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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兰察布市直属学校2024年“校园招聘”工作方案-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直属学校2024年“校园招聘”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推进全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进校园公开招聘一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为扎实高效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师德师风与业务实绩并重原则;

(三)坚持编制管理、空岗招聘、资格准入原则;

(四)坚持学科配套、结构合理和德才兼备原则。

二、岗位需求

计划招聘总数75名。其中,集宁一中招聘25名、北京八中乌兰察布分校招聘35名,集宁师范学院附属实验中学招聘15名。

三、招聘方式

采取进校园招聘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及其他资格条件。

8.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专业条件

1.“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和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本科为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取得与报名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2.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且学科与所报岗位一致。

3.语文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水平等级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普通话水平等级在二级乙等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编在册教师和带编招聘暂未入编人员;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实施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市教育局网站、相关高校就业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内蒙古师范大学专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23日至5月23日,截止时间:5月23日下午18:00;报名资格审核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盛乐校区学生事务中心107室;

长春师范大学专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5月28日,截止时间:5月28日下午18:00;报名资格审核地点(另行通知);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2024年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就读证明或预毕业证明(内容包括学历、专业、预毕业时间等。公费师范生必须注明);

(4)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2份(本、硕均提供,须在有效期内);

(5)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6)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7)荣誉证书或其它材料原件复印件: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获得奖学金情况、优秀实习生、实习经历等。

2.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将以下材料电子或扫描版在报名截至时间内压缩打包发至指定邮箱(不得重复发送)wlcbsjyjrsk@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报考学校+报考学科岗位名称+毕业院校+姓名,逾期不予接收。

报名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电子版附后;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2024年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就读证明或预毕业证明(内容包括学历、专业、预毕业时间等。公费师范生必须注明);

(4)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扫描件(本、硕均提供,须在有效期内);

(5)教师资格证扫描件;

(6)普通话等级证书扫描件。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学校组织实施。根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的匹配度,对报名人员的年龄、学历、荣誉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试或考核资格。审核结果及时反馈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教师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者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依次递补。

(三)面试

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重点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基本能力,采用试讲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同一岗位计划内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

根据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总成绩和拟签约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及时通知本人。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乌兰察布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或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签约

公示结束后,招聘单位与进入签约名单的应聘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

(七)聘用和待遇

1.拟聘用人员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后按有关规定报人社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2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一经办理聘用手续后,5年内不准调动工作或参加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的考录聘用。

2.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工资待遇,相关标准按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工资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3.聘用后必须服从招聘单位的岗位安排,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展岗位聘用。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3.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在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未在2024年8月31日上岗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咨询电话:18647492767、18647442767、18647462767。

附件:1.2024年乌兰察布市市直教师校园招聘岗位需求表.xlsx

2.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xlsx

乌兰察布市直属学校“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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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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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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