面白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请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写明确认点名称、姓名和认定学科。

3.户籍证明及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出生地非建宁县的申请人员请提交一份户籍证明复印件。

4.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过教师资格认定系统已核验的可不提交。

①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

②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③在教师资格认定系统核验不到证书信息的,还应同时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取得电子认证报告自行打印),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证书信息在教师资格认定系统已核验的可不提交。不能成功调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完成在线核验的,请按照系统提示要求上传照片,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相应证书原件。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考试合格证明经认定系统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否则需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ntce.neea.edu.cn)。

7.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派出所要求提供教育局出具相关函,请提前到建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①领取)。

  以上有关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所有打印件与复印件统一用A4复印纸,确认后由现场确认点加盖单位公章后备查存档。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附件:《申请委托书》

建宁县教育局

2024年5月9日

附件

申请委托书

建宁县教育局:

本人×××,性别×,身份证号为××××××,电话号码为××××××,申请种类、学科为××××。现因个人原因无法到现场确认,特委托×××帮我提交纸质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其身份证号为××××××,他(她)是我的×××,特此委托。(被委托人要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申请人(签名):

被委托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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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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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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