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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面向社会考核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面向社会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我区学校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拟面向社会考核招聘29名教师。本次考核招聘的教师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市温江区科创中学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由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合作办学,是一所兼具文化感、智慧型、现代化与学术力的高品质完全中学。

四川师范大学附属温江实验学校,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四川师大教育发展集团合作办学,是一所以先进教育理念为引领的高品质九年一贯制学校。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2024年成都市温江区面向社会考核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应聘人员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报名资格审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职业院校应聘人员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考核招聘。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公告发布当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师德师风的相关情况记录,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至6月1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成都市温江区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城大道东段143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岗位表》(见附件1)等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并按以下顺序依次排列:

(1)《2024年成都市温江区面向社会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填写并打印后粘贴本人免冠彩色证件照,在签名处亲笔签名);

(2)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区(市)县级及以上赛课(或教育科研成果)一等奖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7)应聘有相关学科毕业班任教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任教学校出具的,明确本人任教起止时间、任教学科及年级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包含此段工作经历时间段的社保缴纳(养老保险历年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本人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参加报名和资格审查。

2.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考核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并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开考比例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款规定办理,以划定面试总成绩分数线的方式组织面试考核。调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于2024年6月14日前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人事招考”栏(http://www.wenjiang.gov.cn/wjzzw/rszk/common_list.shtml)公布。

六、面试考核

(一)面试考核方式

面试考核方式为现场无学生试讲和现场答辩。其中高中体育教师、高中音乐教师、高中美术教师岗位另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二)面试考核成绩计算

面试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方式为:

高中体育教师、高中音乐教师、高中美术教师岗位,面试考核总成绩=现场无学生试讲成绩+现场答辩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其中,现场无学生试讲成绩满分70分,现场答辩成绩满分1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20分;其余岗位面试考核总成绩=现场无学生试讲成绩+现场答辩成绩,其中,现场无学生试讲成绩满分70分,现场答辩成绩满分30分。

面试总成绩达不到7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详见《面试通知书》。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面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面试考核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现场无学生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在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时,出现同岗位应聘人员面试考核总成绩和现场无学生试讲成绩均相同的情况,则于考核结束后的第2天内进行加试,该岗位的面试考核成绩以加试成绩为准。

(二)体检人员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与应聘人员的面试考核成绩和岗位排名一起,于面试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人事招考”(http://www.wenjiang.gov.cn/wjzzw/rszk/common_list.shtml)栏公布。

(三)进入体检人员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体检人员递补。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考核人员的面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进入体检;若面试考核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现场无学生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上述递补程序完成后,若仍出现空额,则不再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对其进行考察。体检合格者的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考核人员的面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进入体检和考察;若面试考核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现场无学生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上述递补程序完成后,若仍出现空额,则不再递补。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人事招考”栏(http://www.wenjiang.gov.cn/wjzzw/rszk/common_list.shtml)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考核人员的面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面试考核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现场无学生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上述递补程序完成后,若仍出现空额,则不再递补。

十、聘用及报到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

(一)聘用。拟聘人员与成都市温江区教职工管理服务中心签订《成都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与招聘单位签订《教职工工作岗位聘任合同书》。

(二)报到。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考核招聘的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经试用期考核合格聘用到相应岗位后,在我区服务年限应不少于3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申请跨区调动。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考核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考核招聘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成都市温江区纪委监委派驻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028-82789902。

应聘人员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面试考核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28-82764618、028-69063093(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十二、本公告由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发布并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十三、特别提示

(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人事招考”栏(http://www.wenjiang.gov.cn/wjzzw/rszk/common_list.shtml)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通讯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次考核招聘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和招聘学校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 2024年成都市温江区面向社会考核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2024年成都市温江区面向社会考核招聘教师岗位表

  1. 2. 2024年成都市温江区面向社会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2024年成都市温江区面向社会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

 

 

成都市温江区教育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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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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