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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高中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县盐亭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中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职数

  高中语文教师2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

符合本公告和《盐亭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高中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一览表》)所载条件要求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手续;其他报考者须在报名时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盐亭县教体系统内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三、招聘条件

(一)考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有高中语文教师资格证。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招聘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工作时间的聘用合同。

6.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一览表》)其中:考生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考生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9.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13日(9:00-12:00,13:00-17:00)。

3.报名地点: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盐亭县云溪镇指南新区丝绸路2号,人社局办公楼4-6号,电话:0816-7220556)

4.报名咨询单位及电话:四川省盐亭中学(咨询电话:向老师15284012362)。

5.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盐亭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高中教师报名审核表》1份(附件2)。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4)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打印本人学位信息1份、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以及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本人承诺书(附件3)。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学位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国(境)外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面试

若同一岗位的报考比例超过1:10时,将通过面谈的方式进行初筛。面谈由面谈工作组开展综合评分,分值为100分,根据面谈成绩按1:3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考核人员。面谈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

1.面试方式:采用说课和试讲的方式现场进行考核。备课时间20分钟,面试时间2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2.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报考者的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

3.面试实施:由盐亭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县纪委监委、县高端人才服务中心、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对报考者集中考核。

4.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体检

1.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提前做好体检准备。如面试总成绩相同,按主考官评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在同一岗位确定体检人员,如主考官评分也相同,按考官座次顺序(从1号考官开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等额在同一岗位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须携带的有关手续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1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报考岗位。

3.注意事项及要求

(1)体检前三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空腹8-12小时。

(3)参加体检时不能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请自觉将手机关闭后交给有关人员保管,待体检结束后方可领取。

(4)因怀孕需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的报考者,须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证明和本人申请。补检原则在孕期结束后两个月内进行。

(5)报考者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一是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部令第35号)》第十一条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二是要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递补人员确定方式同本条第1项。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5.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按实际支付的费用于体检当天向报考者收取,请报考者带足相关费用(预计每人500元左右)。

(四)考察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和现实表现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政审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报中共盐亭县委组织部、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按照本公告招聘程序中第(三)条第1项方式等额递补参加体检和政审。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或反映问题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7月31日前)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相关材料送交招聘单位,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盐亭县人社局审核确认。盐亭县人社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工作时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招有关调整、补充、提示、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身份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此次公招,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亭县教育和体育局共同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程序等咨询电话:盐亭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816-7220556

招聘监督电话:盐亭县纪委监委:0816-7120444

 

附件:1.盐亭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高中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2.盐亭县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高中教师报名审核表

3.3.承诺书

 

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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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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