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甘肃陇南市徽县第一中学2024年人才引进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陇南市徽县第一中学2024年人才引进公告

为补充优质师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陇南市教育人才引进招聘办法》(市委组〔2023〕22号),经研究,决定为徽县第一中学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人数

语文老师1人;数学老师1人;英语老师1人;物理老师2人;化学老师1人;生物老师1人。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及年龄要求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人员;

3.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或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定向培养毕业的公费师范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或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定向培养的“优师计划”毕业生、省部(教育部)共建师范类大学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的人员;

4.学历、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引进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5.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和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服务期内的“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进村进社”等各类项目人员);

6.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辞职不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才方式及服务期限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线下资格审查、线下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引进人才服务期限为5年,一经聘用,5年内不得调离本岗位。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4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考生将所需材料各自扫描成PDF格式文件打包压缩,以“岗位代码+考生姓名+联系方式”的方式命名后发送至电子邮箱1062207621@qq.com,联系电话:18919492683 张老师。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需提前下载并认真填写《徽县第一中学2024年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含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和《徽县第一中学2024年人才引进报名汇总表》(附件3)。

(1)往届生报名材料:报名表、报名汇总表、身份证、毕业证(含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2)留学生报名材料:报名表、报名汇总表、身份证、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

(3)2024年应届生(不含留学生)报名材料:报名表、报名汇总表、身份证、毕业院校就业推荐证明材料(包含毕业生姓名、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基本信息及能否按时毕业和教师资格证取得意见,加盖院校公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所有人员附件3还需提供电子版。

4.资格审查。报名开始后,由徽县第一中学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考核,面试前审查相关材料原件。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核、考察体检、资格复审及公示审批等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年龄等不符合要求,一律取消引进资格。无人报名的引进岗位,予以取消。

(二)面试考核

1.由徽县第一中学组成面试考核组。面试考核方案由面试考核组制定。

2.面试考核组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个人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分,根据不同岗位考核评分结果,按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拟考察人选。

3.面试考核成绩8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低于80分的为不合格,不能作为考察人选。

4.面试工作邀请县人社部门、纪检部门全程参与。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5.面试考核时间:2024年5月29日,地点:徽县第一中学。

(三)考察

由徽县教育局和徽县第一中学组成2人及以上的考察组进行考察,徽县教育局工作人员或徽县第一中学的班子成员担任考察组组长。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因被取消引进资格、放弃引进资格造成的空缺,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岗位。

(四)体检和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由徽县第一中学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岗位。

体检结束后,由徽县第一中学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考察、体检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后确定的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微信公众号“陇南徽县发布”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经核查影响引进的,取消引进资格。公示期满后出现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徽县第一中学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将引进结果报徽县教育局、人社局,徽县教育局、人社局报送拟录取人员材料至陇南市教育局、陇南市人社局备案;由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引进人员名单提交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批通过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2024年7月底前未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及学籍档案的,取消引进资格。

五、其他

监督电话:

陇南市教育局:0939-8212692

陇南市人社局:0939-8236221

附件:

1.徽县第一中学2024年人才引进招聘岗位计划需求表.xls

2.徽县第一中学2024年人才引进报名表.docx

3.徽县第一中学2024年人才引进报名汇总表.xls

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