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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克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高校引进人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新疆克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高校引进人才公告

为认真落实克州人才强州战略,实施“帕米尔英才”引才计划,加快聚集优秀人才,助力克州高质量发展,克州决定面向高校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269人。

一、引进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好,志愿服务克州建设,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已取得或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职称条件;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1月1日(含)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1月1日(含)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1月1日(含)后出生。

(五)满足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引进范围:

(一)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二)有失信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三)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四)已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五)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六)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或曾被甲方单独解聘的;

(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八)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优惠政策

克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政策

(一)编制情况:引进人才到岗后,使用自治区事业单位编制,一律进编。

(二)生活补贴:按照“帕米尔英才”引进计划标准发放生活补贴。阿图什市、州直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齐全)每人每月发放3000元,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齐全)每人每月发放2000元,“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毕业证、学位证齐全)每人每月发放1500元,均持续发放5年。

阿克陶县、乌恰县、阿合奇县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齐全)每人每月发放2000元,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齐全)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毕业证、学位证齐全)每人每月发放600元,均持续发放5年。

(三)购房补贴:引进人才在克州范围内购房的,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分别给予住房安置补贴30万元、20万元、5万元。

(四)住房保障: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毕业)或夫妻双方都是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申请入住人员家庭(已婚的包括本人、配偶、子女;未婚的包括本人、父母)在我州无合适自有住房,且未在我州享受过其他住房补贴。

(五)培养支持政策:鼓励引进人才根据《克州“帕米尔英才”培养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申报项目,给予每人每年最高30万元资助经费。

(六)首次进疆交通费报销:引进人才上岗后,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报销引进人才首次进疆交通费用。

(七)人才聘用:引进人才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均实行全员聘用制,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与用人单位签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明确双方的聘用关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三年服务期,本科毕业生五年服务期。

(八)工资待遇:凡到我州来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工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发放。

(九)户籍问题:引进的高校毕业生自愿要求落户在克州的,可办理本地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并允许随时办理迁移手续,不愿落户的户口可以不迁。

(十)实行配偶优先安置政策:原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的,按调动政策办理;原企业职工或无业的,积极协调州内企业提供就业岗位。

(十一)子女无忧就学:对引进人才子女在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入园)的,按法定监护人意愿统筹安排。

(十二)其他优惠政策:每年为引进人才提供州内三甲医院免费体检1次、专家预约诊疗等便捷服务;全州景区向引进人才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免费开放。

三、引进对象

面向部分高校应、历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等引进。

四、引进岗位

详见《2024年克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五、引才线路及时间

2024年克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具体路线,通过站点覆盖区域内高校,现定路线为:

(一)第一站点(新疆大学):2024年5月13日(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招聘小组组织实施现场宣传、报名及资格审查等工作,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疆大学。

(二)第二站点(山东大学):2024年5月16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招聘小组组织实施现场宣传、报名及资格审查等工作,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东大学。

(三)第三站点(重庆大学):2024年5月17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招聘小组组织实施现场宣传、报名及资格审查等工作,地址:重庆市重庆大学。

(四)第四站点(郑州大学):2024年5月18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招聘小组组织实施现场宣传、报名及资格审查等工作,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州大学。

(五)第五站点(西安交通大学):2024年5月19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招聘小组组织实施现场宣传、报名及资格审查等工作,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西安交通大学。

(六)第六站点(石河子大学):2024年5月22日(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招聘小组组织实施现场宣传、报名及资格审查等工作,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石河子大学。

(七)第七站点(塔里木大学):2024年5月22日(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9:30)招聘小组组织实施现场宣传、报名及资格审查等工作,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市塔里木大学。

六、引进程序

此次引进人才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2024年5月10日至5月22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各站点指定时间内)或线上报名可登录报名系统报名(https://kezhou.zhaopin.com),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上传学校出具证明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4年5月24日10:00至19:00未通过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可以线上改报岗位。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发布的岗位条件及要求报名,每人仅限填报1个岗位,凡不符合岗位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需提供材料:《2024年克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3)(应聘人员下载及打印)、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学校出具证明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个人简历、岗位其他要求等相关材料;同时还需提供相应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学位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s://www.chinadegrees.cn/cqva/gateway.html自行查询打印)。以上证件及材料全部发邮箱及现场提交(现场原件审查,收取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2024年5月10日至23日,线上报名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由招聘小组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发布招聘岗位专业需求是否一致,并与应聘人员进行“双向选择”确定人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进入到考核环节。

(三)考核。考核具体时间网上另行通知,采取线上考核,详细时间及考核方式电话或短信、微信通知,考核包括面试及专业加试(部分岗位),面试总分100分,专业加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环节。考核结果现场向考生公布并进行确认。加试由招聘单位结合岗位实际确定,如有加试岗位按以下公式计算成绩,没有加试的岗位不纳入计算。招聘小组根据总成绩(面试考核及加试成绩结果),按岗位排名择优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因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格分数60分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主考官打分+四名考官打分)/5;

总成绩=(面试成绩+加试成绩)/2。

(四)体检。2024年6月6日至6月10日期间,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员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为《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由体检人员申请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果电子版及原件发给用人单位联系人。体检标准详见《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详见附件4),体检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因体检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五)考察。2024年6月11日至30日,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组不少于2人。体检合格人员填报《2024年克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考察表》(附件5),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工作(包括调动档案),考察组由2人及以上组成。考察内容: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和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工作经历中是否存在不得报考情形,毕业证、学位证、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因考察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克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jkz.gov.cn/)公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2024年7月8日至10日拟聘人员到报考单位报到上岗,逾期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及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硕士研究生服务期为三年(含试用期一年),本科毕业生服务期为五年(含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存在违纪、违规及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上传或递交材料必须与原件一致,提交的应聘材料要客观、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对隐瞒精神病史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经查实,在招聘过程中取消招聘资格或聘用后取消聘用资格。提供电话必须真实准确,因电话错误联系不上应聘人员,责任自负。

(二)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克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jkz.gov.cn/)另行发布的通知为准。咨询电话为上班时间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30至20:00。

政策咨询电话:0908-4222969

技术支持电话:022-58703000-85882

监督电话:0908-4222210

附件:1.2024年克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表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

      3.2024年克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

      4.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5.2024年克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考察表

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新疆克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高校引进人才公告2024年克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表

      2.新疆克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高校引进人才公告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

      3.新疆克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高校引进人才公告2024年克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

      4.新疆克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高校引进人才公告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5.新疆克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高校引进人才公告2024年克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考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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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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