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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考核招聘2024届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考核招聘2024届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告

根据《关于开展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8〕83号)和《关于做好省级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434号)文件精神,我区拟考核招聘签约服务南充市高坪区的2024届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17名,现将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本公告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的定向南充市高坪区的2024届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并完全符合《南充市高坪区2024年考核招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人数)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相关岗位条件要求。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服从组织安排,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2.有协议规定的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触犯刑法或违反校纪被开除学籍的。

(2)自动放弃培养学校学籍的。

(3)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

三、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见《南充市高坪区2024年考核招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人数)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考核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的方式开展。

1.时间:2024年5月24日(上午9:00-11:30)

2.地点: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和体育局七楼会议室(南充市高坪区元宝街2号)。

3.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资料:

(1)《南充市高坪区2024年考核招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报考信息表》(附件3,另备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2)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和复印件(正反面)1份。

(3)《四川省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5)有效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须签订承诺书,承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并实际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6)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需由报考者本人到场,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责任自负。

(二)发放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2024届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当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五、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本次考核所有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点签到候考;同时务必带上《四川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点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面试方式及范围

面试方式及面试主要范围详见附件4。

(三)面试成绩公布

参加考核的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四)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招聘岗位和名额,按照考生考核成绩,组织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学校及岗位,若考核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选岗顺序,并与招聘单位当场签订《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特别事项:本次考核招聘所有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本次招聘签订了就业协议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和体育局、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自负其责。

(四)复检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和体育局、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注意事项:未按通知时间参加体检和经体检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教师从业健康标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和体育局、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八、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和体育局、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部门公告”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试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四川省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书》等文书)送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确认。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考核招聘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逾期(以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和体育局通知时间为准)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通过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拟聘用人员逾期(以聘用单位通知时间为准)不能办结相关手续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招聘单位凭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干部介绍信》,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十、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将对考核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考核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十一、特别提示

(一)定向签约服务高坪区的2024届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因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选岗、聘用等,责任自负。

(二)未按培养协议规定履约从教的公费师范毕业生,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按有关规定执行,违约行为纳入个人诚信记录,装入个人档案,5年内参加省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种公开招录(聘)的,考核视为不合格,单位不得予以录(聘)用。

(三)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和体育局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或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南充市高坪区人社局   0817—3339915

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和体育局   0817—3334866

监督电话:南充市高坪区纪委监委  0817—3350836

附件:

1.南充市高坪区2024年考核招聘省属师范毕业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南充市高坪区2024年考核招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单位及岗位(人数)一览表

3.南充市高坪区2024年考核招聘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报考信息表

4.南充市高坪区2024年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

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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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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