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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蚌埠市禹会区2024年高层次优秀教师招聘6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蚌埠市禹会区2024年高层次优秀教师招聘60人公告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9〕29号)和《蚌埠市引进和培养教育人才实施办法》(蚌政办〔2021〕10号)等有关规定,为做好2024年蚌埠市禹会区高层次优秀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

2024年蚌埠市禹会区高层次优秀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共60名(见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同时在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yuhui.gov.cn/)、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ngbu.gov.cn/)、蚌埠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bengbu.gov.cn/)统一发布。

后续相关通知及公告将在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yuhui.gov.cn/)发布。

三、招聘条件

同时具备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的人员方可报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岗位表中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应为1983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聘任在高级职称岗位或获省级及以上优质课比赛一等奖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6.具有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现仍在中小学教育教学岗位(不含中职学校、幼儿园)。

7.从教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人员(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8.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6月19日(含)之前取得所在单位确认的同意报考意见书(其中:蚌埠市公办中小学在编人员须在报名之前取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确认的同意报考意见书)。(同意报考意见书见附件2)

9.具备相应或高于招聘学段,并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10.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资格条件(任教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获得市厅级及以上有关教育教学类表彰。(含市级教育部门面向全市中小学教师的评比表彰:特级教师、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师、最美教师、优秀班主任、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青年骨干教师等相应层次的表彰)。

2.参加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电教部门组织的“数据驱动因材施教”优质课、教师“四赛”市级总决赛(不包括单项比赛),获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3.享受市级及以上政府特殊津贴。

4.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市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核心成员。

5.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在教育、文化、体育主管部门主办的省级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个人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第五名及以上的个人名次(或市级及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个人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第三名及以上的个人名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受到查处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蚌埠市教育局、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等媒体发布。后续相关通知及公告将在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考生登录2024年蚌埠市辖区中小学校高层次优秀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bbrcjt.pzhl.net)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9:00至6月19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报名。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审核人员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6月20日12:00前完成。

2.报考人员报名后至6月20日12: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6月20日12:00前改报。

(四)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持续关注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yuhui.gov.cn/)

2.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证书,其中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要求学位的岗位需提供学位证书。

(3)岗位要求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话等级证书。

(5)资格条件中符合要求的相关业绩佐证材料。

(6)同意报考意见书。

以上所需证件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查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现场资格审查后一日内进行一次改报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在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网站 (网址:https://www.yuhui.gov.cn/)公布。

(五)专业测试

凡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专业测试的组织按照蚌埠市《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9〕29号)等文件要求进行。本次高层次优秀教师公开招聘考生免缴专业测试考试费用。

1.专业测试时间及地点

专业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2.专业测试形式

专业测试采取试讲(无生上课)和答辩的形式,专业测试时间15分钟。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90分,答辩10分,设最低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专业测试分数当场公布。

根据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专业测试成绩相同,依次以试讲成绩、答辩成绩排序。若考生试讲、答辩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需按规定要求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1.体检工作参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报考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遇同一招聘岗位专业测试成绩并列的,依次以试讲成绩、答辩成绩排序。若考生试讲、答辩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考察公告发布七个工作日内,拟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须在考察前解除与原单位聘用关系,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yuhui.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公示后不再递补。对不能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蚌埠市禹会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2024年蚌埠市禹会区高层次优秀教师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yuhui.gov.cn/)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552-4034142(禹会区教育局)

监督电话:

0552-4950180(禹会区纪委监委)

0552-4010076(禹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24年蚌埠市禹会区高层次优秀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pdf

附件2:同意报考意见书(参考样式).doc

蚌埠市禹会区教育局

蚌埠市禹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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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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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拜城县2024年7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1日二、报名范围

全县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校学生及有测试需求的社会人员(社会培训机构、中介机构或其他营利性机构或组织不在此范围,报名人员可就近自行报名)。

三、报名方式

此次报名采用以下两种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社会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报名点刷身份证录入报名信息。

报名地点:拜城县政务服务大厅(三楼B41窗口)。

2.集体报名:根据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集体组织报名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流程〉的通知》,县内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校学生,须由报名单位专人携报名表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及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报名点刷身份证录入报名信息。

报名地点:拜城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教育局二楼)。

注:(1)非首次报名人员,须在最近一次测试成绩发布之后方可再次报名。(2)临时身份证、无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消磁、身份证过期均不予报名。(3)社会人员严禁代替他人报名。(4)各单位仅限对本单位人员进行报名,严禁代替本单位之外的其他人员或亲属报名。

四、测试方式

采取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方式。考生若因身份证消磁、丢失或因个人原因导致信息不一致、重复报名等原因,无法通过身份验证终端设备(防作弊系统)进行信息验证,将取消当次测试资格,测试费无法退还。

五、缴费标准

根据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调整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06〕50号)精神,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收费标准为:50元/人/次(在校学生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减半收取测试费,如跨点报名按50元/人/次收取测试费;贫困学生免收测试费)。

注:一经报名确认,测试费无法退还。

六、测试安排

1.测试时间。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31日。

2.测试地点。拜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双拥路23号)。

3.准考证打印。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21日,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考生须知

(一)报名结束后,考生须妥善保管身份证,若不慎丢失,请及时补办。测试当天,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时间,提前20分钟到达测试点候测室等待,并服从考务人员安排,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当次测试资格。

(二)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浅色上衣、迷彩服饰;考生面部不得有遮挡物,发型不可遮挡眼睛,发髻不得盘在头顶,不允许留胡须;不得佩戴美瞳,可化淡妆,但妆容不得改变或遮盖五官脸型特征。

(三)根据测试要求,测试前要对考生进行现场采集人像,并通过身份验证终端设备(防作弊系统)进行信息验证,对比率小于85%无法参加测试。建议有以下情况的考生及时重新办理身份证:人像变化较大的、身份证办理时间较久的、身份证消磁的、过期的。

(四)考生严禁携带签字笔、参考资料、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拍摄、录音、查询等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有电子显示屏幕的手表或智能眼镜等物品,带入考场者一经发现将按作弊处理。

(五)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测试现场发现替考、违规携带设备、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的,取消其当次测试资格。公布成绩后被认定为替考的,取消其当次测试成绩,已发放的证书予以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视情况通报应试人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

(六)拜城县此次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均为现场报名,没有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和个人进行代报名,请勿相信任何中介“代报名”“内部名额”“包考包过”等谣言,广大考生可关注“拜城教科”微信公众号了解和获取有关拜城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

未尽事宜,请与拜城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拜城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0997-8633646

政务服务大厅B41窗口  0997-8625809

报名表下载:拜城县2024年7月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表.xlsx 

拜城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25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洛浦县2024年7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广大考生:

洛浦县2024年7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将于7月11日-7月12日进行,为做好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及缴费工作,确保考生顺利报名参加测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范围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社会人员。

二、报名方式及测试方式

报名方式:均为线上报名,不接受线下报名。

测试方式:计算机辅助测试。

三、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8日至6月29日(报满即截止,不接受补报)。

四、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打开https://bm.cltt.org/网址,进行注册,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白底照片【照片要求:电子照片必须为本人近期白色背景、无美颜、正面、免冠、清晰证件照(公安、武警、医护、消防等人员需要上传非职业装照)像素390×567;格式为jpg;大小不能超过1M;】照片上传成功后,打开在线报名页面—选择测试站—点击—“和田地区教育局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点击“测试时间”—核实测试地址—洛浦县普通话测试点(洛浦县第五中学实训楼)—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名。

相关提醒:已在其他地方报名或者前一次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未公布、临时身份证、身份证过期及身份证消磁的不得报名考试;照片未按要求上传的视为未报名;根据测试规程要求,报名信息不一致,取消当次测试资格。

五、缴费时间及要求

(一)缴费时间:2024年6月30日10:00(始)-7月1日20:00(止)

(二)缴费范围:所有已报名的考生

(三)缴费标准:按照《关于调整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新发改收费〔2006〕50号)要求,考生测试费收取标准为50元/人。

(四)缴费方式: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24年6月30日10:00(始)-7月1日20:00(止)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以下二维码进行线上缴费,缴费时必须正确填写本人身份证号,确认个人信息,信息无误后进行支付,未按时缴费或缴费未成功的将无法参加测试。

相关提醒:请广大考生认准洛浦教育微信官方公众号,除此缴费渠道外,洛浦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点未设置其他收费渠道;报名成功的考生逾期不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后个人自行删除报名信息的,无法正常参加测试;报名费一经缴纳,费用将无法退还。

六、测试时间及地点

(一)测试时间

2024年7月11日至7月12日

相关要求:具体测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考生必须提前30分钟到考点报到,根据测试规程要求,迟到30分钟以上者,依规取消当次测试资格。

(二)测试地点

洛浦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点(洛浦县第五中学实训楼),从县五中北边侧门进入。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7月9日至7月10日,自行打印准考证。

打印方法:登录https://bm.cltt.org/#/documents-print选择“打印准考证”,输入姓名、身份证号、选择“新疆”,点击“确定”,最后点击“打印准考证”。

七、相关要求

(一)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洛浦县2024年7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中的要求,按照公告内容网上报名缴费参加测试。

(二)考点不设立物品存放处,请勿带包、手机等电子产品、贵重物品,考点不负责寄存上述物品,如有携带自行保存在考点外。

(三)应试人应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提前30分钟到指定考场报到。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当次测试资格。

(四)应试人报到后应服从现场考务人员安排。进入测试点时,不得携带手机等各类具有无线通讯、拍摄、录音、查询等功能的设备,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

(五)公安、武警、医护等人员着便装参加测试。

(六)考生在测试期间作弊或者实施其他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并报送国家测试机构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必要时通报应试人就读学校或者所在单位。

(七)应试人应及时领取纸质证书。自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测试机构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

温馨提示:此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缴费,没有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和个人进行代报名。请勿相信任何中介“代报名”“内部名额”“包考包过”等谣言,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对任何第三方的违法欺诈行为,洛浦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证书查询和领取相关事宜

测试结束后,一级乙等及以下的成绩认定原则上在当次测试任务结束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一级甲等的成绩认定顺延15个工作日。根据教育部《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 第51号)第15条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考生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官方网站(https://bm.cltt.org)上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024年2月及后期参加测试的考生纸质证书从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B区D13-14号教育局窗口领取。

未尽事宜,请与教育局报名点联系。

联系电话:0903—7889788

洛浦县教育局

                                   2024年6月25日

江西新余市2024年第2次普通话测试安排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我站2024年7月将开展第二次普通话测试。现将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依照相关规定,社会人员考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就近就便选择测试机构报名参加测试。在校生可参加本次测试,享受学生优惠政策。

二、测试方式

根据《国家语委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的通知》(国语函〔2023〕1号)精神,从2023年4月1日起启用新的测试系统进行测试,新的测试系统采用人脸防作弊系统,考生需配合测试站采集人脸信息后方能登录考试,考生参加测试时请穿深色衣服。

三、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6月26日上午10点-6月28日18时。如报名人数达到上限450人,则自动结束网上报名。

考生用谷歌浏览器或手机登录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网站bm.cltt.org进行报名。

2.缴款码发送时间:7月2日-7月3日。

3.打印准考证时间:7月4日-7月7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普通话测试报名网站bm.cltt.org,点击“打印准考证”,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即可打印准考证。

4.测试时间:7月9日起。考生请根据准考证上时间参加测试。

三、测试缴费

1.缴费金额。根据《关于重新核定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9〕75号)规定收费标准为,社会考生每人50元,在校学生每人25元。

2.缴费办法。查看手机短信,找到来自江西省财政厅的缴款码(一串20位数字),点击进入“支付宝”搜索“缴款码付款”进入“缴款码付款-新余市”,输入本人手机短信获得的“缴款码”数字,核对信息进行缴费,缴款成功后请截图备查。考生缴费后,即视为报名成功,无退款渠道,请各位考生慎重选择。

四、注意事项

(一)在规定时间内按当次测试公告公布的时间安排提交信息及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测试资格。

(二)考生仔细核对自行上传的考试信息,因信息不准确导致报名不成功或者测试证书信息错误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成绩在测试后45个工作日后在www.cltt.org查询。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

(五)电子证书的领取办法:手机下载“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登入并完成实名认证后,在“我的证照”栏下,点击“添加证照”,系统将会自动将您以往取得的证书列出,选择添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即可。

(六)其他相关信息均会在微信公众号“新余市教育局”中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如有疑问,请致电0790-6436067或发邮件至279627378@qq.com进行咨询。

新余市普通话测试站

2024年6月25日

江苏无锡市宜兴市2024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30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和优化乡村教师队伍,提升乡村学校办学质量,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6〕4号)及《宜兴市乡村学校定向师范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宜教人〔2020〕10号)精神,宜兴市教育系统面向2024届30名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进行定向招聘,现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24届宜兴市乡村教师定向师范毕业生;

2.与宜兴市教育局签订了《宜兴市乡村定向师范生就业协议书》;

3.取得与定向培养专业和学段相一致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须承诺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剥夺政治权利、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劳动教养、强制隔离戒毒的;(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4)参加非法组织的;(5)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的。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5日(上午8:30-10:30,下午1:30-4: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并按违约论处。

3.报名地点:宜兴市宜城街道教育西路19号(宜兴市教育局人事科202室)。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

(2)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3)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网络截图打印);

(4)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5.资格审查:定向师范生提供的证件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应聘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6.报名考试费:每位应聘人员缴纳考试费90元。

三、考试

1.开考比例: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1。

2.领取准考证:报名时现场领取准考证。

3.考试形式:面试(无生试讲),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不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主要考察分析教材能力、课堂教学设计能力以及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准备时间60分钟。试讲过程中,不提供多媒体设备、不提供任何教具、不允许带任何教辅资料。试讲教材范围详见附件2。

4.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请带好身份证与面试准考证于规定日期和时间报到,迟到15分钟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违约论处)。

5.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6.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办法:招聘考试(面试)成绩占比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比30%、国家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占比30%(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应与定向培养专业相一致,同一科目参加2次及以上考试且均合格的,该科目成绩以最高分数计算)。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体检及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医院由宜兴市教育局、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指定。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者,由宜兴市教育局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

4.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县管校聘的管理模式,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在前优先选择”的原则,通过填报志愿的方式自主选择乡村学校就业岗位,并服从宜兴市教育局调配。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同一岗位应聘者综合成绩若出现同分,则按照招聘考试(面试)成绩确定排名;若面试成绩仍然同分的,则按照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排名;若三类成绩均相同,则通过加试(笔试)确定排名。

4.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5.聘用人员在我市服务必须满5周年(含)以上才可以向市(县)外流动。

6.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含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录用资格的处理。

7.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考生个人信用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不得录用的情形

应聘人员虽参加了定向招聘考试,但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且不视为违约:

1.在高校就读期间有3门课程(含教师职业基本功)不及格(不过关)且补考不及格(不过关);

2.违反培养院校纪律,受到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3.2024年7月31日之前,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

4.面试成绩不达合格线的;

5.体检与考察不合格的。

七、定向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聘公告将在以下网站进行发布:

宜兴教育云网站(https://www.yxjyy.net/)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ixing.gov.cn/rsj/)

公开招聘其他信息在“宜兴教育云”网站发布。

咨询电话:0510-87973957、87992670。

八、纪律与监督

定向招聘工作,坚持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宜兴市监察委员会:0510-87986221

宜兴市教育局:0510-87981642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7985125

九、本公告由宜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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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宜兴市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岗位简介表

2024年宜兴市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试讲教材

宜兴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6日

广西玉林市玉东新区2024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调减岗位、取消开考岗位公告

2024年玉林市玉东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已结束,因部分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或无人报考,根据《2024年玉林市玉东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调减岗位、取消开考岗位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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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玉林市玉东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 (幼儿园)教师调减岗位、取消开考岗位

玉林市玉东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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