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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2024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2024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更大范围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进入教师队伍,推进新巴尔虎左旗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新巴尔虎左旗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赤峰学院开展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

一、招聘方式及计划

本次校园招聘地点设在赤峰学院,计划招聘教师20名,详见《2024年新巴尔虎左旗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年龄条件;应聘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30日(不含)至2006年5月30日(含)期间出生。

(二)资格条件

1.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22、2023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赤峰学院毕业生可以报考。应聘者须同时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招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符。

3.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4.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应聘语文学科教师应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5.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6.其他要求:

(1)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参加本次校园招聘报名,凭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参加资格审核。凡是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仍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可以参加本次校园招聘报名,应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后一年内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不能如期取得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3)本次招聘所有环节中,如果出现递补情况,递补只进行两次,两次递补人员均不合格将不再进行递补。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在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网站以及赤峰学院官方网站公开发布《2024年新巴尔虎左旗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咨询电话:0470-6603589、15648000101

2.现场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5月14日上午9:00-12:00

3.现场报名地点:赤峰学院崇德楼 504室

现场报名人员须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报名地点报名,其中《2024年新巴尔虎左旗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需提供纸质版(一式两份),并粘贴近期免冠蓝底2寸彩色照片。

4.报名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报名登记表》。

(2)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与岗位设置条件相关的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和成绩单、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符合毕业要求的证明,及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应聘人员须用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报名,且报名与参加各环节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6.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7.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自高中起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有空缺时间填写“待就业”或“待入学”,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查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8.《职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做深入、具体审查,请应聘人员认真对待,慎重选择应聘岗位)。

(二)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时间为2024年5月,在赤峰学院设置考场,具体时间、地点以专业测试通知单为准。

2.本次校园招聘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3.专业测试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和“试讲”两项内容。“综合素质测试”“试讲”环节要求所有应聘人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专业测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考试时间:综合素质测试5分钟,试讲15分钟。

5.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进行先后排序,考生与岗位需求数量3:1进入试讲环节。

6.专业测试总成绩即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成绩计算方法为考官组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专业测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综合素质测试30分,试讲70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专业测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试讲成绩。专业测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7.专业测试总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8.考试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9.招聘计划内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排名以试讲成绩高者为准,试讲成绩也并列的,另行加试综合素质面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三)资格审查、体检与考察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需携带的证件、证明、相关规定要求等内容将通过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资格复审通知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复审阶段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达到专业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2.体检与考察由2024年新巴尔虎左旗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要求,在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体检要求。体检在领导小组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体检环节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达到专业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4.考察要求。考察工作在体检完成后进行,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2024年新巴尔虎左旗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审核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等方面情况。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达到专业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不合格而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达到专业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4.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且人事档案通过审查的拟聘用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试用期12个月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落实中小学事业编制。实习期间执行同等中小学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不享受乡镇补贴。

5.凡被聘用者,聘用合同中约定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在新巴尔虎左旗教育系统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离新巴尔虎左旗教育系统并明确违约责任等相关要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应聘人员在本次校园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入编制,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校园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6)在办理聘用手续后一年内未取得相应学科、相应等级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

7.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8.在校园招聘所有环节中,所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聘用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9.本次校园招聘拟聘用人员聘用通知下发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纪律监督

(一)应聘人员在本次校园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

(一)本次校园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2024年新巴尔虎左旗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在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有关通知、公告,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三)本公告由新巴尔虎左旗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举报电话:0470—6606594、0470—6600100

政策咨询电话:0470—6603589、15648000101

咨询时间:公告发出时间至报名工作结束内上班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50

附件:1.2024年新巴尔虎左旗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

2.2024年新巴尔虎左旗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新巴尔虎左旗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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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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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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