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河南新乡市凤泉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新乡市凤泉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本次凤泉区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人,其中综合类3人,教育类13人,卫生类20人。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详见《凤泉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2)。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

1.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凭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但必须在考察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仍未取得的视为自愿放弃。

2.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九)报考条件说明

1.“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2.条件设定中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业目录与研究生专业目录不一致的同类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报考。

3.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4.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4年5月30日,由凤泉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凤泉党政信息网(https://www.fengquan.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办法: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执业药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因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报考者于2024年6月11日8:30至6月13日17:30期间登录凤泉党政信息网(http://www.fengquan.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上传照片须下载报名系统自带“照片处理工具”,报名系统只识别利用此工具处理通过后的照片。照片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查)。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成功后,必须点击“提交审核”。报名资料提交被接收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2)报考资格审核

按照“谁用人、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1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申请被接收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者只能查询到审核结果。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可于2024年6月12日8:30至6月14日17:3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按照提示步骤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省财政、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凤泉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6月25日8:30至6月29日17:30期间登录凤泉党政信息网(http://www.fengquan.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以备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使用。

2.岗位及人员调整

各拟聘用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领导小组调整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者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调整或取消的情况将通过凤泉党政信息网(http://www.fengquan.gov.cn/)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又不愿意或不能调整岗位的报考者,原途径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名的,可免交笔试考务费。免交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4年6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到凤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凤泉区区府路政府院内司法局办公楼六楼636室)办理免缴费用手续,并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备注报名序号、联系方式;

(2)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复印件。

逾期未办理免缴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经审核通过免缴费用的考生,请在打印准考证期间登陆凤泉党政信息网(http://www.fengquan.gov.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如在上岗后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

本次统一招聘考试分为综合类、卫生类、教育类三个类别。

综合类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教育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教育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卫生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卫生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时间安排。笔试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9日,笔试地点安排在凤泉区城区,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当天考生需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加分政策。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从凤泉区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凤泉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符合加分条件的,须在2024年6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持身份证、毕业证、入伍、退役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凤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凤泉区区府路政府院内司法局办公楼六楼636室)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4)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或教育类专业知识成绩或卫生类专业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5)笔试成绩查询。阅卷工作结束后,报考者可登录凤泉党政信息网(http://www.fengquan.gov.cn/)查询笔试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须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并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名单在凤泉党政信息网(http://www.fengquan.gov.cn/)公示,进入面试的考生要及时持续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及考生本人未能及时持续关注网上发布信息,而错过面试资格确认及面试时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未进入面试确认范围的应试人员,也须保持报名时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免影响递补。报考人员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持准考证、毕业证(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交本人的学生证和所在院校出具的报考推荐证明,应载明在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等)、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执业药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有效身份证等;正式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通过后交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留存原件)。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凤泉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主动提出放弃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但从面试通知单发放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并提出是否核减或降低比例的意见,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专业)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特殊情况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岗位(专业)的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报考综合类事业单位岗位(岗位代码241001—241003)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报考教育类事业单位岗位(岗位代码242001—242012)的面试主要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报考卫生类事业单位岗位(岗位代码243001—243013)采取以医疗卫生知识为基础的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3.确定考生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在凤泉党政信息网(http://www.fengquan.gov.cn/)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在凤泉党政信息网(http://www.fengquan.gov.cn/)上公布。对体检未到(未按体检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集合的视为主动放弃)的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以用人单位为主,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在考察阶段前必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如不能提供,视为自愿放弃该岗位。

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个人自愿放弃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1.根据综合成绩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由领导小组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并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议,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不再递补。

2.2024年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确定后,要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4.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参照国办发〔2002〕35号文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有关部门备案。

5.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含试用期)。若服务期限不满5年,不为其办理调动手续。

四、组织领导和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工作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招聘各个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入围名单及其它信息,将及时在凤泉党政信息网(http://www.fengquan.gov.cn/)进行公告,请考生密切持续关注,注意查询。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他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内):0373—3918699

监督电话:0373—3918070

近年来,发现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搞诈骗活动,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不要相信社会上的虚假及欺诈信息,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五、其他事项

(一)受聘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本次招聘入职之前参保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二)受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凤泉党政信息网(http://www.fengquan.gov.cn/),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方案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附件1:凤泉区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2024年凤泉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