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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乡市牧野区2024年区属学校招聘教师7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新乡市牧野区2024年区属学校招聘教师7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新乡市牧野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牧野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学校教师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根据牧野区实际工作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区属学校教师共70名。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新乡市牧野区2024年公开招聘区属学校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如30周岁以下指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六)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参照相对应的同等本科学历报考。

(七)岗位所需要的资格证书和专业条件详见《新乡市牧野区2024年公开招聘区属学校教师计划一览表》,其中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职位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类)的,即该门类(类)所包含的专业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对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

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凭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本次考试。考生必须在用人单位聘用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仍未取得的考生将不予聘用。

(八)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九)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办法: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报考者于2024年6月3日8:30至6月6日17:30期间登录牧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xxmyq.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上传照片须下载报名系统自带“照片处理工具”,报名系统只识别利用此工具处理通过后的照片,照片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查)。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成功后,必须点击“提交审核”。报名资料提交被接收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妥善留存。

(2)资格审核

按照“谁用人、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1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名申请被接收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在报名有效时间内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再次提交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者只能查询到审核结果。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24年6月4日8:30至6月7日17:30期间通过牧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xxmyq.gov.cn)“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步骤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省财政、发改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新乡市牧野区2024年公开招聘区属学校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6月25日8:30至6月29日9:00期间登录牧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xxmyq.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以备笔试、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使用。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岗位及人员调整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根据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由牧野区公开招聘区属学校教师领导小组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的报考者可调整到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相关情况将通过牧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xxmyq.gov.cn)发布公告。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又不愿意或不能调整岗位的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到牧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牧野区人民政府6号楼2楼621室)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和脱贫监测对象报考的,经审核确认,可免交笔试考务费。免交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在网上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4年6月7日上午8:00到11:00,下午3:00到5:00到牧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牧野区人民政府6号楼2楼621室)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拟免交笔试考务费的应提交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名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证明原件;脱贫监测对象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发放的建档立卡脱贫户证明和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办理免缴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名者出现重复报名、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和违反纪律规定的,将随时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如在上岗后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24年6月29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教师岗位笔试内容:职业能力测验和教育类专业知识,满分均为100分。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从牧野区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牧野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本次公开招聘的可享受加分政策,笔试总成绩加10分(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须在2024年6月7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3:00至5:00到牧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牧野区人民政府6号楼2楼621室)提交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件及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教师岗位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教育类专业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三)面试

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须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届时需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学位证、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等证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件;在职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中小学二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报名时打印的《新乡市牧野区2024年公开招聘区属学校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

报考人员面试资格审查与确认时间在牧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xxmyq.gov.cn)另行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要及时查看牧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的后果自负。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笔试成绩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因考生主动提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领面试通知单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已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并提出是否核减或降低比例的意见,经牧野区公开招聘区属学校教师领导小组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面试采取两种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一是采取试讲(建筑装饰岗位、语文岗位、数学岗位、英语岗位、思政岗位、历史岗位、地理岗位、生物岗位);二是采取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体育岗位、音乐岗位、美术岗位)。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岗位的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确定考生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对体检未到(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费用自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在牧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xxmyq.gov.cn)上公布。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以用人单位为主,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走访等方法进行全面深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个人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由牧野区公开招聘区属学校教师领导小组根据岗位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七)聘用及待遇

1.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牧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间,对结果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不再递补。

2.2024年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须在用人单位聘用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仍未取得的考生将不予聘用。

3.新聘用人员确定后,要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4.聘用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参照国办发〔2002〕35号文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取消聘用,到有关部门备案。

5.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含试用期)。若服务期限不满5年,不为其办理调动手续。

四、组织领导和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工作由牧野区公开招聘区属学校教师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牧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xxmyq.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招聘各个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入围名单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注意查询。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他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工作工作日咨询电话:

1.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咨询电话:0373-3373129;

监督电话:0373-3385304;

2.近年来,发现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搞诈骗活动,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不要相信社会上的虚假及欺诈信息,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五、其他事项

(一)新聘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牧野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二)新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时刻关注牧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xxmyq.gov.cn)发布的最新公告和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教师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在进入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牧野区公开招聘区属学校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本公告由牧野区公开招聘区属学校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新乡市牧野区2024年公开招聘区属学校教师计划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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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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