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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大方县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方委通字〔202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120名在编教师到城区中小学任教。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大方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简章》(以下简称“考调简章”)。

一、考调的原则及程序

(一)考调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考调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调程序

考调工作实行“三公开”制度,即公开考调条件、公开考调程序、公开考调结果。按照制订和发布考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教、考察政审、公示、确定拟调人选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考调岗位

考调岗位详见《大方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三、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

大方县所辖乡镇学校正式在编且在教育系统工作满3年及以上教师(不含城区四个办事处学校和委托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及委托七星关区管理区域内的学校)。

(二)考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工作表现好,身体健康。

3.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格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4.截至2024年8月30日正式在编且在教育系统工作满3年及以上(特岗服务期可计算在内)。

5.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所报岗位要求学科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含特教学校岗位),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体育、小学信息技术、特校美术、特殊教育岗位须持有所报岗位要求学科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其余岗位须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如持有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报名学科不一致的,必须有三年及以上(截至2024年5月29日,可累计计算)报名学科的任教经历,并由学校、中心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5月29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30日及以后出生)。

7.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三)以下人员不得参加考调:

1.近三年的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试用期除外)和未参加考核的;

2.近三年受过党政纪处分或未解除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未接转的特岗教师和服务期内的免费师范生;

5.曾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6.有严重师德师风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

7.不符合考调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被列为失信人员的。

9.其他不符合考调条件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考调简章》于2024年5月20日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9日—5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资料

(1)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查看原件,收取复印件)及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验证报告。

(2)报名表(附件2,只收打印表)。填写报名表时,在“考生签名”处亲笔签名,必须承诺“同意按新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聘任岗位,服从新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薪随岗变”。

(3)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亲笔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诚信报考承诺书)。

(4)近期同底免冠白底彩色电子照片(照片格式JPEG,照片尺寸为宽130像素,高170像素,分辨率150,以“姓名连着身份证号”命名,中间不留存空格,如:“张**522422*********321”),一张同规格照片贴在报名表照片处。

(5)收取报名费100元。

(三)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成功后一律不能更改。同时报考几个岗位的,一经核实,取消其报考资格。

岗位报名数与考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考调计划按比例削减或取消。削减考调岗位计划数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调整;取消考调岗位计划数的,若考生符合其他考调岗位报考条件,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可以改报;不愿改报的,可凭缴费信息到人社局退回报名费。改报及退费截止时间:2024年6月3日。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考调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和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考调工作秩序或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调资格的,取消其考调资格并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所填报信息与证件不一致而影响整个考调环节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的始终,在公开考调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考调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五、笔试。

(一)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总分100分。

(二)笔试科目:共设置7个考试科目,使用7套试题,分别是:1.语文:报考各学段语文教师的人员使用;2.数学:报考各学段数学教师的人员使用;3.英语:报考各学段英语教师的人员使用;4.物理:报考初中物理教师的人员使用;5.化学:报考初中化学教师的人员使用;6.体育:报考各学段体育教师的人员使用;7.教育理论:报考初中生物、地理、历史、政治、音乐以及小学信息技术和特校美术、特殊教育的人员使用。

(三)笔试时间:2024年6月8日上午9:00-11:00

(四)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24年6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到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

(六)其他

1.本次考调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3.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无效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考调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试教的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试教人员。

5.笔试成绩在大方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六、试教

(一)按报考的学段学科分组试教。

试教的备课时间20分钟,试教时间15分钟,试教总分为100分。试教成绩将在大方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进入试教考生须持《试教准考证》原件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试教。试教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在大方人民政府网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未参加试教、试教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或试教成绩无效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教成绩×50%

笔试成绩、试教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政审人员。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试教成绩高的确定为政审对象。笔试、试教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复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具体情况在大方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七、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大方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大方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实施。

组成政审组,政审组由两人以上(中共党员)组成。政审组要据实写出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教学质量、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师德师风、廉洁自律等。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和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政审时需提供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所在学校和教育服务中心出具现实表现证明、乡镇纪委及教育局机关纪委出具三年内是否受党政纪处分证明等。政审结果报考调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在政审过程中,如遇不符合考调条件、政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报县考调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该教师本次考调资格。

进入政审环节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须先由教育服务中心或县直学校签字盖章后到教育局教职工档案信息中心审验盖章)。

(二)政审组根据政审需要,要求另外提供的其他材料。

八、公示

经笔试、试教和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并在大方人民政府网上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考调的,取消考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行文调动。空缺岗位不作顺延递补。

九、调动

公示期满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人员确定为调动对象,按《大方县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方委通字〔2021〕6号)的相关规定办理调动。进入拟调动环节的人员不得无故放弃,放弃者记入诚信档案并取消其今后3年内任何形式的县内外考调。

在整个考调过程中因考生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考调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考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相关纪律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5252863(大方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857-5252860(大方县教育局机关纪委)

0857-5252932(大方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二)本《考调简章》解释权属大方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领导小组。在考调过程中,由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考调信息(如减少或取消岗位等)都将在大方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公布的考调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人员未关注大方人民政府网发布的信息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本次考调工作未尽事宜,由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附件:

附件1.大方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大方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大方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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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2026年高层次优秀毕业生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2026年高层次优秀毕业生24名(公办学校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2026年高层次优秀毕业生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suzhou.gov.cn)、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uzhou.gov.cn)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报考人员须为2026年研究生毕业,非博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本硕阶段获得过国家奖学金;②本科阶段获得过相应师范生基本功大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③本硕阶段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等称号,或本硕阶段获得过2次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等称号;④本硕阶段获得过2次校级一等奖学金;⑤高中阶段获得过相应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3.本次招聘户籍不限。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12月12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要求具备的相关材料(如奖学金证书、获奖证明等),须在2025年12月12日前取得。

5.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简称“国优计划”)研究生,可提供所修教育类专业证明(加盖就读高校相关部门或机构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

6.资格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为2026年毕业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应聘人员须以其最高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等资格条件报考。

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7.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须承诺自试用期起1年内取得。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其中,2026年毕业生在报名时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明,录取报到时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者,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jyj.szrc.cn。2025年12月12日9:00-12月21日10:00,通过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网上报名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地点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2.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时间:2025年12月20日、12月21日(上午)。

(2)地点:

12月20日9:00-16:00,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大厦(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一层多功能厅;

12月21日9:00-12:00,北邮科技大厦(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四层第五会议室。

(3)网上报名人员资格审核时须提交的材料: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与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材料主要包括:①本人身份证;②国内高校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同期毕业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和2026年毕业相关证明材料;③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④学生证、学信网中查验的各学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⑤本科及以上各学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⑥本科及以上各学段在校期间获得的奖学金证书、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如有请提供);⑧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现场报名人员资格审核时须提交的材料:提交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和《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2026年高层次优秀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2)。

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材料主要包括:①本人身份证;②国内高校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同期毕业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和2026年毕业相关证明材料;③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④学生证、学信网中查验的各学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⑤本科及以上各学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⑥本科及以上各学段在校期间获得的奖学金证书、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如有请提供);⑧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现场资格审核后,所有证件(书)原件返还。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专业考核

1.考核安排

时间:初定在2025年12月下旬;

地点:北京(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方式:另行通知。

2.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相同的,另行安排加试。

3.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考核结束后当天在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取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纳入苏州市教育系统优秀年轻干部库跟踪培养管理。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15646。

八、本公告由苏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教育局:0512-65224079;

报名系统技术保障:0512-6511430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附件1:附件1: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2026年应届高层次优秀毕业生岗位简介表

附件2:附件2: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2026年高层次优秀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苏州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10日

青海省海东市2025年第四批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第四批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14日(上午8:30)—15日(下午18:00),逾期或超出报考人数上限,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线上报名(建议使用360浏览器兼容模式),线下缴费的方式。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选择“青海”报名入口,按照提示完成。具体流程:打开普通话在线报名系统→点击“我要报名”→选择青海/海东市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点击“下一步”→阅读报名须知→填写报名信息→点击“下一步”→提交报名信息成功→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现场缴费确认。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5年12月18日(上午8:30)—19日(下午18:00)。

四、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20日(550人),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地点:弘毅楼1楼106机房(海东市乐都区七里店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缴费标准:每人次50元。

缴费方式:现场缴费,考生在考试当天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行现场确认并完成缴费手续后进入考场,缴费时只接受微信支付方式,不接受现金和其他支付方式。

六、注意事项

(一)信息填报

考生报名时,务必认真、准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经核对无误后提交;提交后相关信息不可修改、不可撤销,请慎重填报。

(二)照片采集

考试当天现场拍照采集信息,考生务必身着深色上衣。

(三)携带有效证件

考生参加测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身份证过期或者丢失将无法通过人脸防作弊系统。

(四)考场纪律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严禁替考作弊,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

(五)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45天后,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http://www.cltt.org/)”查询成绩。

(六)证书领取

(由于邮寄通道不完善,暂时不支持证书邮寄)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证书到达后我们将在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证书已到通知,请考生持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在工作日来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博文楼二楼公共教学部领取,考生也可通过手机微信登录国务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自愿申领电子证书。

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七、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李淑娟

 (二)联系人电话:17697081102

江西省九江市2026年1月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公告

计划内容

我站将于1月17日组织开展面向社会人员专场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有关测试报名安排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本次测试为社会人员专场,面向社会所有人。依照《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取消测试工作“属地管理”的规定,考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就近就便选择测试机构报名参加测试。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12月22日9:00-1月5日24:00(测试名额500人,名额报满即止)

凡在本站报名的考生,一旦报名信息被录入测试任务,将在系统中保留至本次测试结束,且无法删除,本批次测试任务结束前,不能参加其他普通话测试站的报名。如不能按时参加测试,请勿报名。

2.报名网址:http://bm.cltt.org(“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官网)

建议使用电脑搜狗浏览器的极速模式进行在线报名,报名网站不支持手机报名。

3.报名流程: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 ”官网,在首页右上角注册并登录→报名入口选择“江西”→我要报名→“九江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阅读报名须知→填写报名信息→核对考生信息→暂未开通在线报名缴费(本站采用支付宝赣服通缴费方式,非报名网站缴费,此环节不影响报名,可直接进入下一步)→完成报名。

特别说明:报名时,“登记照”和“材料审核照”须上传2寸白底免冠证件照,像素为390*567。请注意照片的有效性,否则系统审核不合格将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成功后请加入普通话水平测试QQ群:922832446,以便接收后续通知。

三、缴费时间及流程

1.缴费时间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预计将在1月8日左右收到手机短信缴款码,考生须在1月14日24:00前使用“普通话测试缴款码”在支付宝赣服通中进行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测试资格。缴款码短信可能会被手机防骚扰功能拦截,没有收到缴款码短信的考生请查找手机的拦截信息。

考生完成缴费后即视为报名成功。如本人弃考或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考试,不予退款(注:本次测试为社会人员专场,测试费50元/人)。

2.缴款流程

(1)查看手机短信来自江西省财政厅的缴款码。短信通知内容:20位数字,由“360”开头组成,【江西财政系统】xxx请凭缴款码360xxxxxxxxxxxxxxxxx,通过赣服通或非税收入代收银行核缴非税交费共计50元。

(2)点击进入“支付宝”,搜索“赣服通”,进入“缴费专区”,点击“缴款码付款”,输入考生本人手机短信中的“缴款码”数字。

(3)核对信息无误后,根据页面指引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即可出现已缴费的有效电子票据凭证。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请在1月16日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 ”官网(http://bm.cltt.org),点击“准考证打印”,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省份即可打印准考证。

五、测试时间及地点

1.测试时间:具体测试时间以考生自行打印的准考证时间为准。

2.测试地点:江西九江科技中等专业学校教学楼一楼(濂溪区莲花镇学府二路1号)

六、成绩公布及领证安排

测试结束后,原则上约30个工作日公布成绩,可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 ”官网(http://bm.cltt.org)查询。成绩公布后,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和微信小程序,在“我的证照”项目里申领电子版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依据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51号令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

纸质证书原则上于成绩公布后一个半月左右,可联系测试站领取,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甘棠南路170号(原市教委办公楼六楼)。

纸质证书自成绩发布之日起保管期限为1年,如未按时领取,本站将按照国家语委《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国语函〔2023〕1号)要求,按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不再补发。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测试只接受网上报名和支付宝缴费,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缴费,请考生按照报名流程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本站不受理集体报名,也从不委托其他社会机构代报名、代收费。

2.考生网上报名所填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考生填写信息错误不能参加测试,相应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严格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日期和时间,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前往测试地点参加现场测试。

4.从2023年4月开始,普通话测试流程取消备测环节,请考生提前做好备测练习。

5.《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2021年版)》已于2023年8月发布、出版,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普通话水平测试将同步启用依此命制的试卷库。联系电话:0792-8220287  饶老师、刘老师

 

                                       九江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25年12月10日

贵州省大方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2025年12月测试工作安排

一、报名

网站:“360 浏览器”极速模式,“谷歌浏览器”地址栏输网址“bm.cltt.org”注册选择毕节同心农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报名。

收费标准:学生20元/人次、教师35元/人次、其他人员50元/人次。

注意事项:

1.报名对象:应接受或自愿接受测试的人员。

2.考生首次报名,须用手机号注册后刷新网页,获取最新测试时间。(以后再次报名,用注册手机号直接登录即可)

报名时须上传以下资料,以便于核实身份。

①学生:上传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不愿提供的可按其他人员方式报名);

②教师:上传教师资格证或学校出具的在职证明(不愿提供的可按其他人员方式报名);

③其他人员:上传身份证正面照;

审核期间请及时关注审核结果,确认无误即可按要求缴纳测试费(注:报名截止后缴费链接会发到报名手机号码上,请务必在两个工作日内点击链接完成缴费)。

4.因考试容量有限,采取“先报先得、报满为止”的原则接受考生报名。

5.测试内容可参考语文出版社出版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指导》。

6.请各位考生报名前加入QQ群(群号:1036420111),对报名流程、审核情况、缴费方式、准考证打印、证书发放等有疑问的,将在此群中予以解答。

二、测试

1.测试日期:2025年12月27日-28日。

2.测试地点: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毕节同心农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实训楼四楼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3.测试量:700人。

4.报名时间:2025年12月9日-12月13日。

5.缴费时间:2025年12月15日-12月17日。

6.打印准考证时间:2025年12月25日-12月26日(到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缴费

1.测试缴费方式:考生报名审核通过的,系统将于规定时间内,通过手机短信发送:贵州财政电子票据“政府非税收入电子缴款通知书”,考生需在收到缴款信息规定时间内缴费,点击短信内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费缴款地址进入缴款页面,完成普通话测试费缴纳。考生缴款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换开财政电子票据并通过短信方式告知考生。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系统发送的缴款短信。

温馨提示:①务必认真查看缴费时间,如缴费时间开始后未收到缴费短信的,请注意查看缴费通知短信是否被手机系统拦截,缴费时间内一直没有收到短信的请及时联系测试站(封老师15286689391)进行处理。

②收到缴费短信后,可以复制短信到微信对话框,再点击缴费链接,便可利用微信进行缴费,注意每位考生只缴费1次,切勿重复缴费。

③请各位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缴费,逾期请勿再缴费,逾期缴费的本次报名无效,且由于缴费系统原因,无法退还所缴费用。

④缴费结束后,考生如因自身原因无法在当天参加测试,不予退费。

2.报名并缴费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

四、声明

请考生务必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相信任何“代报名”“内部名额”“包考包过”等谣言,以免上当受骗。

温馨提示:考生不允许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候测室及考场;考生考试时必须带身份证、准考证才能参加考试。

五、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测试结束30个工作日,请登录贵州语言文字网(www.gzyywz.net)查询测试成绩,具体成绩公布以贵州语言文字网公布为准。

(二)证书领取:测试结束45个工作日后,具体领取时间以省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中心证书发放到普通话测试点时间为准。

1.领取时间:每学期开始后每周五09:00-11:30,14: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2.领取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毕节同心农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务处(综合办公楼三楼)。

备注:根据证书管理规定,应试人应及时领取纸质证书。测试机构代管时间为1年,逾期不再承担保管责任。

大方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2025年12月8日

广东省广州市真光中学2025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为贯彻省“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部署,进一步加强荔湾区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实际,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3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高中语文教师 8名

高中英语教师 8名

高中化学教师 1名

高中政治教师 1名

高中历史教师 1名

高中地理教师 1名

高中体育教师(足球) 1名

高中数学教师 1名

高中生物教师 1名

招聘岗位情况详见《2025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广州市真光中学)(附件2,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

招聘对象

2026年毕业生:指于2026年1月1日(含)至2026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发布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5〕9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各岗位具体要求见《2025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附件2)。

2.年龄条件:本科生报考年龄在38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考生,报考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考生,报考年龄在45周岁以下。报考考生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3.有具体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如劳动合同无法清晰显示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应年限的单位缴纳社保记录和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单位与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单位需一致;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记录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其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实。应聘人员以全日制方式学习的,期间(含寒暑假期)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缴纳的社会保险不纳入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4.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报考教师(含研训员)岗位的人员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需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及特教学校教师岗位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需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职中教师岗位需具有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青少年宫教师岗位及教育发展研究院研训员等岗位需具有教师资格证)。2026年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5.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在报名时需出具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6年毕业生也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6.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7)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辅修专业等非主修专业以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且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课程成绩单(加盖院校公章)及课程对比说明,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

7.报考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若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已毕业人员)或课程成绩单(加盖院校公章)等材料无法明确显示专业方向的,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由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等相关材料,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持国(境)外学位报考者无法提供专业方向证明材料的,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由区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认定〕。

8.岗位要求本科阶段是师范类专业的,若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已毕业人员)或课程成绩单(加盖院校公章)等材料无法明确显示是师范类专业的,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由院校出具的师范生证明等相关材料,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

9.2026年毕业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含)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专业相对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10.用国(境)外学位进行报考者,如为2026年毕业生,须在资格审查时同时出具课程成绩单和证明2026年毕业生身份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含翻译材料)。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年毕业生;

8.广州市荔湾区教育系统的在职在编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1日(周四)9:00至2025年12月17日(周三)17:00。

3.报名方式: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报名。

4.资格初审:考生报名后,采取系统自动审查方式,不再进行人工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考生应诚信报考。

5.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免笔试应聘人员计入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部分紧缺岗位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延长3天报名时间,延长报名结束后,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下一环节。

(二)打印准考证

1.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考试科目显示“免笔试”的考生无需参加笔试。

2.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12月24日(周三)14:00起(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拟定于2025年12月27-28日(周六、周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场次、考场、座位及其他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2.需要参加笔试的考生(不含免笔试人员)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笔试当天凭借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入场,遗失身份证的考生,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明),其它证件(含电子身份证)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笔试,证件材料不齐者、逾期未签到者均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3.考试范围: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综合成绩,时间为120分钟。报考教师(含研训员)岗位的笔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等;报考财务岗位的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报考职员等其他非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资格复审(合格分数为60分)。

4.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考生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排名;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所有岗位按招聘岗位对应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当通过笔试人数未达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进入资格复审。报考博士岗位及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的考生免笔试,进入资格复审不受岗位1:5的比例限制,其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

5.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公布。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于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2025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4)。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查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3.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进行;

(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职称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且与报名系统的《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被取消导致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公布。

(五)面试

1.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入围名单等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通知为准。

2.采用专业技能测试、试教、答辩、结构化面试等形式面试,主要考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技能等。

3.面试成绩在面试时段于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1.按照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2.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3.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相关规定实施,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报考教师岗位(含研训员)人员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稿)(附件5)执行,报考其他岗位人员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附件6)执行。如上级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4.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通知为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2026年9月1日(含当日)之后,则不再递补。

(十)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人员须取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所有拟聘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3.所有被聘用人员依据岗位表标明的岗位级别进行聘用。报考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等级高于招聘岗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岗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人员报考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时暂定为岗位所列专业技术等级,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聘用年限,待取得所聘专业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并重新聘用后,才予以起算聘期。所有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教学岗位安排。

4.获聘人员均为事业编制人员,在聘用期间按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博士研究生学历的聘用人员还可按省、市、区相关文件,经审查通过后享受安家费、住房保障、子女入学等福利待遇,但须在荔湾区教育系统至少服务5年),同时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一年;非初次就业的,若工龄满一年,试用期为半年,若工龄不满一年,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注意事项

(一)港澳居民报考者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4号)的规定执行。

(二)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考生报名后视为认同公告所有内容,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含电子身份证)不能代替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生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在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或隐瞒任何不适宜聘用情况的。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应聘人员原则上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本次招聘不负责解决录用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工作等问题。

(七)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此次招聘名义组织的任何行为,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八)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公布,请参加招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九)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十)关于各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等问题,请在工作日9:00-12:00、14:00-18:00直接拨打单位人事联系电话进行详细咨询。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政策咨询电话:020-81933390;

监督投诉电话:020-81726878。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20-1616。

学校人事室电话:020-81808397 蒋老师 谢老师

1.2025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一览表 (广州市真光中学)

2.2025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广州市真光中学)

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发布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5〕9号)

4.2025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资格审查目录表

5.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稿)

6.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7.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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