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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4年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8名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巴州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及办结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

2.现役军人;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

4.近3年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解除人事关系或相关手续未办结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截至2024年5月13日(含当日,下同)。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3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岗位;

5.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参照《2024年巴州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学历要求:幼儿园至高中阶段均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6.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7.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报考人员必须持有相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学科人员,须持有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思政课教师资格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报考,资格复审前必须取得相应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岗前必须取得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8.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4年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8名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巴州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及办结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

2.现役军人;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

4.近3年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解除人事关系或相关手续未办结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截至2024年5月13日(含当日,下同)。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3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岗位;

5.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参照《2024年巴州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学历要求:幼儿园至高中阶段均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6.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7.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报考人员必须持有相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学科人员,须持有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思政课教师资格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报考,资格复审前必须取得相应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岗前必须取得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8.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调剂、公示、培训、聘用等。其中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调剂、公示等环节由巴州教育局会同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政审、培训、聘用等环节由招聘县市教科(育)局自行组织完成。

招聘公告同步在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巴州人民政府网站和巴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可通过以下网站报名端口进行报名。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10︰00-5月22日18︰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3日10︰00-5月25日18︰00

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人员登录自治区教育厅网站(网址:http://jyt.xinjiang.gov.cn)、巴州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xjbz.gov.cn)、巴州教育微信公众号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以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为识别,多报无效。对恶意报名者视为扰乱报名秩序,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考生可登录上述网站报名,按系统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近期免冠正面照片、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照片(jpg格式,个人免冠照片大小30KB内,其他证件照片大小10~200KB之间)。对尚未发放毕业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上传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或教育部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带二维码);对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持相应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提供个人承诺书,承诺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证明报考。退役军人报考,还需上传退役军人相关证件原件照片。考生必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者取消报名资格。照片必须清晰,使用不合格的照片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考生自负。2024年5月22日18︰00报名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二)网上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13—25日。

考生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查方式进行。审查工作由巴州教育局、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网上报名时所填写信息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审查通过后请考生及时下载打印《2024年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网上初审将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网络报名信息进行确认审核,请考生在报名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核结果。报名时间截止后,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审核材料不完整的或有虚假材料的,不能进入笔试环节。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2024年6月12日10︰00-6月15日10︰00登录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巴州人民政府网站、巴州教育微信公众号打印考试准考证。

(四)笔试

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1. 笔试时间:

幼儿园:2024年6月15日10︰00-12︰00

中小学:2024年6月15日10︰00-12︰30

2.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测试和学科专业知识测试两部分。

4.笔试语言及分值:笔试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凡未按要求答题的考生,笔试成绩无效。学前阶段试卷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中小学阶段试卷满分150分,合格分数线为90分。

5.笔试成绩公布。6月22日在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巴州人民政府网站、巴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6.面试入围人员确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招聘1至3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4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请于6月22日登录巴州人民政府网站、巴州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

资格复查按照《公告》《岗位表》具体要求进行,将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审核材料不完整的或有虚假材料的、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审查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员须持《2024年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和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审查。复审结果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时间、地点待定。

2.面试成绩。中小学岗位面试成绩满分150分,合格分数线为90分;学前教育岗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以试讲答辩方式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试讲时间20分钟(其中学前阶段15分钟),答辩时间3分钟。考官根据考生所报岗位学段学科,从面试组织部门准备好的教材中,现场抽取一节课,交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准备一份教案,然后进行试讲,试讲完毕后进行答辩。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要进行专业测试,学前教师岗位要进行幼教专业技能测试。

    (七)公布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登录巴州人民政府网、巴州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政审

1.体检组织和标准。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和总成绩排名确定,由州、县市教科(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新教师办〔2011〕14号)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要求。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登录巴州人民政府网站、巴州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考生本人申请,组织体检的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体检医院商定同意后,可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调剂。

3.政审。由各县市教科(育)局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

(九)调剂

调剂工作由巴州教育局会同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对面试成绩合格、未被报考岗位录取的考生,根据岗位需求及空岗情况,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同学段同学科进行调剂,原则上先调剂到报考县市其他空缺岗位,报考县市无符合条件空岗的再进行跨县市调剂。调剂由考生自愿申请,调剂前必须与巴州教育局签订书面协议。被调剂考生由报考所在县市教科(育)局统一安排体检、政审,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调剂。

(十)公示

巴州教育局会同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后,通过巴州人民政府网站、巴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岗前培训

新招聘教师岗前培训由巴州教育局统筹安排,由县市教科(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培训时间由各县市确定,于2024年8月15日前完成。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政策法规、专业理念与师德、教学知识与技能、信息技术与运用等,培训不少于80学时,培训费用由用人单位同级财政部门承担。培训合格后,按各县市规定时间报到上岗,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二)签订合同

新招聘教师报到后,与招聘县市教科(育)局签订聘用合同,新招聘教师当年即纳入编制内管理,前期报名时未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的2024届毕业生,在正式聘用前须提供相应证件,不能如期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新招聘教师试用期为1年,按现行人事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试用期满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新招聘教师档案必须在2024年8月30日前提交招聘县市教科(育)局审核,对未按时提交档案的不予办理录用手续。

对已录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且自报考当年起3年之内,不得参加巴州范围内统一组织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新招聘教师自上岗之日起3年内不得调动,不得报考公务员及其他事业单位。

三、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和原则,遵守工作纪律,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考试违纪的、同意调剂后不到岗的、逾期不报到的考生3年内不得再参加巴州范围内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

(三)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信息发布

巴州教师招聘考试信息均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其中:

(一)招聘公告、招聘岗位表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网址:http://jyt.xinjiang.gov.cn)、巴州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xjbz.gov.cn)、巴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

(二)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查询、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查询可通过上述报名端口进入。

(三)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信息通过巴州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xjbz.gov.cn)、巴州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最新公告为准。

五、相关事项

(一)巴州教育局、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严防诈骗。

(二)本《公告》由巴州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巴州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咨询电话:0996-2683587

监督电话:0996-2683873

工作时间:10:00-14:00(上午)16:00-20:00(下午)

附件1–2024 年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2024年巴州招聘中小学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附件3–2024年巴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笔试说明.docx

附件4–承诺书(模板).docx

巴州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11日

报名入口:https://www.chinasyks.org.cn/cn_xjbazhoujy/index.html#/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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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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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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