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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24年面向外县市选调教师的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24年面向外县市选调教师的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我市教师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外县市选调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设城区和乡镇初中、乡镇小学教师等岗位共104个,具体岗位详见《弥勒市2024年面向外县市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符合选调条件自愿申请从外县市调入弥勒市初中、小学学校任教(工作)的在职在编在岗教师(会计)。

  (一)基本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申请初中教师选调岗位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申请小学教师选调岗位需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申请小学会计选调岗位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二)专业、工作经历和教师资格条件

  1.初中教师岗位:专业与选调岗位学科一致且现仍担任高中、初中教学工作,或者担任高中、初中选调岗位学科教学工作3年(2021年9月及以前任教)及以上且现仍担任的教师均可申请。其中申请英语、音乐教师选调岗位需专业与选调岗位学科一致。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小学教师岗位:担任中小学教学工作2年(2022年9月及以前任教)及以上且现仍担任的教师均可申请。其中:申请英语、体育、音乐、美术教师选调岗位需全日制学历专业与选调岗位学科一致。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小学会计岗位:专业与选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担任会计工作3年(2021年9月及以前担任会计工作)及以上且现仍担任。

  (三)专业技术职称条件

  1.城区学校:申请弥勒市第五中学、弥勒市西山民族中学、弥勒市弥阳中学教师选调岗位需一级教师及以下。

  2.乡镇学校:申请乡镇学校教师(会计)选调岗位不限专业技术职称。

  (四)其他条件:申请选调需经现任教学校(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未经现任教学校(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不予受理申请。

  三、选调原则及办法

  选调遵循按需调配、人岗相适,竞争上岗、择优聘用,自愿申请、服从调配的原则。申请调入教师(人员)需经过选调学校教学能力、工作能力考核测试,确保调入教师(人员)能适应选调学校工作环境,能胜任教学(会计)工作岗位。申请调入教师(人员)需服从弥勒市教育体育局调配聘用学校和聘用岗位,确保调入教师(人员)合理配置。

  (一)考核方式

  1.教师岗位:由选调学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测试以现场教学、说课等方式进行。申请调入教师自行准备一节课堂教学内容到选调学校参加考核测试,考核测试时间以选调学校要求的时间为准。选调学校组成评课组对申请调入教师进行课堂教学、说课评课,集体合议提出选调初步建议人选。申请调入教师有两次选择选调学校考核测试机会,若第一次选调学校岗位没有入选,可申请另一所选调学校岗位。

  2.会计岗位:由选调学校和弥勒市教育会计核算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以业务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考核测试时间以选调学校要求的时间为准。

  (二)测试内容

  1.教师岗位:初中教师岗位为选调岗位学科现行七、八年级教材任何内容;小学教师岗位为选调岗位学科现行三、四、五年级教材任何内容。教材版本不作要求。

  2.会计岗位:完成1—3项会计业务工作任务。

  (三)申请时间及所需材料

  1.申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7日17:00止。网络申请接收材料的时间以申请材料邮件收件时间为准。

  2.申请方式:本次选调以网络申请的方式进行,报考的教师(人同)将申请所需材料制作成PDF或图片格式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材料命名格式:报考选调学校+报考岗位+姓名(如:弥勒市第二中学数学教师李某某)。网络申请邮箱:532217172@qq.com。

  3.需提交材料:《弥勒市公开选调教师申请表》(附件2),申请表需所在学校(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学校(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参照附件3模板);有效身份证、全日制和在职学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仅提供最高级)。

  (四)资格审核

  由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对申请调入教师(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审核意见通过选调申请人申请使用的邮箱反馈。请申请人注意查收审核意见反馈邮件。

  (五)测试时间

  各选调学校于6月20日前完成选调教师(人员)考核测试工作。申请调入教师(人员)凭身份证、选调资格审核合格通知书到选调学校参加考核测试,具体时间以选调学校安排通知的时间为准。

  (六)确定人选

  选调学校根据岗位选调人数、考核测试情况提出初步建议人选报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弥勒市教育体育局根据选调学校岗位计划、初步建议人选和各选调学校岗位计划总体完成情况,统筹调配提出选调岗位及人选建议报中共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选调岗位及人选。弥勒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对选调人选进行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能力素质等方面考察,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调入人选,考察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调入人选。

  (七)体格检查

  拟调入人选自行到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并加检艾滋病病毒、肝炎病毒和吗啡项目。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办理调动。

  (八)办理调动

  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相关规定和程序要求,体检合格的拟调入人选由弥勒市教育体育局报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四、选调政策

  (一)服务年限

  从外县市调入弥勒市中小学校任教(工作)的教师(人员),在弥勒市教育系统服务满5年方可申请调出弥勒市教育系统(申请调外县市和市内其他事业)。

  (二)岗位聘用

  外县市调入教师(人员)调入时岗位聘用在调入前所聘用职称层次的最低岗位等级,即高级教师聘用在专业技术七级,一级教师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二级教师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二级。调入后按照所聘用学校教师(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办法进行聘用,调入的教师(人员)应服从聘用学校的教师(工作人员)岗位聘用管理。

  五、相关要求

  (一)申请选调教师(人员)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件、证书材料,材料弄虚作假,取消参加选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申请选调教师(人员)自负。要求申请相关材料一次性提交完整,因重复提交补充申请材料或提交的申请材料图片不清晰导致资格审核未通过,由申请选调教师(人员)自负。如提交申请材料但未收到审核意见反馈通知的请于2024年6月7日17:00前联系咨询。

  (二)申请选调的教师(人员)必须在选调学校通知的时间内持身份证、选调资格审核合格通知书到选调学校参加考核测试,在考核测试期间服从选调学校工作人员安排、管理和指挥。未按选调学校通知时间参加考核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

  (三)选调学校要制定选调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杜绝徇私舞弊,确保选调考核测试公平、公正。选调工作严禁选调学校收取任何费用。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对在选调工作中违反纪律的学校、人员,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选调学校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考核测试的考官、工作人员与申请人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利害关系的,要主动回避,确保公正履行职责。

  (五)选调专业目录按照《2024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执行。

  本公告由弥勒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弥勒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873-6122089

  附件:1.弥勒市2024年面向外县市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

      2.弥勒市公开选调教师申请表

      3.证明材料模板

      4.2024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弥勒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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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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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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