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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市吴中区高层次教育2024年人才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苏州市吴中区高层次教育2024年人才招聘公告

苏州市吴中区位于历史文化名城苏州的核心腹地,山水交融,产业兴旺,经济发达,人文荟萃。吴中区秉承“教育就是服务”的理念,锻造“服务学生当下,奠基学生未来”教育吴中品牌,积极推进自主性、差异化的教师发展战略,构筑明晰的职业发展路径,搭建多元化专业发展平台,实施教师培养“五大工程”和“3+1+N”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大力培养师德好、教学好、教研好、管理好的复合型教育人才,高层次名师的人数与比例均居苏州大市前列。

根据吴中区教育事业发展及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2024年面向全国招聘教育人才35名。本次招聘教育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及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身体心理等条件的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博士研究生。

二、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35名,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见《2024年苏州市吴中区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4年博士研究生毕业生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3年5月29日以后出生,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类

1.国家教学名师;

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3.教育部最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4.国家教学成果特等奖核心成员;

5.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一层次培养对象;

6.与上述对象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

B类

1.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2.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二层次培养对象;

3.省级教育系统最高层次培养对象;

4.省级名师工作室领衔者;

5.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核心成员、省教学成果特等奖核心成员(不设特等奖的一等奖核心成员);

6.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核心成员;

7.与上述对象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

C类

1.省特级教师;

2.具有正高职称且急需引进的紧缺学科人才;

3.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核心成员、省教学成果一等奖核心成员(不设特等奖的二等奖核心成员);

4.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核心成员、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核心成员;

5.45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的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三层次培养对象;

6.45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的省教学名师、省职业教育领军人才,地市级名教师、名校长;

7.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29日以后出生)的地市级学科带头人或教学基本功大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8.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的县区级学科带头人或教学基本功大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9.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或具有高级职称,且急需引进的紧缺学科博士;

10.具有某方面特殊才能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学科奥赛教练、职业技能大赛教练、业绩突出的教育教学管理人员等;

11.与上述对象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

D类

1.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29日以后出生)的省教学成果二等奖核心成员、地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核心成员(不设特等奖的二等奖核心成员);

2.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29日以后出生)的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核心成员、地市级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核心成员;

3.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29日以后出生)的教学基本功大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4.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的教学基本功大赛市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5.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的博士,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博士;

6.与上述对象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

(四)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须承诺入职三年内取得,其他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相应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不接受下列人员报名:

1. 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 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1月29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 2024年11月29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14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邮寄报名的方式。邮寄材料包括(提交复印件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归国留学人员提供);④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⑤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骨干称号证书、各类荣誉证书、论文及教科研成果、任职文件(申报401岗位储备校长的提供)等;⑥其他教育教学业绩材料。材料前附《报名表》(附件2),EMS邮寄(如采用其他形式邮寄造成延迟等情况,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快件正面注明“人才招聘应聘材料”。

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概不退还。

(三)邮寄地点及联系人:见《2024年苏州市吴中区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聘岗位表》(附件1)。

(四)注意事项:应聘者每人限选报1个岗位,报名时须对照本《公告》的规定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资格审核和专业考核

各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综合考核,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推荐人选参加区级考核,并形成综合考核推荐材料报吴中区教育局。

吴中区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资格复审和专业考核,重点考察专业特长、学术影响力、教育知名度和专业发展潜力、教育教学实绩等,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和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政审、体检、公示、招聘及管理

吴中区教育局会同各招聘单位共同成立教育人才招聘考察工作小组,对通过专业评审的人员进行综合考察(政审)和资格复查。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通过政审和体检的拟招聘人员须经吴中区委人才办主任会议审定后,名单在“吴中教育热线”网站(http://www.wxedu.net)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首聘期限三年,服务期不低于五年。

根据《东吴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2022~2025年)》(吴政规字〔2022〕2号),符合条件的招聘教育人才在到岗后可申报东吴教育特聘人才。经评审、认定的东吴教育A类、B类、C类、D类特聘人才,分别给予250万元、150万元、50万元、20万元购房补贴。特聘人才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缴存时间限制,可按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可贷额度,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1.5倍。配偶、子女随迁居住需落户吴中的,由用人单位协助办理,未成年子女入学可享受吴中居民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吴中区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80337。

八、本公告由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吴中区教育局教师招聘咨询电话:0512-65280959。

附件:

1.《2024年苏州市吴中区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聘岗位表》

2.《2024年苏州市吴中区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聘报名表》

江苏苏州市吴中区高层次教育2024年人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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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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