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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2024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2024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天水市教育局、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水市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教局发〔2024〕51号)精神,2024年我区将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2024年,通过实施“特岗计划”,加强我区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补充力度,持续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结构,加强思想政治、体音美、外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计划和岗位

我区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40名,聘期为3年。

招聘计划和岗位详见附件1。

三、基本原则

(一)保障服务期内特岗教师与我区在编在岗教师同等待遇、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编制。

(二)招聘工作由区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三)按照学科结构和教师岗位需求,科学合理设置招聘岗位。

(四)“特岗计划”城区学校不设岗,特岗教师全部安排在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

(五)“特岗计划”教师实行公开选拔、按岗招聘、合同管理,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乡村学校任教,为乡村学校补充特岗教师;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足球方向)、英语、科学、劳动、艺术、信息科技、心理健康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七)为落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的《甘肃省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具体措施》(甘退役军人发[2023]30号)要求,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特岗计划”。

四、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志愿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具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2.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8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

4.以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聘,小学阶段可适当招聘高等专科学校师范专业毕业生。

5.麦积区户籍。现户籍地(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5月27日)或高考时家庭户籍所在地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教师资格条件和报考岗位要求

1.报考“特岗计划”的考生,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尚未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应参加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且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认定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同时应具有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2.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合格、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特岗计划”笔试考试,通过“特岗计划”笔试后,须在现场确认资格审核环节提供教师资格证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如未取得,则取消参加“特岗计划”面试考试资格。

3.报考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小学全科岗位的,专业为小学教育或初等教育,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不做限制。

(三)其他要求

1.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参加2018年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甘肃省深度贫困县农村学校支教行动”且支教合格的考生,凭《甘肃省深度贫困县农村学校支教行动实习支教鉴定表》的复印件(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面试成绩加10分。  

五、实施办法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全程网上报名,免交报名费。在报名时报考人员对本人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做出承诺,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和考试后教育部门的审核,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及接受处理,并签署报名系统中的《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对考试后资格审核环节中发现与报名提交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取。对编造报考条件,骗取考试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至5月31日18:00

报考人员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官网(http://ks.rst.gansu.gov.cn),点击“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相应的报考项目类别,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等信息,上传并确认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特岗计划实施文件和《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逐项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考生以我区公布的户籍要求为准,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不作调剂。“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三类项目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项,考生已提交的报考信息不得修改。因报考人员通讯不畅通、提交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等原因造成考试招聘过程出现无法考试、耽误资格审核及体检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报名信息修改确认

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至5月31日18:00

特岗计划报名信息提交后,由报名系统对报考信息自动进行确认(非人工审核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系统确认结果。确认通过后报考人员须修改信息的,必须对修改后的报名信息再次提交,并等待系统确认结果。若修改后未提交的,报名不成功。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姓名及身份证号信息,须向报考麦积区教育局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特岗计划”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见附件3),由区教育局报市教育局汇总后报省教育厅协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审核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仅能修改两类: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姓名或身份证号修改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31日18:00,省考试中心受理报名信息修改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31日14:00,逾期均不予受理。

3.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6月24日9∶00至6月29日9∶30

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进入 “准考证打印”栏目,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等环节使用,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

(二)笔试

1.笔试组织

区教育、人社部门按照省市统一安排,做好相关协助工作。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2024年6月29日9:00-11:00;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2024年6月29日14:00-16:3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的地点为准。

3.笔试科目和内容

本次考试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两部分,各占100分,总分200分。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管理、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按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分别命题考试。其中,文科类测试内容为中学语文、历史、地理;理科类测试内容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音体美类测试内容为音乐、体育、美术专业的相关知识。

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4.应试证件

应试人员必须携带从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5.考场设置

根据报名实际情况具体设置。每个考场安排30人。

6.考试违纪处理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考试结束后,由国家指定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生,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雷同试卷考生存在作弊行为的,将视具体情形由人社部门对其做出违纪违规处理。

7.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7月15日左右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进入“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对因违纪或违反《“特岗计划”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记入诚信档案的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郑重提醒: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是“特岗计划”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的唯一官方网站,考生请勿登录点击山寨网站、虚假网站不明链接填写个人身份信息,以免造成信息泄露。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至7月18日(如有调整,以公告为准),地点在麦积区教育大厦四楼教师进修学校教室(麦积区林水东路6号2栋)。笔试结束后,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的《甘肃省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核。已参加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学科报考相应岗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纸质证书遗失的,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中国教育考试网、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并承诺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的取消招聘资格。

如本人因故无法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亲友审核,审核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核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区教育局具体实施,依据报考条件对面试资格进行审核确认。

(四)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严格按照分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对应学科招聘计划的120%划线,笔试成绩按照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排名,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不足招聘计划120%的学科,根据全区该学科所在大类(文科、理科、音体美)考生平均分数划定面试最低控制线,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工作由区教育、人社部门按照市教育、人社部门的统一安排组织进行。认真组织面试工作,严格面试程序,面试过程全程录像,保证考试公开、公平、公正。组织选拔特岗教师过程中产生的面试费用由区财政承担,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五)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照中小学文科、理科、音体美类笔试成绩(200分)÷2×70%+面试成绩(100分)×30%换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分学段(小学学段、初中学段)及对应岗位学科,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用人员。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笔试成绩也相同时,笔试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在确定的拟录用人员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由拟录用人员自愿选择岗位。如我区拟录用人员达不到计划数的,在设岗不变的前提下,由市教育局组织在本市跨县区、同学段同学科进行调剂,不得更换岗位、跨学科调剂,同时要求跨县区调剂人员总成绩要达到补录县区本岗位学科大类平均分。如调剂结束后仍有剩余岗位,由市教育局汇总后上报省教育厅进行全省补录,开展补录的可适当推迟第二批特岗教师到岗时间。

(六)体检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复审和公示

由区教育、人社部门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于2024年7月26日前将审核同意的拟聘用特岗教师汇总名单和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总结报市教育局复审并公示。

(八)签订聘用合同

全省公示无异议后,省教育厅发布录取通知文件,区教育局与拟聘用的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九)岗前培训与上岗任教

1.区教育局围绕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建设目标,制定培训规划,为特岗教师提供高质量的培训研修服务。加强岗前培训,帮助新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不断提高教师自身修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乡村教师实际需求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加强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师范专业毕业生,培训安排不少于10天,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培训安排不少于20天。

2.特岗教师须根据区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到合同规定的学校上岗任教。

六、保障政策

(一)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及时缴纳“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险费用,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要求,三年服务期满后由区教育、人社部门组织进行岗位考核,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不进行其他考试,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委编办负责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发放和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周转宿舍,帮助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二)“特岗计划”的实施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免试纳入特岗教师管理。特岗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三)不得随意调动(含借调)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区教育局加强对特岗教师的统一管理和日常考核,对违反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严肃处理。对于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情况恶劣的,一经查实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公开通报。

七、联系电话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请与市县教育局联系;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天水市麦积区教育局  (0938)2726920

    天水市教育局人事科  (0938)8213896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0931-4676230、4670278、8948645、481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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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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