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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2024年高中、职教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2024年高中、职教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规定,经北票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拟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0人。其中:北票市高级中学10人,北票市尹湛纳希高级中学15人,北票市第三高级中学10人,北票市职教中心5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高中教师:面向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符合招聘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

(二)职教教师:面向中国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锦州医科大学、沈阳医学院、辽宁中医药大学、沈阳农业大学、辽东学院符合招聘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方式

采取统一发布公告、网上统一报名、统一资格审查、分场次赴招聘院校现场考试、现场签约的方式进行。

(一)高中教师招聘:计划进行一个招聘场次,在沈阳师范大学设立招聘点,网上报名审查合格的考生全部到沈阳师范大学参加现场招聘。

(二)职教教师招聘:计划进行一个招聘场次,在中国医科大学设立招聘点,网上报名审查合格的考生全部到中国医科大学参加现场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三)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年满十八周岁。

(四)报考职教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师范类)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高中教师岗位,本科学段所学专业必须为师范类。职教教师岗位报名,所学专业不受师范类限制。

(五)考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必须专业对应。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研究方向)与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须属同一类。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经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六)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如遇突发情况,此项将按国家或省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报考职教教师岗位不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书。

(七)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现役军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在“北票人事人才网”及相关高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8:30开始至2024年5月19日下午16:00结束。

2.报名方式:全部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不具备应聘资格。考生只能选择1个招聘岗位报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按编号顺序统一制作成一个PDF文件[能够A4纸分页打印,文件名为:招聘岗位(高中或职教+学科)+姓名+身份证号码],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北票市教育局邮箱lnbpjyzp@163.com

3.报名材料:

(1)北票市2024年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高中、职教教师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生证正反面;

(4)《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3);

(5)报考高中语文教师岗位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6)研究生报名提供本科学段毕业证、学位证。

报名材料均为A4规格,报名时提供材料不全的,视为不合格,不接受报名。

4.相关要求:

(1)考生须根据《招聘公告》认真填写报名表,对所报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核对,确认本人符合该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如虚报瞒报,后果自负。

(2)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有效,招聘过程中如因通讯不畅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三)资格审查

北票市教育局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严格按照公告规定对考生网传的报名材料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生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招聘院校官网、“北票人事人才网”发布。

(四)笔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参加笔试。

2.笔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高中岗位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职教岗位笔试内容,护理岗位为基础护理专业知识,畜牧岗位为兽医基础专业知识。笔试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无面试资格。

3.笔试要求、时间、地点提前3个工作日在拟赴场次招聘院校官网和“北票人事人才网”发布。

4.面试人选确定: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计划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同时参加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人数不足1:3比例的,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或弄虚作假被取消资格及其他原因产生岗位空缺的,将分岗位依次进行递补。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在拟赴场次招聘院校官网和“北票人事人才网”发布。

5.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资格的依据,不计入最终聘用成绩。

(五)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包括试讲、答辩两部分。面试教材由招聘方提供。高中岗位面试,数学使用人教B版必修I、信息技术使用广东教育出版社必修I、音乐使用花城出版社必修教材《音乐鉴赏》,其它各学科均使用现行普通高中人教版必修I。职教岗位面试,护理使用基础护理(人卫出版社)、畜牧使用兽医基础(高等教育出版社)。面试不支持多媒体教学。

面试流程:考生于面试当天持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到面试现场集中抽取面试顺序号,经身份确认后进入考场。

1.试讲

(1)抽签:考生随机抽签,确定试讲课题。

(2)备课:考生进入备课室独立备课,中途不得离开。备课时间30分钟。

(3)试讲:面试考生按照课堂常规要求面对评委试讲,时间10分钟。试讲分数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2.答辩

根据试讲内容评委随机提问,时间5分钟。答辩分数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3.面试分数

面试分数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其中试讲分数80%,答辩分数20%。面试成绩=试讲分数×80%+答辩分数×20%。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无签约资格。面试成绩在招聘院校官网、“北票人事人才网”发布。

(六)签约

根据面试成绩和招聘计划,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签约人员。如因考生放弃签约或其他特殊情况出现空岗的,可按面试成绩分岗位依次进行递补。面试成绩排序方法:面试成绩并列者,试讲成绩高者优先;试讲成绩仍相同者,学历高者优先;学历仍相同者,加试面试,分数高者优先。签约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等材料。

签约人员名单在拟赴场次招聘院校官网和“北票人事人才网”发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2024年7月31日前),并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且无其他违约情形的,确定为体检人员。

(七)体检

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项目,体检费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审查,会同相关部门对涉罪信息进行查询。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视为考生违约,就业协议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票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事业单位正式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经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所有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严格执行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任何辅导培训班均与本招聘无关。

(二)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视为自动放弃。在体检、考察、公示中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三)其它未尽事宜,由北票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定解决。

本公告解释权归北票市教育局。

报名咨询电话

北票市高级中学:刘老师13470253600

北票市尹湛纳希高级中学:白老师13898233657

北票市第三高级中学:李老师13358925868

北票市职教中心:栾老师13842115067

附件1:北票市2024年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高中、职教教师计划信息表.xls

附件2:北票市2024年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高中、职教教师报名表.xls

附件3: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doc

北票市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北票市教育局

北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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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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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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