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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恩施咸丰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恩施咸丰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建强办优城区学校,解决县第三民族中小学师资不足问题,促进县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教育教学质量提质增效,经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同意,拟在咸丰县教育系统内部公开选调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一)县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为咸丰县公办在编教师。

(二)县第三民族中小学为咸丰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编教师。

二、选调计划

(一)县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岗位代码XD240301)。

(二)县第三民族中小学选调岗位与计划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学科

人数

1

咸丰县第三民族中小学初中部

XD240101

初中教师

语文

4

2

XD240102

初中教师

英语

4

3

XD240103

初中教师

数学

4

4

XD240104

初中教师

地理

1

5

XD240105

初中教师

物理

2

6

XD240106

初中教师

心理健康

1

7

XD240107

初中教师

化学

1

8

XD240108

初中教师

道德与法治

1

1

咸丰县第三民族中小学小学部

XD240201

小学教师

语文

6

2

XD240202

小学教师

数学

5

3

XD240203

小学教师

英语

4

       

合计

33

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两个或两个以上岗位者取消报考资格。

三、 选调条件

(一)县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选调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熟悉关于教育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2)大局意识强,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团结协作,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策划能力;

(3)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服从意识强,能胜任局各股室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公文撰写;

(4)遵守社会公德,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合格及以上;

(5)具有适应岗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专业水平和吃苦耐劳基本品质。

2.资格条件

(1)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2)2019年12月及以前在本县入职进编的;年龄不限。

(3)现任(曾任)乡镇中心学校干事、乡镇完小及以上学校校级或中层管理干部(具体为党组织书记、校长、副校长、校长助理、各处室主任正职、年级组长、团支部书记、妇委会主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2年以上;经组织同意1年以上交流挂职、跟岗学习和驻村等同对待。

(二)县第三民族中小学教师选调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熟悉关于教育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近三年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5)上年度工作量达到学校平均工作量(产假期间工作量视同平均工作量)。

(6)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

2.资格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不低于选调岗位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2) 2019年12月及以前在本县入职进编的。

(3)报考岗位与现任教学科一致。报考初中岗位只限在初中任教的教师、报考小学岗位只限在小学任教的教师中选调,经组织同意交流挂职、跟岗学习、驻村等教师按最近任教学段学科认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符合条件

1.有犯罪记录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或司法部门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因有偿家教、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行为有不良记录的人员;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工作经历年限时间计算到2024年12月31日。年龄、学历以干部人事档案认定结果为准。

四、选调方式

(一)县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选调方式

1.综合考试

县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报考人员经县教育局人事管理股资格初审合格后,予以报名登记。若全部职位报名人数在15人(含15人)内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卷面分数笔试成绩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教育管理、政策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公文撰写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名单,人选不足1:2的按比例核减岗位。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因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或缺考,导致选调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的,可正常开考。

(3)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考生成绩取小数点后三位数。

2.岗位设定

本次选调考题卷本一样,考试评分标准一样;统一考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聘用。

(二)县第三民族中小学选调方式

1.综合考试

(1)笔试。卷面分数笔试成绩为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相关知识及任教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名单,人选不足1:2的按比例核减岗位。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采用无学生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和课堂教学能力,面试时间为10分钟,备课时间为3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得分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因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或缺考,导致选调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的,可正常开考。

(3)加分

①加分只针对进入面试人员,加分总分不超过5分。

②2023年首届教师职业素养大赛获奖的,按照《2023年咸丰县教育系统“迎州庆”首届教师职业素养大赛实施方案》第六项第三款加分。

③所报考学段学科2023年春季学期期末统考平均分在全县同级同类学校前10%(含)的计3分,前10%至前20%(含)的计2分,前20%至前30%(含)的计1分(2023年春无期末统考成绩的教师,以所报学段学科五年内春季全县统考最近一年的成绩为依据)。

(4)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分。

所有考生成绩取小数点后三位数。

2.岗位设定

本次选调学科题本一样,考试的评分标准一样。所有选调岗位均独立按照学科设岗,每个学科为一个岗位。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对象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

报考者需填写《2024年咸丰县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或《2024年咸丰县第三民族中小学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2)1份,携带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或附件4)、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两张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佐证资料。

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

1.县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岗位报名地点:咸丰县教育局人事管理股314办公室,联系电话:0718—6822256。

2 .县第三民族中小学岗位报名地点:咸丰县教师发展中心315 办公室,联系电话:0718—6821203。

(二)考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1)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24年6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县教育局人事管理股314办公室、县教师发展中心315办公室。

(2)笔试时间:2024年6月15日,具体相关信息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咸丰县第三民族中小学(原咸丰县曲江镇中小学)。

2.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公开选调采取等额考察的办法。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在“咸丰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对象;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选调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一般由熟悉组织人事工作和公开选调职位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考察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并客观公正地撰写考察报告。

(四)公示和调动

1.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调对象,并在“咸丰教育”“咸丰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县教育局设置举报电话,受理举报。举报电话县教育局:0718—6822256,0718—6821203。

2.调动。经公示无异议后,县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 确定的选调对象 ,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县第三民族中小学确定的选调对象在全县编制调整到位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所有调动人员均须签订承诺书(附件5)按新聘岗位确定工资待遇,以岗定薪,岗变薪变。一年内,不参与所在单位有竞争状况下的岗位竞聘,有空岗的,可直接聘任对应岗位。五年内不得申请调动和参加我县教育系统外的招聘考试。

咸丰县教育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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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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