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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市岚山区教体系统2024年校园招聘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日照市岚山区教体系统2024年校园招聘简章

为促进岚山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招聘20名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高中教师岗位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和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的2024年应届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含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2.获得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毕业年级)从业技能大赛一、二等奖的2024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4年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幼儿园教师岗位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和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的2024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等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语文学科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岚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5月18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2024年日照市岚山区教体系统校园招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日照市岚山区教体系统校园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初审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根据招聘行程,到招聘现场报名并提交个人相关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初审。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8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曲阜师范大学(日照校区)西篮球场

后续是否新增招聘站点将视招聘情况而定,请及时关注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招聘专栏(http://www.rzlanshan.gov.cn/)。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3);

3.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

4.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含)以上毕业生提供奖励证明(原件、复印件);

5.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需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2024年日照市岚山区教体系统校园招聘报名表》1份(附件2),应聘人员可登录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招聘专栏下载。

岗位汇总表中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如有异议,以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记载的为准。

招聘单位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高中教师岗位按资格审查通过后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幼儿园教师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资格审查结束后,如招聘岗位通过应聘人数过多,无法一天完成面试的,增加初试环节,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资格审查结果在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各应聘人员要密切关注网站,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高中教师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幼儿园教师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1.面试。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行为表现等方面内容。试讲内容为所报学科现行学段通用教材,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10分钟,答辩5分钟。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或笔试范围。

高中教师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通过加试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幼儿园教师岗位参加笔试。笔试只考一科,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笔试不区分岗位类别,主要考察履职应具备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人选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四)考察、体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体检,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组织。招聘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确因工作需要扩大考察体检范围的,须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五)公示和聘用。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

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应聘高中教师岗位的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

五、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招聘专栏发布的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咨询电话:0633-2611227

招聘网站: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招聘专栏(http://www.rzlanshan.gov.cn/)

 

附件:1.2024年日照市岚山区教体系统校园招聘岗位汇总表

2.2024年日照市岚山区教体系统校园招聘报名表

3.诚信承诺书

 

中共日照市岚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日照市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

附件1.2024年日照市岚山区教体系统校园招聘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2024年日照市岚山区教体系统校园招聘报名表.xls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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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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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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