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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江市浔阳区2024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西九江市浔阳区2024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 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 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 知》(教师(2013)9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24年浔阳 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1.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2.接市行政审批局委托我区受理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本机构审查,经现场确认和体检合格后,报九江市行政审批局认定。

二、认定条件

(一)身份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在浔阳区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2.户籍浔阳区在内的社会人员;

3.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期间,本区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浔阳区户籍(居住证)社会人员。

4.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居民,需持有港澳居 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有效证件且无犯罪记录。

5.驻浔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所规定的学历条件,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 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 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普通话

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 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 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三、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四、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五、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1.申请人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实名注册进行网上申报。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4.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 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 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 “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 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 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提交网报信息后,务必导出认定申请表电子档,再次 认真检查并修正网报内容、包括照片和承诺书。其中《个人 承诺书》包括标题、内容、签名、 日期四个要素,历年来网 报都出现过申请人网报信息错误、照片、承诺书不合标准,模糊、残缺等现象,若未修改正确,不得参加现场确认。

6.普通话证书、毕业证书尽可能通过网报系统核验通过, 遇网络问题一次未通过请多核验几次。多次核检均不成功,再按未通过核验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必要的材料。

7.申请人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网报,不符合相应批次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网报的,可能导致最终无法认定(我区认定机构无修改和调整权限),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8.网报时间:

(1)第一批: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网报时间:5月6日9:00–5月17日23:59

现场确认:5月20日–5月24日(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体检时间:5月20日–5月24日

(2)第二批:2024年6月份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

浔阳区户籍(居住证)社会人员。

网报时间:6月11日9:00–6月20日23:59

现场确认:6月17日–6月21日(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体检时间:6月17日–6月21日

以上时间安排,若遇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

(3)接市行政审批局委托我区受理高级中学、中等职业

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和体检时间为:第一批:2024年5月20日–5月24日9:00–12:00、13:3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第二批:2024年6月17日–6月21日9:00–12:00、13:3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确认材料:

1、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第一批现场确认:2024年5月20日–5月24日9:00–12:00、13:30–17:

00(正常节假日除外);第二批2024年6月17日–6月21日9:00–12:00、13:30–17:00(正常节假日除外)。确认地点:浔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长虹北路5号)。

2、 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1)社会人员提交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本区高校的应届毕业无需提供。(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2)申请人应提交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2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用于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

(3)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 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申请人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 《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港澳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学历认证书》原件。

温馨提示:认定机构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 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材料,申请人可以提供“赣服 通”电子证照信息座位补充材料进行比对验证或根据自己无 法比对成功的材料提交对应的原件。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六、体检

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 病、精神病史和绝症,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妊娠期 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 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 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 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体检地 点:浔阳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花果园北路6号)。 (先现场确认后再体检,考生自行体检无效)

七、网上认定,发放证书

浔阳区行政审批局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再对申请人进行 无犯罪记录核查,结合体检结果据实做出认定结论,为符合 认定条件的申请人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和《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另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和《教师资格证书》由认定机构通知申请人领取或邮寄送达。7月30日前将全部认定人员证书发放完成。

八、注意事项

在教师资格认定期间申请人必须确保通讯畅通,如停机、

换号要及时告知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浔阳区行政审批局

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咨询电话:0792-8506855 ,相关网站

网址:中国浔阳网:http://www.xunyang.gov.cn/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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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2026年4月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公告

现将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26年4月测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 测试日程安排

序号

测试日期

在线报名时间

准考证打印日期

测试地点

成绩公布日期

1

4月9日

(周四)

3月31日10点

开放报名

(额满为止)

测试费支付完成后方可自行打印准考证

杨浦区中原路42号 实训楼一楼

5月19日

2

4月10日

(周五)

5月20日

3

4月11日

(周六)

4

4月16日

(周四)

4月7日10点

开放报名

(额满为止)

5月26日

5

4月17日

(周五)

5月27日

6

4月18日

(周六)

7

4月23日

(周四)

4月14日10点

开放报名

(额满为止)

6月2日

8

4月24日

(周五)

6月3日

9

4月25日

(周六)

 

请考生关注上述安排并进行报名,额满为止。

特别提醒:

1.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从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代为组织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报名工作,也不会向考生收取额外的费用。请考生以官网(www.shmeea.edu.cn)发布的信息为准,以免上当受骗。

2.考生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由系统根据考生报名顺序生成,不可自主选择。报名时请选择全天有空的日期以免报到时间与个人其他安排冲突。

3.如因不可抗力,调整测试时间或取消测试,将及时通知考生,请考生关注。

二、报名对象(符合下列三条之一即可)

1.本市户籍人员。

2.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在读在籍学生。其中本科2023级、高职高专及中职校2024级全日制学生除外,该部分学生将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测试。

提示:上述人员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如非首次报名,须在前次测试(含外省)成绩公布之后方可再次报名。

三、报名流程

(一)线上报名

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pthceshi.cn),报名入口选择“上海”。额满为止,不接受线下报名。

考生报名之前应仔细阅读线上报名操作说明: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操作说明(点击可查看)

1.考生在报名前须先在“一网通办”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https://www.shanghai.gov.cn),在线报名系统须使用“一网通办”账号进行登录方可报名,报名时系统会自动获取考生在“一网通办”账号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自动导入在线报名系统且不能修改。如信息有误须在报名前登录“一网通办”平台进行修改。

2.报名系统中带“*”号的为必填项,提交前请务必仔细核对所填信息,提交后无法修改。如因填报信息有误而无法参加测试,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测试费不予退还。

3.能从“一网通办”平台获取证件照的考生无需再上传证件照,无法获取证件照的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白底为宜,像素390*567、大小不超过1MB,jpg格式(不符合要求可能会存在无法上传的情况)。在线报名页面所上传的考生本人证件照仅用于准考证打印,用于证书的照片必须测试当天现场采集。

4.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相关材料,最多可上传3张附件,如材料较多,请将照片拼接后上传。提交的材料如有不全、模糊、无法辨别、不实等情况,将无法通过材料复核。材料要求如下:

上海市居民户口簿考生信息所在页,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本市全日制高校、中职校在读在籍学生在有效期内的学生证信息页(其一即可)。

注意:上述照片均为jpg格式,不小于1024*1024像素且不大于5MB,不符合要求可能会存在无法正常上传的情况。

(二)材料复核

考生提交信息后,工作人员将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工作,复核结果通过系统自动以短信方式发送到考生手机上,通过复核的考生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在线支付测试费,超时则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机会。

请考生密切留意系统短信。手机、信号、运营商等因素可能会造成系统短信的延时甚至无法接收,为避免超时,建议考生经常登录网页及时关注复核状态。

(三)缴费

测试费:50元。复核通过后,考生可通过微信扫码、支付宝扫码或银联在线支付完成线上缴费。缴费完成后测试日期无法更改,费用不能退还。

(四)准考证打印

缴费完成方可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及时登录报名页面自行下载并打印。

四、证书颁发

(一)考生可于完成测试25个工作日之后查询测试成绩。

(二)证书寄送采取顺丰快递方式。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

纸质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经国家测试机构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发放后,再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向考生发放,发放日期为自成绩查询起算的25个工作日后。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发布测试成绩后,考生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查询测试成绩并添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电子证书。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s://www.cltt.org)和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pthceshi.cn)亦可查询测试成绩。

(四)纸质证书遗失,不予补发,考生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五、注意事项

(一)在线报名应由考生本人操作,因未按照要求填报和提交材料造成无法参加测试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其他注意事项请参阅线上报名页面上海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规定、报名须知、应试须知。

(三)测试当天,考生进入考区须出示本人的纸质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二者缺一不可)并接受考务工作人员信息核验。考生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考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点逗留。

(四)测试结束后准考证请妥善保管,成绩查询需同时输入姓名、证件号、准考证号。准考证号可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pthceshi.cn),选择“上海”入口完成登录后在“帮助中心”自助查询。

(五)测试资料为语文出版社出版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指导》,可按需自行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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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名咨询

邮箱:shpsczx@126.com

广东省江门市2026年春季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通知

经研究,2026年江门市春季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将于近期开展,有关报名考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考须知

考生自行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为http://www.cltt.org/。先点报名入口→在线报名→点击注册→注册账号→确定→在线报名,然后找到江门相应的开考期数,准确详细填写报考信息(其中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所在单位请填证书邮寄地址,资料必须详细如实填写,不得有误。请考生认真核对个人信息,一旦提交,将无法修改。

(一)测试时间:2026年4月25日,共一天

(二)开放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3月26至28日,共三天。网上开放报名时间为早上8:30,因考场容纳考生有限,每天报名人数有名额限制,额满系统自动关闭。

(三)考场地点:江门市江海区朝翠路1号(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朝翠路1号

二、缴费

报考实行网上缴费。

(一)收费标准:按省财厅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的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费50元/人次,不含教材资料,不举办测前培训。考生如需加强训练提高成绩,可自行选择其他第三方机构、网站提供的学习资源。

(二)网上缴费时间:2026年3月31日-4月3日

(三)网上缴费方式:

报名成功的人员,可选择以下任一种方式缴费。

1.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缴费查询页面,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进行查询缴费。(一旦缴费成功不予退费。)

2.关注“江门教育”公众号,从菜单“掌上服务”->“普通话考试缴费”进入缴费查询页面,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进行查询缴费。

三、测试

根据最新《普通话水平测试指南》,从2023年4月1日起,普通话测试不再设立备考室,测试环节不设备考环节,请各位考生做好充分准备。

(一)请报名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在考前5个工作日自行登录报考平台http://www.cltt.org/,查看并打印《准考证》。

(二)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试时间,准时参加测试。考生进入考场后按进考场规定路线到达候考室,等待考试安排。

(三)现场采集照片(白底)、抽签候考。

(四)刷脸进入独立测试室进行正式考试。

(五)考试结束,带齐个人证件物品,按指定路线离场。

四、领证

(一)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请各考生自行登录“国家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http://www.cltt.org/”,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个人成绩。自2022年1月1日起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发放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

电子证书查询方法:关注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我的证照”-“添加证照”-“文化教育”-“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授权关联即可查看电子版证书。

(二)纸质普通话等级证书统一采用邮政快递寄至考生报名时所填地址,不得拒收,邮费由收件人到付,语委办不设现场领证服务。考生收到证书后请妥善保管,一旦丢失或损坏,不能补办。

(三)根据《广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舞弊处罚规定》,如有请人代考或替考等违纪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将上报广东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工作办公室备案,两年内不得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替考者也将被吊销其原有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两年内不得复考。

我市普通话测试工作官方信息,将在“江门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有需要的考生和社会人员可选择关注以上公众号,以免遗漏信息。

咨询电话:0750-3798980(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承办单位);投诉举报电话:0750-3503962(江门市语委办,主办单位)。

广西防城港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2026年4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我站2026年4月面向社会普通话水平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特别提醒:根据国家语委有关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新版《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正式实施,请广大考生关注测试内容调整,做好相应准备。

一、测试安排

(一)报名时间:2026年3月30日9:00至4月3日24:00,名额有限,报满即止。

(二)测试人数:本次为面向社会人员的专场测试,测试限额500人。

(三)测试时间:2026年4月11日(咨询电话:0770—2883826,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行政班时间)。

(四)测试地点:防城港市理工职业学校机电楼五楼(防城港市防城区江山半岛科教园区滨海公路南侧)。

二、报名与缴费

(一)报名方式:考生须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ltt.org/),选择“广西”—“防城港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报名。

(二)缴费标准:测试费50元/人·次(桂价费字〔2004〕164号)。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在30分钟内完成缴费,逾期未缴费的,系统将自动删除报名信息并释放名额。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生报名成功后可登录报名系统,进入“准考证”栏目查询并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在报名前提前完成注册及实名认证。考生应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报考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予修改;报名资格一经确认,不予取消;已缴费用一律不予退还。准考证所载个人信息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参加测试。

(二)考生不得重复报名。考生需待上一次测试成绩公布后方可再次报名。如同一时段在多个测试站重复报名,视为无效报名,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测试当天将现场采集考生白底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建议穿着深色上衣,注意仪容整洁,发型不能遮眉遮耳。

(四)因特殊情况需要暂停或取消考试,我站将通过防城港教育局网站(http://jyj.fcgs.gov.cn)、防城港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暂停或取消测试的公告。相应测试场次可能取消的,已缴费用将退回。

五、测试要求

(一)考生须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测试当天,持身份证原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纸质准考证参加测试,未携带其中任何一项将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须严格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日期、时间参加测试。测试报到时间由系统随机分配,不得更改。请提前30分钟到达测试地点,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当次测试资格。

六、成绩查询与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第二十四条规定,一级乙等及以下的成绩认定原则上在当次测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一级甲等的成绩认定顺延15个工作日。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由“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发布,考生可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s://www.cltt.org/#/webHome)查询成绩。

(二)证书领取: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版和电子版,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等级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邮寄,由省级测试机构向考生核发。具体申领方式将在当次测试成绩公布后,通过防城港教育局网站(http://jyj.fcgs.gov.cn)、防城港教育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防城港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26年3月26日

贵州省仁怀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2026年4月测试工作计划

一、报名

(一)报名网站:“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地址栏输入网址“bm.cltt.org”进入。

(二)收费标准:根据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贵州省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04〕121号)文件要求,中学生15元/人次、大中专学生20元/人次、教师35元/人次、其他人员50元/人次。

(三)报名人数:500人。

(四)报名时间:2026年3月31日上午9:00至4月3日17:30(名额有限,报满即止)。

(五)测试内容可参考语文出版社出版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指导》。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对象:凡是自愿参测的广大师生、公务员及其他社会人员均可报名。

2.考生首次报名,须用手机号注册后刷新网页,获取最新测试时间。若再次报名,用注册手机号直接登录即可。

报名时须上传以下资料:

学生报名时需上传学生证(能体现个人身份信息的页面)或教师报名时需上传工作证明(任教学校出具在职工作证明、工作证等)扫描件,以便核实身份及按有关规定享受优惠,社会考生不用上传资料。

3.信息审核:考生报名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登录网站查看信息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确认无误完成缴费后方能参加测试。

4.缴费方式:考生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系统会通过手机短信发送“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考生根据缴款通知书上的信息完成缴费,获得电子发票方为报名成功。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系统发送的缴款短信(请注意查看手机是否设置短信系统拦截功能)。

二、测试

(一)测试日期:2026年4月19日上午8:30-14:00。

(二)测试地点:仁怀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仁怀市教育体育局二楼)。

(三)打印准考证:报名审核成功并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4月16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无照片为正常现象,不影响测试。

(四)测试注意事项: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测试,临时身份证及其它证件均不能参加测试。先到先考,逾期视为缺考。

(五)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测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可登录 https://www.cltt.org/#/scoreQuery 查询成绩;测试结束约45个工作日后,可凭身份证在“仁怀市政务大厅16号窗口”现场领取纸质证书。纸质证书和电子版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三、声明

(一)请考生务必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相信任何中介“代报名”“内部名额”“包考包过”等谣言,以免上当受骗。

(二)考生报名成功后,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相应操作,逾期未完成者,报名信息按作废处理。

咨询电话:13985204030 (周老师)18685629862(刘老师)。

  仁怀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2026年3月26日

贵州省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26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及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省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贵州省内的社会人员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持有贵州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

(二)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可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三)贵州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或在读研究生可在其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四)驻贵州省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可在部队驻地所辖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二、认定机构及权限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

三、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当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通过国家考试条件

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须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且在有效期内。

纳入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须通过所在学校组织的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按照当地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须为合格。

(五)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六)无犯罪记录证明

内地(大陆)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

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港澳地区由申请人填写《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申请人咨询港澳警务部门。中国台湾地区由申请人自行到中国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直接提交到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七)准入查询

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四、认定流程及时间

(一)网上申报

上半年第一批次网报时间段为:2026年4月1日8:00—4月14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网报时间段为:2026年6月16日8:00—6月29日18:00。

下半年网报时间段为:2026年9月22日8:00—10月14日18:00。

各级认定机构具体“网报时间”及“现场确认时间”由各市(州)、县(市、区)认定机构自行确定,申请人须及时关注当地政府网站或教育行政机构发布的相关信息。各市(州)、县(市、区)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和公告发布渠道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贵州省认定机构联系方式”下查询。

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在所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认定机构将依据现场确认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

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户籍在贵州省内的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集体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原件;持有贵州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

(2)港澳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驻贵州省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2.学历证明

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申请人的学历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需提交)。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证书原件。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证书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需提交。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提供按照当地公务员体检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以内),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表由医院提供。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黔教函〔2021〕62号)文件要求,申请人可自主选择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代替体检合格证明。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要求与本次网上报名时系统上传照片一致)。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

申请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行承担。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信息、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在网报阶段,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将进行系统间比对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的个人信息才能顺利通过上述信息的网上核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因他人替代报名影响申请人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自行承担。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格式,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已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已被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六)补充学历。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申请认定报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应及时完成补充学历操作,才能实现在线查询本人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补充学历操作方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一“咨询服务”一“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七)如需了解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和贵州省教育厅唯一官方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_edu)。

(八)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有关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

贵州省教育厅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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