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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教育系统校园招聘1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教育系统校园招聘15人公告

为做好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度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工作,根据《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4年度校园招聘工作方案》和招聘单位实际需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四)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五)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人数、岗位设置及对象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2024年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小学教师15名。详见《2024年度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校园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及省级重点直属师范类院校的师范类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2.内蒙古大学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3.内蒙古民族大学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2024届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就业的2022届和2023届毕业生,其中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11日(不含)至2006年5月11日(含)期间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5.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7. 应聘人员须学历学位证俱全,学历、专业和职业资格证书等条件以《岗位表》规定为准,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至报名开始日(含)。招聘对象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7月31日(含),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截止至聘用文件下发时间(不含);

8.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限定的学科专业要求一致,应聘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业应与所学专业相关。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

9.所聘学科教师均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和授课,需具备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开始日(含)之前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否则不得报考;

10.应聘人员面试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11.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2.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校园招聘由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4年度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园招聘领导小组”)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分为线下报名和线上报名两种形式。

2.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方式一:线下报名

(1)东北师范大学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上午09:00-12:00

报名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图书馆楼前广场。

(2)内蒙古师范大学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盛乐校区学生事务中心107室。

方式二:线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上午9:00—5月16日下午16:00

报名方式:考生可以登录通辽市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zhaolu.tlsjyy.com.cn/)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教育系统校园招聘15人公告

报名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以及与岗位相关的其他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向招聘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见公告)。

温馨提示: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注册后将无法修改,请谨慎填写。请应聘人员选择好岗位后尽早报名,防止报名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需填写《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线下报名人员可以现场填写或网上下载自行填写打印(一式2份),同时需准备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免冠2寸数码彩照2张;网上报名人员可直接在报名系统中提交;考生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及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填写时间必须连续;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持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24年度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并确保验证期限在资格审查结束前有效。(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5.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招聘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职业资格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

(二)资格审查

由开发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核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核的人员,予以提示理由。报名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1.线下报名。

线下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审查结果当场告知,不再进行资格复审。

2.线上报名。

⑴线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线上报名资格初审在网上与报名同步进行。考生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审核通过后,考生要及时打印《报名信息表》,所有信息不能再更改。

⑵资格复审

线上报名人员资格复审在面试环节前统一组织开展,需提交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材料及证件的原件。

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将在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s://kfq.tongliao.gov.cn/)和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公众号(二维码见公告)发布。

(三)面试

1.本次校园招聘报名人数和岗位数不设开考比例。

2.按照“教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面试采取试讲加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80分,结构化面试占2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可进入后续环节。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3.从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末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导致超出招聘计划的,另行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加试内容为试讲,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取加试成绩较高者,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加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四)体检

在校园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规定进行。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以及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考生需要进行复检的,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安排复检。

(五)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以及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了解情况。校园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事宜。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经校园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及时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3年。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取消资格情形

(一)资格审查应贯穿于校园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报名阶段虚假填报、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

(三)体检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阶段发现问题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发现问题的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考察阶段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通知下发前被录取为全日制高校学生(已报到注册)的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应聘人员在本次校园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十)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要求及其他事项

(一)本次校园招聘过程中,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二)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招聘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高度负责。不得另设其他附加条件,也不得随意放宽条件,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校园招聘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空缺岗位时,均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最多递补一次,公示后不再递补。

(二)本次校园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本公告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校园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在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https://kfq.tongliao.gov.cn/)和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公众号上发布。

(四)本公告由校园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5-8259802。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公众号:

 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教育系统校园招聘15人公告 

附件:

1.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4年度校园招聘岗位表.xlsx

2.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4年度校园招聘报名信息表.xlsx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

                   教育系统2024年度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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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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