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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实验中学2024年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实验中学2024年教师招聘公告

学校简介

蒙自实验中学,坐落在蒙自市素有”小西湖”之称的南湖之畔,位于南湖北路3号,占地面积23825平方米。为满足社会日渐对优质教育的迫切需求,经蒙自市委市政府同意,由蒙自市教育体育局引入云南长河教育集团,采取“国有民办、民办公助”的方式合作办学。

蒙自实验中学引入“会泽教育模式”,与蒙自市第一高级中学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一班人员,一套制度”的管理体制,配足配齐精干的管理团队和名 师团队。蒙自市实验中学与蒙自市第一高级中学培养模式、教学管理、师资力量、课程开设、招生考试、学生发展、后勤保障均与蒙自市第一高级中学高度一致。

蒙自实验中学现有教职工168人,其中,正高级教师4人,高级教师62人,省级骨干教师5人,省级优秀教师1人,州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16人,“红烟园丁奖”获得者4人,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师德标兵和优秀班主任67人。学校有红河州高考命题专 家组成员9人,涵盖所有高考学科。“蒙自市名 师工作室”主持人5人,“蒙自市名 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2人。是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蒙自实验中学心怀振兴教育梦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守党的教育初心,践行育人使命。实现“学校有特色、教师有品格、学生有特长、社会有声誉”的办学目标。

招聘岗位

 

 

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实验中学2024年教师招聘公告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三)全国范围内应届、往届省级本科师范大学及综合大学相应学科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

(四)持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

(五)普通话达国家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水平,其中语文学科需达到国家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水平;

(六)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并取得相关证件者,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1.取得高级教师及其以上职称的;

2.获得州(市)级及其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的。

3.在州(市)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中荣获一等奖的。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影响期未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身体状况不适应正常工作的;

6.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6月25日18:00截止。

2.报名所需材料:

①报名表(在附件中下载)②个人简历③毕业证和学位证④教师资格证⑤普通话证⑥身份证⑦荣誉证书⑧职称证(没有的可不提供)⑨能反映个人相关技能的证明材料等材料扫描件。

(长按或者扫码下载报名表)

 

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实验中学2024年教师招聘公告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报名所需材料按顺序整理汇总生成一个Word或PDF文档后发至邮箱448268365@qq.com,邮件统一命名格式(应聘岗位+姓名),例如:高中数学+张某某。提交材料后,请加入蒙自实验中学教师招聘QQ群(371563236)。不接受电话报名。

4.报名资格审核。

由工作人员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将在QQ群中-公布名单。应聘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组织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采取专业知识测评+面试的方式进行。

(1)专业知识测评

专业知识测评分学科围绕现行普通高中教材内容拟定,专业知识测评时间和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参加专业知识测评时亲自带上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荣誉证书、相关技能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查验后当面归还。

(2)面试

专业知识测评后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将以电话或信息的方式通知,未接到通知的考生为未进入面试。

面试以讲课+现场问答进行。讲课课题由应聘人员现场抽取,讲课在15分钟内完成。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2.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包含专业知识测评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专业知识测评成绩(100分)×40%+面试成绩(100分)×60%。面试成绩分别按招聘小组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所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满足应聘人员基本条件第(六)条的,免专业知识测评,直接进入面试,总成绩按面试成绩计。

(三)聘用

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名单,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相关劳动合同。其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聘人员,在合格分数线上,结合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薪酬待遇

(一)工资待遇:年薪15-50万(基本工资+课时费+班主任津贴+绩效)。

(二)国家级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年薪50万;省级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年薪40万;州级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年薪30万;县市级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年薪20万。其他类别的省内外名 师,工资待遇可面谈。

(三)依法购买“五险”。

(四)学校提供教师公寓,自愿选择申请入住。

(五)节假日慰问、定期体检、业务培训、考察学习、寒暑假带薪休假等。

四、纪律

(一)招聘工作人员和考官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杜绝弄虚作假。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违纪违规行为的,可直接向当地纪委反映,也可向蒙自市教育体育局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

(三)应聘人员纪律

1.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应聘有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按序号参加考试。未按时间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应聘人员在等待考试期间,要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指定地点候考,不准高声喧哗,不得参加旁听,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3.严禁考场内使用手机等通信工具,一经发现,当场取消考试资格,不记录考试成绩。

4.应聘人员考试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否则本次考试成绩为0分。

5.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

五、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六、本公告由蒙自实验中学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873-3941099

13887305430

邮箱:448268365@qq.com

学校地址:蒙自市南湖北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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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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