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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市第一中学2024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廊坊市第一中学2024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公告

根据《廊坊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廊坊市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廊人社发[2024]33号),经廊坊市教育局、廊坊市人社局批准,我校向社会进行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发布公告、报名、面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开展选聘工作。

二、选聘范围及岗位

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双一流”大学、京津冀地区省级直属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

具体岗位详见《廊坊市第一中学2024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资格条件。

6.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7.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可放宽到40周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党籍、公职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的方法和步骤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面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公示及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2024年4月29日-5月3日在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廊坊一中公众号等多种媒体形式上发布“廊坊市第一中学2024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公告”。

(二)报名

应聘人员在年5月4日-5月10日,将下列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地址:lfyzzp@126.com)。

1.下载并填写《廊坊市第一中学2024年公开选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

2.按照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符合相应条件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

3.普通类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他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和有关材料证明;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由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需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4.本人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有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小二寸蓝底免冠照片电子版。

以上材料中:2-4项材料均以扫描件形式打包发送,其中身份证需正、反两面扫描,邮件标题注明:“选聘-应聘岗位名称-姓名”(例如“选聘-数学教师A-张XX”,标题命名不正确的将不予审核)

廊坊市第一中学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选聘领导小组)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试采取试讲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授课能力、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板书设计等;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抽签决定试讲题目和试讲内容。试讲之前,每位应聘人员有20分钟备课时间,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2.试讲和答辩均为百分制量化计分,打分方式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在所有评委的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分数为考生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试讲和答辩成绩按比例(试讲成绩占80%、答辩成绩占20%)计算得出面试成绩,然后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不能低于60分,面试成绩相同试讲成绩高的进入考察)。

3.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每半天公布一次。

4.评委构成:评委由7人组成,其中主评委1人,评委6人。

5.面试有关要求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备考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复审

面试当天,考生需于面试后到指定的资格复审室进行资格核验。

1.须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在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有效期内)、《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有效期内)。

2.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五)考核

1.考核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核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前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发现有犯罪记录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体检

对拟聘用人选集中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遇有体检不合格者,再依次按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递补。

(七)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廊坊一中公众号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拟聘资格。由于各种原因,在考核、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在各相关环节后,分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选聘工作结束后,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报市教育局同意、经市人社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缺额,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可以分岗位按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责任。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随时关注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廊坊一中公众号。公告发布后,如有新要求、新规定,公开选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发生变化的,将另行公告通知。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坚持诚信原则,对在选聘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考生,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聘活动全过程,在任意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选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6-2289219

附件:

1.廊坊市第一中学2024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廊坊市第一中学2024年公开选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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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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