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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薛城舜耕实验学校教师2024年招聘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枣庄薛城舜耕实验学校教师2024年招聘简章

薛城舜耕实验学校隶属于枣庄市薛城区民生集团的民办非营利性学校,省级规范化学校,荣获“全国十强民办教育品牌”学校荣誉称号。高考成绩连创辉煌,多次获得“枣庄市教学工作优秀单位”、“枣庄市教育教学突出贡献集体”、“薛城区年度综合评价先进单位”、“薛城区高考突出贡献单位”的荣誉。目前我校现有在校生4100余人,教职工340余人,是鲁南地区冉冉升起的一颗教育新星,现在正疾驰在学校发展提升,迈向名校的高速大道上。现根据薛城舜耕实验学校(原舜耕高中)的发展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师5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学科 语文 数学 英语 政治 历史 地理 物理 化学 生物 日语 合计
人数 9人 9人 8人 6人 6人 6人 5人 2人 2人 1人 54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语言表达能力,熟练运用普通话。

3.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一致,非师范类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相近。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统招)应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只有初中教师资格证者,应聘后三年内必须获得高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续聘。

6.身心健康,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胜任班主任工作。

7.加分条件:对持有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面试成绩加2分。

8.具有以下情形者不能参加应聘: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③被开除公职的;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⑤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⑥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日17:00止。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或者现场报名的方式,电子邮件报名的应聘人员准确、完整、规范填写《薛城舜耕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连同报名所需材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sgzxzk@163.com ),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电话”;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下载《薛城舜耕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准确、规范填写完整,并携带报名所需材料(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请应聘者保证信息真实性,如信息不实,将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报名所需材料具体包括:

(1)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照片或扫描件)。

(2)国家承认的本科、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照片或扫描件)。

(3)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照片或扫描件)。

(4)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经所在院校出盖章的成绩单(照片或扫描件)。

(5)自荐报告(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

上述材料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电子邮件的信息资料或现场报名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应予以确认审核通过;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通知应聘人员予以补充。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

初审结果将以电子邮件、电话或发布公告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数的,按实有人数参加考试,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模拟讲课)的方式进行。

考试时间、地点待报名结束后统一通知。

五、资格审查、体检

考试结束后,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范围人选,招聘岗位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有从教经历或从教经历长者优先,如无工作经历,学历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增加招聘计划。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一)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携带《薛城舜耕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所需材料清单中所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查。

(二)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简章发布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

(二)待遇

1、合同期内年工资在7万至11万元之间,其中月工资为:基础工资5000元;岗位工资600至1500元(加班补助津贴);教龄津贴五年内每年每月递增50元,第六年及以后每年每月递增100元;担任班主任的另有班主任津贴平均1000元;享受学校职工所有福利;交纳五险一金和取暖费。

2、根据考核和教龄,实行教师工资正常晋升机制。

3、为教师免费提供住宿,每年一次健康体检。

七、其他要求

1、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周老师:18763218599

曹老师:15163228771

张老师:18506321911

附件:薛城舜耕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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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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