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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市吴中区高层次教育2024年人才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苏州市吴中区高层次教育2024年人才招聘公告

苏州市吴中区位于历史文化名城苏州的核心腹地,山水交融,产业兴旺,经济发达,人文荟萃。吴中区秉承“教育就是服务”的理念,锻造“服务学生当下,奠基学生未来”教育吴中品牌,积极推进自主性、差异化的教师发展战略,构筑明晰的职业发展路径,搭建多元化专业发展平台,实施教师培养“五大工程”和“3+1+N”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大力培养师德好、教学好、教研好、管理好的复合型教育人才,高层次名师的人数与比例均居苏州大市前列。

根据吴中区教育事业发展及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2024年面向全国招聘教育人才35名。本次招聘教育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及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身体心理等条件的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博士研究生。

二、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35名,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见《2024年苏州市吴中区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024年博士研究生毕业生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3年5月29日以后出生,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类

1.国家教学名师;

2.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3.教育部最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

4.国家教学成果特等奖核心成员;

5.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一层次培养对象;

6.与上述对象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

B类

1.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2.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二层次培养对象;

3.省级教育系统最高层次培养对象;

4.省级名师工作室领衔者;

5.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核心成员、省教学成果特等奖核心成员(不设特等奖的一等奖核心成员);

6.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核心成员;

7.与上述对象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

C类

1.省特级教师;

2.具有正高职称且急需引进的紧缺学科人才;

3.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核心成员、省教学成果一等奖核心成员(不设特等奖的二等奖核心成员);

4.全国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核心成员、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核心成员;

5.45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的省级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第三层次培养对象;

6.45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的省教学名师、省职业教育领军人才,地市级名教师、名校长;

7.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29日以后出生)的地市级学科带头人或教学基本功大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8.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的县区级学科带头人或教学基本功大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9.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或具有高级职称,且急需引进的紧缺学科博士;

10.具有某方面特殊才能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学科奥赛教练、职业技能大赛教练、业绩突出的教育教学管理人员等;

11.与上述对象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

D类

1.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29日以后出生)的省教学成果二等奖核心成员、地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核心成员(不设特等奖的二等奖核心成员);

2.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29日以后出生)的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二等奖核心成员、地市级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奖一等奖核心成员;

3.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29日以后出生)的教学基本功大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4.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的教学基本功大赛市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5.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29日以后出生)的博士,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博士;

6.与上述对象同一层次的其他人才。

(四)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须承诺入职三年内取得,其他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相应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不接受下列人员报名:

1. 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 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 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1月29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 2024年11月29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14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邮寄报名的方式。邮寄材料包括(提交复印件并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归国留学人员提供);④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相关证明(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⑤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骨干称号证书、各类荣誉证书、论文及教科研成果、任职文件(申报401岗位储备校长的提供)等;⑥其他教育教学业绩材料。材料前附《报名表》(附件2),EMS邮寄(如采用其他形式邮寄造成延迟等情况,责任由报名者自负)。快件正面注明“人才招聘应聘材料”。

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概不退还。

(三)邮寄地点及联系人:见《2024年苏州市吴中区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聘岗位表》(附件1)。

(四)注意事项:应聘者每人限选报1个岗位,报名时须对照本《公告》的规定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资格审核和专业考核

各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综合考核,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推荐人选参加区级考核,并形成综合考核推荐材料报吴中区教育局。

吴中区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资格复审和专业考核,重点考察专业特长、学术影响力、教育知名度和专业发展潜力、教育教学实绩等,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和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政审、体检、公示、招聘及管理

吴中区教育局会同各招聘单位共同成立教育人才招聘考察工作小组,对通过专业评审的人员进行综合考察(政审)和资格复查。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通过政审和体检的拟招聘人员须经吴中区委人才办主任会议审定后,名单在“吴中教育热线”网站(http://www.wxedu.net)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首聘期限三年,服务期不低于五年。

根据《东吴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2022~2025年)》(吴政规字〔2022〕2号),符合条件的招聘教育人才在到岗后可申报东吴教育特聘人才。经评审、认定的东吴教育A类、B类、C类、D类特聘人才,分别给予250万元、150万元、50万元、20万元购房补贴。特聘人才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缴存时间限制,可按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可贷额度,贷款额度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1.5倍。配偶、子女随迁居住需落户吴中的,由用人单位协助办理,未成年子女入学可享受吴中居民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吴中区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80337。

八、本公告由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吴中区教育局教师招聘咨询电话:0512-65280959。

附件:

1.《2024年苏州市吴中区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聘岗位表》

2.《2024年苏州市吴中区高层次教育人才招聘报名表》

江苏苏州市吴中区高层次教育2024年人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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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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