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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肇庆市德庆县2024年赴岭南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肇庆市德庆县2024年赴岭南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我县决定到岭南师范学院设点现场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德庆县本次参与招聘学校中的香山中学、孔子学校、职业教育中心、德庆中学、启智示范学校为县城区学校,其他均为乡镇学校。

  二、招聘岗位

  本次赴岭南师范学院招聘教师共43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德庆县2024年赴岭南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报考人员可登录德庆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gddq.gov.cn/),查询相关招聘信息。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2.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2、2023年毕业生(非在职、非定向)。上述人员须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

  3.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我省招募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以上3类招聘对象除汽修(L01)和烹饪与营养(M01)岗位外,其余岗位以本科学历报名的须是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报考年龄在18至30周岁(即1993年5月19日至2006年5月19日期间出生);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辅修的专业不得报考;

  8.具有拟任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现场招聘时间及地点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9:00-5月23日17:00。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地点:岭南师范学院第三教学楼一楼111室(赤坎区寸金路29号)

  (三)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5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四)考试、签约时间:2024年5月25日-5月27日。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报名办法及要求

  (一)报名办法

  采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人员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按照报名要求上传相关资料。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广东肇庆市德庆县2024年赴岭南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参加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网上报名首日的前一天。报名时限内,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受来电咨询,咨询电话:德庆县教育局人事股:0758-7788501 梁老师、陈老师。

  3.加分申请: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规定,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

  (二)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需提交材料

  1.《德庆县2024年赴岭南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用A4纸双面打印。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粘贴本人免冠电子彩照。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报名时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学生证。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非定向)、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19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在面试资格审核前完成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人事或劳动关系承诺书(见附件3)和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佐证材料(社保缴费记录纸质凭证)。

  5.教师资格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方可报考;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及复印件。所有拟聘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应聘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6.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

  7.以本科学历毕业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还须提供本科毕业院校出具的本人所读专业属师范类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8.符合加分条件的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及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加分申请表(附件5),逾期不受理加分申请。

  网上报名时需将上述材料上传。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考生),复印件(招聘单位留存)。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凭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全面。填报《德庆县2024年赴岭南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时,“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学习,其中,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资格审核。

  (四)资格审核

  1.考生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参加考试。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和资格审核结束后在报名现场张贴公布笔试名单、时间和地点,考生可前往现场查看或扫描现场二维码自行查询。

  六、考试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招聘考试。

  笔试、面试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德庆县教育局统一划定。

  (二)笔试

  考生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集中签到并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综合知识,采用闭卷形式。笔试结束后,将适时在报名现场张贴公布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名单,请考生密切留意,也可以自行扫描现场二维码进行查询。

  (三)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 1:3比例,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如拟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签约

  1.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生总成绩,请密切留意,也可以自行扫描现场二维码进行查询。在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和选岗顺序,将以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请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

  2.集体约谈,签约。招聘工作小组与入围考生进行集体谈话,双方达成一致即现场办理选岗,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岗位组的学校并与德庆县教育局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体检与考察

  签约人员需参加后续的体检和考察工作。

  (一)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待定。

  (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德庆县教育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八、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德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三)获聘人员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工资福利政策执行。    

  九、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考试期间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的视为放弃。

  (三)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有造假行为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如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无法联系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负责。

  (五)招聘各环节时间视现场情况有可能作调整,具体以现场安排为准。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教师不收取考生考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因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影响聘用的,德庆县教育局有权立即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三)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在德庆县教育系统服务五年,服务期未满5年辞职的,须承担违约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德庆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8-7788501,联系人:梁老师、陈老师。

  附件:1、德庆县2024年赴岭南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2、德庆县2024年赴岭南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3、人事或劳动关系承诺书.docx

     4、广东省“三支一扶”人员加分申请表.doc

  德庆县教育局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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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我区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和受理范围

(一)云城区户籍人员;

(二)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居住地为“云城区”,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外市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云城区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云城区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云城区指定体检医院为云城区人民医院(第一阶段体检时间为:327日至424日的工作日并早上空腹体检,第二阶段体检时间为:63至630日的工作日并早上空腹体检)。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5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规定执行。

(六)无犯罪记录核查及从业禁止情况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分两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和流程如下:

第一阶段:

网上报名时间4109:0042017:3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

第二阶段:

网上报名时间6159:0062417:3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应届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一、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见附件1)。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二)报名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见附件2)。

1.选择认定机构

1)云城区户籍、在云城区居住或就读的申请人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的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申请人选择居住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申请人选择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3)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部队驻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申请在云城区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网报时请选择“云浮市云城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确认点请选择“云浮市云城区教育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网报时请选择“云浮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确认点请选择“云浮市云城区教育局”

2.网上报名

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使用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和查看认定机构的公告

(三)材料确认

由于我区未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须线下到确认点提交材料进行确认。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内提供材料完成报名确认。我区现场确认受理时间:

1.第一阶段:现场确认受理时间420日至424日,工作日:830-11001430-1700

2.第二阶段:现场确认受理时间625日至630日,工作日:830-11001430-1700

我区认定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认定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和网上确认。

现场受理确认地点:云浮市云城区城中路111号(即云浮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窗口

(四)现场确认需要提交或提供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学历证明

1)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自2024年开始,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学籍、学历,均需通过下载学信网APP进行授权操作。具体操作办法,可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站“咨询服务”栏目下“操作手册”了解。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表上须有医院明确给出的合格结论),云城区指定体检医院为云城区人民医院(第一阶段体检时间为:327日至424的工作日并早上空腹体检,第二阶段体检时间为:63630日的工作日并早上空腹体检)。《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3)。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县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4、附件5),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港澳申请人的有无犯罪情况经港澳相关部门核查后,核查结果会反馈到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论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中国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中国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网报上传、体检表和提交一张相片,三个相片是同一次照的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特别提示: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按系统格式要求上传)。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8.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纳入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9.请申请人准备一只7号大的信封(约23cm * 16cm),现场确认时交给工作人员,主要是用来装《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

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在省教育厅规定的时间内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现场确认的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应届毕业生须毕业后凭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领取时间:待定(在云浮市云城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领取公告,请及时留意)。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的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即同一次照的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五)请申请人按我区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我区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人承担。

(六)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七)申请人的个人简历,应从初中开始不间断填写到网报当天。

(八)网报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不定时)一定要重新登录报名系统,关注查看初审留言,并按留言要求更改或补充完善各项信息。

(九)选择“云城区教育局”认定机构为现场审核确认点的,务必在网报前先登“云城区教育局(http://www.yfyunchengqu.gov.cn/yfycjyj/gkmlpt/index)”或“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政府(http://www.yfyunchengqu.gov.cn/)”网查看当前批次相关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再进行网报。

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766-8838522

附件1: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手册.pdf

附件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pdf

附件3: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4: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

附件5: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doc

云浮市云城区教育局

2026326

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区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阳江市阳东区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阳江市阳东区户籍人员;

(二)持有阳东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在阳东区居住的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驻阳东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免试人员外,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申请的“任教学科”与考试合格证明科目一致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阳东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阳东区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3.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受理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第二阶段受理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以及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1.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①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190KB,格式为JPG)。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可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①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

④中师、幼师及其他中专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

⑤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已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二)网上申报(第一阶段:4月10日9:00至4月20日17:30,第二阶段:6月15日9:00至6月24日17:30)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开始后,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1.选择认定机构

符合阳东区认定范围的相关人员可选择阳东区教育局作为认定机构。其他人员应选择其他对应认定机构,否则不能予以受理。

2.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三)体检(第一阶段:3月24日至4月20日,第二阶段:5月22日至6月24日

申请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阳江市阳东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体检时空腹,需带身份证和一张白底相片在系统提交的相片同底),体检表见附件4体检项目完成后,自带体检结果及其他认定资料一并送阳东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

提示:1.女性避开经期,自行预留充足时间前往医院体检。2.由于孕妇暂未能做X光,未完成体检前未能领取教师资格证,建议生育完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仍在有效期内的孕妇暂不报名认定,避免多次跑动,待生育完后再及时申请认定。如不确定,可电联沟通确认。

(四)现场审核(第一阶段:4月21日至4月27日,第二阶段:6月25日至7月1日

申请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相关认定资料(详见附件3),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料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申请。

)领取教师资格证

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领取资格证时间由现场审核工作人员另行通知,申请人在规定内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本公告及相关附件可在阳江市阳东区政府网下载。阳江市阳东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设在阳江市阳东区教育局六楼人事股(地址:阳江市阳东区湖滨西路20号),联系电话:0662-6616795。更多中小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广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和广东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广东教育)。

附件: 1.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

        2.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doc

        3.阳江市阳东区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交的相关材料.doc

        4.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doc

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2026年第一批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6〕2号)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度第一批全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 户籍在陵川县的社会人员。

2. 持有陵川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 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陵川县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使用已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本省普通高校其他在读学生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三)在陵川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以上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均可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当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以取得证书为准。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在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或三甲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2005〕19号)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无犯罪记录情况及准入查询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认定流程

具体认定流程见《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四、时间安排

(一)申请人网上注册申报时间

第一批:2026年3月30日8:00至4月10日17:00。

(注意事项:申请人须在网上注册申报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后无法进行补报。申请人应及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阅《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等,熟悉需准备的材料和系统填报步骤,预留充足的填报时间。申请人也可访问网站上的“常见问题”栏目,获取常见问题的解决方案,以更好地应对申请过程中的各种情况。

1.登录渠道:申请人需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申请人须认真阅读确认点的注意事项。“中国教师资格网”登录流程:用户需要先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在首页中找到“网上办事”栏目,随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版块中的“在线办理”,按照系统的要求进行后续操作。

2.“考试形式”选择:参加统考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参加师范生免试认定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3.“是否在校生”选择:最后一学期且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选择“在读应届毕业生”;非应届在读研究生,应选择“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并补充已经获得的本科学历信息;用已获得的学历进行申报的社会人员,请选择“非在读人员”。)

(二)体检时间

申请人在完成网报后持贴有与认定网报同版照片的《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需A4纸双面打印)在现场确认前到陵川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咨询电话:0356-6209035。

注意: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三)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批:2026年4月13日至4月17日(早9:00—晚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二楼社会事务窗口。

(四)申请认定、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核注意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山西省相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行政审批部门认定。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须选择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具体确认时间和确认地点报名时可在完成报名后点击“注意事项”查看。

3.《个人承诺书》请根据系统要求扫码签字。

4.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报名信息状态为“网报待确认”或“材料待完善”时,申请人可对信息进行修改。其余状态,不可修改。

(五)证书发放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提供证照邮寄服务,申请人可以在现场确认时填写邮寄地址。申请人确需自取的,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的时间和地点,请及时关注陵川政务服务公众号发布的领取通知。

五、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一)基本信息材料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

(二)申请人所属人员范围材料

1.户籍在陵川县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陵川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3.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需出具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4.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晋部队。

(三)学历条件材料

毕业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四)考试条件材料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比对核验,无需现场提交。

(五)普通话条件材料

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比对核验成功的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

(六)身体条件材料

明确标注“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的《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七)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大陆)申请人需本人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山西户籍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方式:微信搜索“山西公安”公众号,点击【民生警务】,进入一网通页面,在【个人业务】界面点击【无犯罪记录证明】,按步骤申办,核验成功后打印即可。非山西户籍申请人请咨询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八)其他材料

1.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2.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照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六、其他须知事项

1.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认定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2.禁止委托学校或任何机构代替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者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附件:附件1.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附件2.山西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附件3.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年3月23日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6 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做好金湾区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户籍在金湾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金湾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金湾区区域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金湾区区域内居住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可查询或认证为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3.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六)无犯罪记录核查及从业禁止情况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

  2026 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4 月 10 日 9:00 至 4 月 20 日 17:30。

  第二阶段:6 月 15 日 9:00 至 6 月 24 日 17:30。

  (一)注册

  满足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上传的照片须与体检表上粘贴的和带去现场审核的照片一致。

  (二)现场审核时间和地点:

  1.现场审核时间:

  第一阶段现场审核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至4月28日(早上9:00-12:00,下午2:00-5:30,周六、周日休息)。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由本人带齐申请材料到相应的确认点进行现场审核,未按规定时间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第二阶段现场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2.现场审核地点:

  金湾区金鑫路137号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A2栋五楼综合服务1厅综合接办窗口,联系电话:0756-6316702。

   四、现场审核材料

  (一)身份证明

  1.金湾区户籍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持有金湾区居住证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金湾区区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 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二)学历证明

  1.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三) 普通话证书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四)金湾区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金湾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为珠海市金湾中心医院(虹阳路2号),到非指定医院体检将被视为不合格。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1)。《体检表》须粘贴申请人相片,并加盖指定体检医院公章。申请人员在确认具备认定条件后,可提早安排体检,至少要预留两天时间领取体检报告。温馨提醒:体检需空腹进行,具体信息请关注医院公众号的相关体检信息

  (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有关部门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2、3),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认定机构,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

  (六)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粘贴照片统一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证书粘贴照片一张,背面用正楷写上姓名、认定类别及学科。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通知》(教资字〔2019〕5号)规定,在认定审核通过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系统自动生成,认定机构下载后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加盖认定机构公章,一份交给申请人,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另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认定的确认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

  应届毕业生须毕业后凭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到确认点领取。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中国教师资格网 “咨询服务”栏目中的“常见问题”“12 教师资格考试信息问题”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10-56761296。

  (五)更多中小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广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和广东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广东教育)。如有疑问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或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电话010-56761296和金湾区认定机构咨询电话:0756-7799718。

附件1: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2: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doc

附件3: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

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

2026年3月25日

四川省凉山州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四川省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州实际要求,现将我州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的,可在我州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

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1.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全日制 2026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

升本学生)在凉山州的中国公民。

2.驻凉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3.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

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

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

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

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

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

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

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等专

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

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

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

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注意:“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退役军人在服役前 1 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 2 年)。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具体要求参看各县(市)认定机构发布的工作通知。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各认定机构指定或认可的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具体要求参看各认定机构发布的工作通知。

(六)从业禁止

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

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 14 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七)无犯罪记录核查

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

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

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四川省

教育厅联系出具。

三、认定机构

(一)我机构受理的教师资格种类仅限于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向户口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学校所在地、部队所在地的县(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 1)。

(三)高校教师资格请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注意:申请人需根据自己申请的相应资格种类查看相应的县(市)级别的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

四、认定流程

(一)流程时间表

第一批次网上申报(3月27日8:00至5月6日18:00)→体检(4月20日至5月13日)→现场确认(5月14日至5月21日)→发证(7月中旬);

第二批次网上申报(6月1日8:00至6月18日18:00)→体检(6月13日至6月24日)→现场确认(6月25日至7月6日)→发证(8月中旬)

注意:“现场确认”时间、“认定”时间以及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时间由各县(市)认定机构自行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请及时关注当地发布的相关信息。

(二)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网报时间:3月27日8:00至5月6日18:00;

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人员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以已毕业学历申请认定)。

上半年第二批次网报时间:6月1日8:00至6月18日18:00;

符合申请条件的2026届高校免试认定考核合格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网报人员。

2.申报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或四川政务网注册个人账号,完善个人信息,并在规定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报名)

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搜索“教师资格认定” 选择“办事指南”,选择“在线申请”)

3.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应按要求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提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承诺。若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认定机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撤销认定,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三)体检要求

1.体检医院:凉山州第一人民医院(西昌市文汇东路60号)。

2.体检时间:

第一批次:4月20日至5月13日,上午10点前(周末不休)。

第二批次:6月13日至6月24日,上午10点前(周末不休)。

3.相关准备: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

底证件照1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同版)和《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新)。

(四)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并体检后,请带上以下材料到凉山州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发展科进行现场确认。

1.二代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系统未核验通过的, 大陆高校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建议申请人提前登录学信网进行学历验证,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学信网 www.chsi.com.cn 在线申请);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4.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5.其他身份证明

(1)社会人员:户口本或居住证。

①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携带户口本原件;

②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携带居住证原件。  

(2)已经具有本科学历的在凉在读研究生:携带注册信息完

备的学生证或其他由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3)驻凉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携带所属部队或单位出

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及士官证(军官证、士兵证)。

(4)在凉居住的港澳居民、台湾居民:携带港澳居民来往内

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在凉山州行政区域内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专升本)

的 2026 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注册信息完备的学生证或其他由

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第一次批次现场确认时间:一般社会人员(已毕业人员)和在户籍所在地认定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至5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

第二次批次现场确认时间:一般社会人员(已毕业人员)和在户籍所在地认定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至7月6日(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确认地点:凉山州教师发展中心三楼303室(西昌市文汇北路96号)教师发展科。

特别注意:申请人需根据认定机构安排,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按所选认定机构要求的时间、地点进行材料确认。已完成报名的申请人应及时查询报名信息,查看“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机构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在指定网上平台进行

网上报名,及时关注官网公告、认定状态和通知,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上传材料不全、不清楚、不符合要求等原因未完成申报工作的,我机构将无法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二)请申请人按照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所提交材料应真实有效,能清晰看见提交材料内容。

(三)申请人上传材料有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

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于受

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 30 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

作出是否认定通过的结论,认定通过者领取证书时间和地点将在官

网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官网信息。

附件1:凉山州教师资格认定联系方式(2).xlsx

附件2 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x

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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