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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教育局2024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30名工作人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赤峰教育局2024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30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市直教育系统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推动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市教育局拟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为所属事业单位比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计划

本次为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30名。详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名范围

赤峰市旗县区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且符合比选条件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三、比选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

2.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优秀素质和能力。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6月5日(不含)以后出生。

5.具有相应种类或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且证书上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

6.应具备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语文岗应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他学科教师岗应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年度考核没有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9.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资格条件

1.赤峰蒙古族中学专业技术岗位资格条件:

(1)具有普通高中或旗县区教科研部门本学科二轮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其中初中教师岗位可放宽至普通初中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类院校公费师范生和全日制研究生可放宽至一轮以上教学工作经历;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获得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优秀(名)校长、优秀(名)教师、优秀(名)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等教育教学相关称号奖励;获得县级课堂教学基本功比赛一等奖或市级及以上课堂教学竞赛奖励。

2.赤峰农牧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资格条件:

(1)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学或旗县区教科研部门本学科三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获得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优秀(名)校长、优秀(名)教师、优秀(名)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等教育教学相关称号奖励;自治区级及以上技能大赛优秀指导教师;获得县级课堂教学基本功比赛一等奖或市级及以上课堂教学竞赛奖励。

3.赤峰蒙古族实验小学、赤峰二中国际实验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资格条件:

(1)具有普通中小学校或旗县区教科研部门本学科三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获得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优秀(名)校长、优秀(名)教师、优秀(名)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等教育教学相关称号奖励;获得县级课堂教学基本功比赛一等奖或市级及以上课堂教学竞赛奖励。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比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正在接受审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处分期)未满或期满影响调动的;

4.新录用、聘用人员试用期未满的,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聘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在公务员招考、遴选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入职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

7.干部人事档案涉嫌造假或重要信息存疑未按政策重新认定的。

8.新提拔任职不满1年或频繁调整的;

9.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违反组织人事相关工作规定情形的。

四、比选工作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比选报名采取网上统一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此次比选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5日至6月12日。报名人员将《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及须提交的相关材料形成PDF格式打包发送报考邮箱(详见《岗位表》)。发送材料文件名均为“报考学校及岗位名称+姓名+所在单位全称”。

网上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电子版及扫描件;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现取得最高级别职称证书扫描件;

3.个人获奖证书、课题成果(立项、结题和学术交流的相关支撑材料)、工作经历佐证材料、近三年年度考核表等相关业绩材料扫描件;

4.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比选公告,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并做出承诺。在任何阶段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比选资格。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比选工作全过程。根据比选条件,对网上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面试开考比例一般达到审查结果合格人数和岗位计划数3:1以上,比选2人及以上的岗位比例不低于2.5:1。审查结果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6:1的,结合报考人员学历、获奖情况等因素综合评价择优后(比例内最后一位出现并列的,同时入围)按照6: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比选岗位或核减比选计划数。因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比选岗位,经比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审查结果合格人数与岗位计划数比例的2: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或将取消、核减的岗位计划数调剂其他岗上使用。调整的岗位,资格审查结束后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上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4年6月15日9: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放弃报名。

3.报名人员于2024年6月18日至6月19日登录赤峰市教育局官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入围面试人员自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计划于2024年6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在《面试准考证》告知。参加面试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面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其中,试讲占80分,结构化面试占20分;

3.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出现并列的另行加试。此次比选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检、考察

按进入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排列,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考察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到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比选资格。市教育局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比选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师德师风情况,执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确定为比选人选。严格审核考察对象干部人事档案,重点审核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比选调动人选

市教育局党组综合分析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研究确定拟比选调动人选,并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赤峰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

(六)公示

对拟比选调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比选调入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聘用和任职手续,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比选调入资格,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且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依次进行递补。

五、其他事宜

(一)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比选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参加比选。在此,提醒参加比选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比选人员本人承担。

(二)本次比选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赤峰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随时关注。

(三)在比选工作期间,报考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比选工作的,由本人负责。其他未尽事宜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赤峰市教育局。

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监督举报电话:0476-8362124

附件:内蒙古赤峰教育局2024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30名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内蒙古赤峰教育局2024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30名工作人员公告附件2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

内蒙古赤峰教育局2024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30名工作人员公告附件3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xlsx

赤峰市教育局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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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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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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