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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定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教师公告(一)-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省定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教师公告(一)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公开招聘紧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待遇

我县计划公开招聘教师70名,其中,学前教育教师10名,小学教师12名,初中教师28名,高中教师20名(详见附件1)。

聘用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按相关规定享受待遇。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8日后出生);

5.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7.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现役军人;

7.定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在网上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有关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1.报名网址:http://hnmrzg.pzhl.net/index.php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4日9:00-6月10日12:00。
     3.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须上传以下原件的电子扫描材料至系统(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1)《定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教师报名登记表》;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上传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校系等公章的毕业证明。毕业证明应注明姓名、性别、学号、就读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层次、将于2024年某月(具体月份)毕业等内容,加盖院校系等公章并签署日期;

(4)学历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有二维码标示的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5)教师资格证书(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对应专业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参加202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可以先行报考,须提交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高等学校颁发的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在2024年8月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6)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照;

(7)要求师范类专业的岗位需提交师范专业证明材料或《师范类专业承诺书》(附件3)等;

(8)相应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材料(包括: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交经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的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等)。

4.报名时间内,以上所需材料提供不全者,一律不接受报名。报名者应如实填报,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考全过程。

5.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及时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6.报考人员在进行报名时务必记住本人的登录账号和密码,否则不能进入报名系统查询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根据报考人员填报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在2024年6月10日12时后不再接受考生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4年6月10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在系统关闭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系统将于2024年6月13日17时准时关闭,届时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由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所需提供的材料以具体公告为准。

资格初审和复审结果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报考教师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未达1:3比例的,经招聘工作小组讨论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岗位未能开考导致岗位取消的,由县教育局组织改报(改报时间另行通知),其他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一律不得改报。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地点:根据招聘岗位实际要求,由招聘工作小组确定后另行公告。

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4)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报考岗位所有考生笔试平均分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6)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第三代社保卡)进入考场考试。

2.面试

(1)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确定。岗位的招聘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比例为1:2;9人及以下的,比例为1:3。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根据招聘岗位实际要求,由招聘工作小组确定后另行公告。

(3)成绩公布:面试时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4)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剩余三位考官平均分。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面试内容:试讲+答辩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考试总成绩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的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同一岗位末位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由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以笔试形式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顺序排列确定。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提出复检要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由招聘工作小组确定是否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人选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情况等额确定。由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因考察人选经考察不符合要求等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工作小组确定是否在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由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选择学校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由拟聘用人员自主选岗,并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名单公示后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由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选择学校岗位,按照从高分至低分原则,由拟聘用人员自主选岗。

2.拟聘用人员选岗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此次招聘人员于2024年秋季学期到岗工作。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上岗,逾期未报到上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5.新聘用人员在本县工作年限不满五年的(含试用期),原则上不得调离本县。

四、纪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6号)、《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关于严肃招聘纪律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13〕138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8号)等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在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和不诚信行为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其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

(三)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涉及与本人有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回避。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盛老师,咨询电话:0898-63831818

报名系统技术电话:0898-68500100 

 

附件:1.定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教师岗位表

2.定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教师报名登记表

3.师范类专业承诺书

附件列表:
附件1.定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定安县2024年公开招聘紧缺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师范类专业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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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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