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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凤山县自主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河池凤山县自主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和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制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函〔2023〕85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批准,2024年河池市凤山县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00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37个岗位100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凤山县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

(一)凤山县第二高级中学教师。共17个岗位63名,其中事业编制55名,聘用教师控制数8名。

(二)凤山县第三初级中学教师。共12个岗位17名(事业编制)。

(三)乡镇初级中学。共4个岗位4名(事业编制)。

(四)城区幼儿园教师。共2个岗位8名,其中事业编制2名,聘用教师控制数6名。

(五)乡镇幼儿园教师。共2个岗位8名,其中事业编制2名,聘用教师控制数6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凤山县第二高级中学、凤山县第三初级中学、乡镇初中、城区幼儿园岗位为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9日至2006年5月29日期间出生)的人员;乡镇幼儿园岗位为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9日至2006年5月29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凤山县第二高级中学、凤山县第三初级中学、乡镇初中岗位为本科以上学历,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城区幼儿园、乡镇幼儿园岗位为专科以上学历,报名人员户籍或生源地为凤山县。各岗位学历具体要求详见《凤山县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

7.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以《凤山县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要求为准。

本次招聘岗位所涉及的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要求进行;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5月2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取得时间可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止,考生在报名时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但通过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普通话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可先凭考试合格证明书和普通话合格证书参加报名考试,过后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有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给招聘单位考察组,否则不予认可。

非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通过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取得学历的考生,报考时必须持有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通过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普通话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可凭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合格证书参加报名考试,在2024年7月31日前必须提供有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给招聘单位考察组,否则不予认可。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未满2年(含试用期)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

7.本县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及在岗特岗教师。

8.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辞聘未满5年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

本次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报名流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和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等,不接收考生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29日8:30至6月4日18:00。

(二)报名方法。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考生,登录“河池人才网”(https://hc.gxrc.com/)“河池市2024年事业单位自主招聘专栏”→“凤山县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点击“报名入口”按提示操作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蓝底证件照片以及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各项佐证材料原件扫描版。

(三)报名要求。报名参加本次自主公开招聘教师的考生只允许一人报一个岗位,考生所填写的报考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因网上报名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四)报名所需材料。报名的考生须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各一份,提交的各项材料必须为PDF格式的扫描件,材料图片清晰,方向正确。

1.凤山县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

3.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首页及本人页扫描在同一页)。

4.相应岗位学历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证明。

6.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合格证等有效考试合格证明)。

7.诚信报考承诺书(签名并按手印)。

(五)报名登记表打印方法。已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系统中“我的报名表”中打印。

四、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牵头组织招聘资格审查组对报名考生的资格进行网上审查,在资格审查时间内向考生反馈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随即取消其相关资格(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8:30至6月5日12:00。招聘单位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特别提示: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同时进行,故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可能面临因不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

五、笔试

(一)笔试对象。报考相应岗位且网上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

(二)发布笔试公告。招聘单位在河池人才网以“笔试公告”的方式,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考生根据笔试公告要求,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通知书参加笔试。

(三)组织笔试及确定面试人选。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所有网上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行封闭式闭卷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凤山县2024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50%计入总成绩。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在“河池人才网”发布笔试公告为准。

六、面试

(一)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入围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将在“河池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

(二)面试时间、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在“河池人才网”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三)面试内容及形式。本次自主公开招聘教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

(四)面试组织管理。由县人社局牵头组织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严格实行考场考官、考生抽签制度;严禁人员携带资料、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一年以上,以备查看。

(五)面试成绩计分办法。考官按照每个测评要素逐项评分,考场计分员对考官评分进行汇总,去掉每个测评要素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确定为体检、考察(或递补)人选。

(六)总成绩公布。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在面试工作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及总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2人以上(含2人)总成绩并列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通过加试方式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

(二)实施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总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由县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县人社局及县纪委监委统一组织入围体检人选到县级及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细则及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核、审批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发〔2023〕56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出现2人以上(含2人)总成绩并列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通过加试方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2.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单位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关于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核、审批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发〔2023〕56号)的要求执行。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考察工作主要是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出现2人以上(含2人)总成绩并列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通过加试方式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

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纪违法及失信行为的;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核实后,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审批和聘用

(一)公示。根据报考考生的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将拟聘用人员在“河池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后,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二)审批。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聘用。批准聘用后,同一岗位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岗位,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服务期限为3-5年(事业编制5年,聘用教师控制数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或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在聘用期内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隐瞒个人违纪违法行为的,经核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九、招聘工作纪律

(一)招聘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县教育部门负责招聘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在县纪委监委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诚信考试制度。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有自愿放弃资格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并签字确认。考生正式聘用后在规定服务期内单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或在招聘单位下达聘用通知后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不再进行递补。其个人表现将记入凤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和招聘单位共同承担相应责任。考生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材料、笔试、面试过程录像、考生面试成绩等原始材料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的重要凭证,由招聘单位负责长期妥善管,以备查看。

(四)实行回避制度。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五)违规处理办法。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考生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十、有关说明

(一)考生在报考期间或资格审核合格后,应及时了解、关注招聘实施单位在“河池人才网”和有关微信工作群发布的最新公告、通知等,报名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必须保持电话畅通,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等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二)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凤山县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或研究解决。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凤山县教育局人事股:0778-6816345

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0778-6811973

附件:1.凤山县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5.24.xls

2.凤山县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5.24.xls

3.凤山县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5.24.docx

4.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5.24.xlsx

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凤山县教育局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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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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