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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崇左市大新县2024年免笔试公开招聘中职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崇左市大新县2024年免笔试公开招聘中职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教师队伍,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精神,2024年崇左市大新县免笔试公开招聘中职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5个岗位,共招聘教师17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全县计划招聘教师171名,其中实名编制17名,聘用教师控制数154名,具体详见附件《2024年大新县免笔试公开招聘中职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

本次招聘岗位分为实名编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和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两类,考生在报考时应注意区分岗位类型。

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岗位,不办理入编手续,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其他管理规定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和《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等文件执行。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

2.应具备岗位计划中各岗位规定的学历,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证书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学历证书原件,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在报名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6日至2006年6月16日期间出生)。

4.所学专业、服务年限、招聘范围及对象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24年大新县免笔试公开招聘中职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中各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5.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在岗服务的特岗教师)报考的,需经本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大新县在编教师、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

5.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招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报名期间登录http://zpks.gprcw.com/index.php/exam/?EXAMID=2801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16日8:00至6月23日18:00。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或发现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一经查实,立即予以取消面试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名与面试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3)大新县外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5)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随时关注报名系统,及时了解最新情况。招聘相关的通知将通过报名系统推送,不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式。由大新县教育局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2.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6月18日8:00至6月24日18:00。

3.审查结果查询。考生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三)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是否开考。

(四)改报岗位。

报考人员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经面试资格审查工作人员通知,可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

改报岗位时间:2024年6月26日8:00—16:00。

改报岗位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6月26日8:00—18:00。

(五)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6月18日8:00至6月26日18:00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六)资格复审。

凡通过网上报名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完成资格复审。由报考人员到场提供《报名登记表》、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无误后方能参加面试。因报考者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不符合岗位要求,造成面试资格复审不通过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通过资格复审的岗位报名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报名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将增加面谈或知识测试环节,具体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面谈或知识测试工作由大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按照面谈或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面谈或知识测试入围最低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环节。面谈时长5分钟,知识测试时长30分钟,面谈或知识测试满分100分,面谈或知识测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面试采取线下试讲方式进行,具体要求:面试者先在指定的备课室独立准备试讲内容(时间30分钟);然后到面试考场完成试讲(时间10分钟)。

(一)面试时间:(待定)。

(二)面试地点:(待定)。

(三)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重新排列名次,加试在面试当天完成并当场公布加试成绩。

五、考察

(一)确定考察人选。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

考察工作着重考察报考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自愿放弃的,从同岗位同考场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

按招聘岗位数1:1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选,并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岗位同考场的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待定)。

七、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崇左市人才网、大新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由县教育主管部门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九、其他说明

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具体招聘事宜由大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1—3626978,3621269。

附件:2024年大新县免笔试公开招聘中职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171人)(定).xls

大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新县教育局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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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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