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山东济南市商河县2024引进县域外优秀教师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济南市商河县2024引进县域外优秀教师9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吸引更多县域外优秀教师参与推动教育强县建设,经研究同意,决定开展商河县引进县域外在编在岗教师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计划

  本次拟引进县域外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9名(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本人籍贯或户籍为商河县的,或父母、配偶在商河县长期工作生活的,具有事业干部身份的在编在岗教师。

  (三)具有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一年以上。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处分期)未满或影响期(处分期)已满,但影响尚未消除的;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原录用或聘用手续不全,不符合相关政策的;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档案中存在问题未处理到位的;按照法律或有关规定不宜引进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31日17:00前,有意向的县域外优秀教师在征得现工作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申请报名,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shxjtjrsk@jn.shandong.cn。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现场报名)。

  1.《2024年商河县引进县域外优秀教师报名表》(附件2)和《承诺书》(附件3);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教师资格证;

  5.户口本(首页、索引页、本人页);

  6.父母或配偶在商河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未缴纳社保的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工资流水等工作证明);

  7.现工作单位出具的近三年年度考核、师德考核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8.现工作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加盖公章。

  (二)资格初审

  引进单位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确定初审结果。报名材料不齐全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凡伪造、变造信息、材料、证件的,取消引进资格。引进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面试

  面试分两轮进行,限报名材料齐全的人员参加。

  1.第一轮面试。限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的人员参加,以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相应学段教材。主要测试引进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等方面的能力。  

  2.第二轮面试。如有剩余岗位计划,则根据个人条件及意愿,组织第二轮面试,不分学段学科,采取结构化的方式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每轮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通知为准。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体检

  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准入查询、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引进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是否依法合规进入事业单位、“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问题未查清,处理不到位的,取消引进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提供个人档案或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第二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选岗

  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根据面试轮次、引进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岗。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选岗(拒绝选岗)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此造成的空缺,按第二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引进。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若引进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未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一)请引进人员密切关注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引进期间因通讯工具未接通或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对教师引进工作全程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商河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84874730  

  附件:山东济南市商河县2024引进县域外优秀教师9人公告附件1:2024年商河县引进县域外优秀教师岗位表.xls

  山东济南市商河县2024引进县域外优秀教师9人公告附件2:2024年商河县引进县域外优秀教师报名表.xls

  山东济南市商河县2024引进县域外优秀教师9人公告附件3:2024年商河县引进县域外优秀教师承诺书.doc

  山东济南市商河县2024引进县域外优秀教师9人公告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doc

商河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23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