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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骨干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骨干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精神,为落实人才兴教战略,为芙蓉幸福教育提供人才保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骨干教师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区委人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指导,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参与,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

知识相结合。

三、人员编制及管理办法

(一)招聘录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二)招聘录用人员的岗位等级待参加用人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招聘录用人员在芙蓉区教育系统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要求有连续五年及以上全日制普通中小学与招聘岗位一致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截至2024年8月31日,不含兼职、实习、参加社会实践等经历),且2024年春季学期仍在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工作。

(二)具体条件

1.学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教师资格证:具备相应学段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3.普通话证:报考语文和英语岗位的,应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岗位应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年龄:198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级教师、正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1979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资质条件

报考人员至少应符合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模范教师等综合性荣誉;

2.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首席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

3.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业务部门组织的与报考学科一致的课堂教学竞赛(含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一师一优课、精品课比赛,不含微课、录像课、说课比赛、湖南省在线集体备课比赛等),获得地市级一等奖及省级二等奖以上获奖者。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因违反师德师风、职业道德等相关规定被查处或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以及实施了其他被纳入教育领域从业禁止范围的行为的人员;

五、招聘岗位及计划

学段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计划数

小学

101

小学语文

5

102

小学数学

3

初中

201

初中语文

2

202

初中数学

3

203

初中英语

1

204

初中物理

2

205

初中生物

1

206

初中政治

1

合计

18

开考比例:各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小于3:1(含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调整岗位招聘计划数。

六、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面试(含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具体时间及安排如下:

00001. 发布公告

2024年6月5日,在芙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资料提交时间:2024年6月7日—6月14日(工作日每天9:00-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请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zhaopin.furongedu.cn)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条件以招聘简章为准。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本简章要求,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3.资料准备:报名时需要上传以下各项资料原件的扫描件:①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③学历证、④教师资格证、⑤普通话证、⑥任教经历证明(见附件1模板)、⑦符合名优骨干教师资历条件之一的材料(证书或文件等)、⑧业绩一览表(见附件2)。要求上传的图片为JPG格式,单张大小不超过5M。

(三)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及资料进行初步审核。请报考人员在2024年6月7日-14日期间注意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不允许修改报名相关信息,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对信息进行修正。因报考人员个人提交的资料有误、缺失或上传的图片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识别等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不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导致不能正常参考的,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四)缴费确认

本次招聘考试收取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在资格初审通过后进行,缴费成功后方为完成报名。6月15日12:00缴费通道关闭,逾期不能补缴。放弃考试或未入围后续环节的考生不予退费。

(五)面试

1.面试在2024年6月底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复审,请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考试。

2.面试方式及具体安排将在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zhaopin.furongedu.cn)上通知。考试总分为100分,85分为合格线,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考试总分低于合格线者不予进入体检程序。

(六)体检

1.体检由芙蓉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按照面试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的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总分高低依次递补一次。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资格,待产假期满后再进行体检,如体检出现不合格或放弃则不再递补。

(七)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2.考察由芙蓉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3.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总分高低依次递补一次,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程序。

(八)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芙蓉区委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芙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且查实为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经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要求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对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选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

(一)本次招聘考试各个程序的具体安排、通知、相关信息等均通过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zhaopin.furongedu.cn)予以公示,请报考人员注意及时查看。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聘用人员中原具有事业编制的人员需自行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原有社保关系由个人负责接续。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由芙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业务咨询:芙蓉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731-84683254  0731-84683244

监督电话:芙蓉区教育局监督审计科0731-84683253

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84683263

技术支持:芙蓉区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0731-84896530

附件1:任教经历证明模板.doc

附件2:业绩一览表.xlsx

芙蓉区教育局

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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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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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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