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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教师招聘公告(38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教师招聘公告(38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永定区2024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中职、初中、小学专业课教师及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相关规定,成立永定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计划

永定区教育系统2024年26个事业单位38个岗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职、初中、小学教师及幼儿园教师38名,其中,13个事业单位18个岗位计划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指2022、2023、2024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各单位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岗位要求等详见《永定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硕和学硕,报考岗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通过永定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jjyd.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认证,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我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市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市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8日至2006年6月18日期间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当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执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的,由区教育局审查认定;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报考岗位有地域要求的,报考人员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6月6日)前或高考时应当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录用、聘用后与服务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考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1.提交报名信息时间和网站

时间:2024年6月18日9:00至6月20日17:00。

网站:https://bm.szpta.com.cn/?code=szydq02

2.提交报名信息流程

报考考生在招聘公告规定的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平台→准确、诚信填报本人报考信息(见附件4)→上传本人数码照片(蓝底)以及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下同)、毕业证、户口簿(有户籍限制的)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等原件扫描件→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即报名成功。

报考考生上传数码照片时,必须是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上传前,请到https://bm.szpta.com.cn/?code=szydq02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报考考生必须按要求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户口簿(有户籍限制的)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等原件扫描件(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报名人员,可提交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下列一项上传即可: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3.笔试合格成绩网页截图(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及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2024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不予聘用),以便于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3.提交报名信息要求及注意事项

报名同一个代码有几所学校及幼儿园教师的考生只需填到岗位职位代码和招聘岗位,不需填报到具体招聘学校,待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束后,按照拟聘用对象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在《永定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汇总表》(附件3)中选择招聘学校,选择具体招聘学校后如有放弃者,在本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和体检、考察结果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重复或多报及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不一致者,均予取消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的报考岗位要求,准确、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弃考。

报考人员若对招聘岗位的报考岗位要求有疑问或网上报名未通过的,必须在网上资格初审结束之日(2024年6月21日上午12:00)前可直接咨询永定区教育局就业办,咨询电话:0744—8596889。否则逾期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各种证件、证明、材料及填写的信息等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期间,报名网站即时公布各招聘岗位报考信息。

(二)网上资格初审

1.时间:2024年6月18日9:00至6月21日17:00。

2.注意事项:

网上资格初审期间,报考人员要及时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因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不完善或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尚未通过报考的人员可以提供相关材料修正自己的报考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

网上资格审查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应当成立3人以上的审查小组。审查时,要认真履职,严格把关,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进行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认真查验核实报考人员上传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等,确保真实、准确、有效,并出具明确的资格审查意见。未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或随意放宽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对资格审查工作,招聘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重视和加强与报考人员的沟通,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化解争议。

(三)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7月1日9:00至7月5日17:00。

完成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并通过网上报考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站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个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时按要求参加笔试考试。

(五)准考证打印特别提示

1.考生务必牢记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

2.考生不得采取手机、电脑截图保存后打印准考证;

3.考生不得采取保存打印准考证页面链接进行准考证打印,在规定打印准考证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进行准考证打印;

4.凡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笔试。

六、考试方式、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与分值: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7月6日上午9:00—11:00。(因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需延期将另行发布公告,请及时关注永定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

3.笔试地点:在永定区设置考场,考生应当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计划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3∶1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经核减招聘计划后,仍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设置60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方式与分值。面试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中职、初中、小学教师测试招聘岗位的实际教学能力,幼儿园教师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基本技能,分值为100分。

3.面试组织实施。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4.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在永定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jjyd.gov.cn)另行公告。

面试前,由区教育局组织资格复审。组织面试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当场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有户籍限制的)、教师资格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等原件。凡有关报考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的,经报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明确放弃面试资格(以考生签字放弃面试资格的申请书为准)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考试综合成绩合成和排名

1.考试综合成绩合成。

中职、初中、小学教师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幼儿园教师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考生试卷客观题部分实际得分排名。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设置6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2.体检组织实施。体检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3.体检医院及标准。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应当出具体检结论。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将毒品检测项目纳入本次招聘体检范畴,毒品检查且复检呈阳性的人员,将不予聘用。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不予聘用。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二)考察

1.考察人选。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2.考察组织实施。考察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3.考察重点及方式。考察重点是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填写《永定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表》(附件5)。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及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考察对象如存在以上文件规定情形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对原已就业的应聘人员,在考察时本人应当提供原服务单位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递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区教育局集体研究决定,并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以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聘用及聘后管理

经区教育局集体研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的学历证、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身份证等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

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永定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或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确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永定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附件6)和《永定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附件7),经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自暂缓做出聘用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聘用程序。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招聘单位应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九、特别提示

(一)符合报考本次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条件的考生,也可报考本次专项招聘计划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但只能在两者中报考其中之一。

(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三)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永定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jjyd.gov.cn)公告,报考人员应密切关注。

(四)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报考服务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区教育局就业办:0744-8596889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0744-8596683

(二)监督举报电话

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744—8596730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人事部令第6号、湘人社发〔2019〕1号等规定执行。

十二、对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刑法》。对报名阶段恶意注册报名信息、考试阶段以各种形式作弊、阅卷阶段发现作答内容雷同、体检阶段隐瞒疾病病史或作弊、考察阶段弄虚作假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视具体情形给予其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或终身限制报考的处理。

十三、教师招聘考试为依法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将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经认定属于考试犯罪行为的,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考后阅卷时将组织雷同试卷甄别和相应的违纪违规认定工作,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抄袭者和被抄袭者都将取消考试成绩。

十五、本次公开招聘政策由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定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永定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职位表.docx

2.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3.永定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汇总表.docx

4.永定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5.永定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表.docx

6.永定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docx

7.永定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docx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家界市永定区教育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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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解答

一、报名途径?

答:考生须本人登录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

二、以往报考过是否需要重新注册?

答:所有考生(含以往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报名时均需凭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注册。已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再次注册不影响已获得的成绩。

三、报名条件是什么?

答:(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就读学校所在地(限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在山东省且符合报考类别相应学历条件和要求的中国公民可以选择在我省报考。

(二)不同类别相应的学历条件和要求

1.报考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符合上述相应学历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3年级及以上专科、本科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本科生、研究生可报考。其中,初中入学的“3+4”本科生、“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专科生的年级按转段高等教育后即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起算。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注:报名2024年下半年考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填报信息时报名系统中“当前年级”信息项的填写,以本年度9月份入学后的年级和学历层次为准。

3.所有考生还应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思想品德、身体、普通话等方面的要求。详情请登录山东省教育厅官网查阅《山东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四、什么人群不能报考?

答:丧失教师资格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参加考试。

五、港澳台居民的报名条件是什么?

答: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除需具备相应类别的学历条件和要求外,还应符合《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要求。

六、非师范生可以报考吗?

答:符合报名条件的非师范生可以报考。

七、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的师范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我省部分高等学校开展师范生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简称免试认定改革)。按照自愿原则,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八、考试有没有专业限制?

答:对考生所学专业无相关限制。

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需要普通话证书吗?

答:参加考试不需要提交普通话证书,但后期教师资格认定时需要出具普通话证书。

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期间或报名后变更了姓名或身份证号怎么办?

答:(一)笔试期间。

1.若仅有更名计划,尚未更名且尚未通过全部笔试科目,建议通过全部笔试科目后再更改。

2.若考生在当次笔试报名前完成更名,如因更名时间与报名时间相距较近,出现公安联网核查比对不一致,导致信息确认不通过的情况,可按提示的不通过原因联系考区所在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人工确认。

3.若考生在当次笔试报名后、笔试考试前完成更名,须本人向考区所在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交变更姓名的书面申请、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二)面试期间。

若考生多个笔试科目合格成绩分别归属曾用名和现用名,或笔试全部通过后进行了姓名变更,在面试报名前,须本人向考区所在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交变更姓名的书面申请、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汇总后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变更。

十一、报名时发现自己的身份证号已被注册该怎么办?

答:在报名网站考生登录页面点击“忘记密码”,选择“申请修改手机号”功能,按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要求提供信息,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客服处理。手机号修改完成后,考生选择短信获取密码,输入后即可登录。

十二、密码忘记了怎么办?

答:考生可在报名网站考生登录页面点击“忘记密码”,选择“通过短信获取密码”功能。建议考生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不要随意更换手机号码。

十三、境外教育的学历能报名吗?

答:境外教育学历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后方可报名,在读期间或尚未取得认证结果的不能报名。

十四、非全日制学历能报考吗?

答: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等非全日制学历取得毕业证后方可报名,在读期间不能报名。

十五、音、体、美专业如何报名?

答: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此类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可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

取得201A、202A科目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301A、302A科目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科目。

十六、音、体、美专业可以报考201、202、301、302科目吗?

答:可以。201、202、301、302科目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201A、202A、301A、302A科目合格成绩。但是201A、202A、301A、302A科目合格成绩,不可替代201、202、301、302科目合格成绩。

十七、之前在外省(或省内X市)笔试通过部分科目,可以更换考试地点报考吗?

答:可以。笔试合格成绩全国通用,考生只要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限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继续报名即可。

十八、笔试报名分为哪几个步骤?

答:报名流程分为考生信息填报、信息确认、网上缴费3个环节,本次具体时间安排为:

(一)信息填报:2024年7月5日9:00至7月8日16:00。

(二)信息确认:2024年7月6日9:00至7月9日16:00。

(三)网上缴费:2024年7月6日9:00至7月10日24:00。

十九、报名系统登录不上怎么办?

答:请检查浏览器是否已添加兼容性站点,按照网站要求操作。个别教育网络可能无法登录报名系统,建议使用公共网络进行报名。

二十、照片确认不通过该怎么办?

答:照片确认不通过的考生请按照相关要求及时重新上传照片。

照片要求为: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如考生照片不通过次数较多,请在信息确认时间结束之前尽快联系考区所在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寻求指导。

二十一、信息确认不通过怎么办?

答: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如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请于确认工作截止时间前根据真实情况修正本人填写错误的信息,并按照报名流程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区、报考科目后提交,重新接受考区确认,否则为无效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如反馈结果要求进行现场确认,考生须联系考区所在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赴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二十二、考试是否有统一指定教材?

答:考试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下载各科目的考试大纲,比照考试大纲自行复习备考。

二十三、笔试报名费用是多少?

答:笔试报名收费为每人每科次60元。

二十四、如何知道自己是否报名成功?

答:考生信息确认通过后,即可按照报名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网页显示“报名成功(已缴费)”状态,报名全部完成。未通过确认或确认通过但未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缴费,则报名不成功,按自动放弃处理,逾期不再补办。

二十五、报名信息通过确认后还能修改吗?

答:报名信息一旦通过确认将不能更改,提交前请务必确认所有填报信息准确无误。

二十六、错过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时间怎么办?

答:超过规定时间节点无法补办,逾期报名无效,请考生严格遵照各时间节点进行报名。

二十七、重复缴费了怎么办?

答:报名结束后,经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核实无误,将按原缴费渠道退回重复缴纳的报名费。

二十八、缴费之后还能退吗?

答:考试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费,请广大考生注意。

二十九、考生须携带哪些证件参加考试?

答:证件要求为身份证(港澳台考生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请考生在考前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查阅当次《致考生的一封信》,按照具体要求做好考前准备。

三十、考前发现身份证丢失怎么办?

答:考生可办理临时身份证或携带准考证前往考点辖区派出所开具临时身份证明。因手机禁止带入封闭区以内,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三十一、什么时候可以打印准考证?

答:2024年下半年考试的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9月9日至9月15日,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十二、笔试成绩如何查询?

答:2024年下半年考试的成绩查询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考生可登录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进行成绩查询。

三十三、笔试成绩如何复核?

答: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提出复核申请。

三十四、教师资格认定相关问题咨询单位?

答:认定有关问题的咨询可联系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电话:0531-66778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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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山东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3〕106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3〕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发〔2015〕6号)等文件规定和我省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生须本人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严禁委托他人代报。报名流程包括信息填报、信息确认、网上缴费3个环节,各环节时间安排如下:

(一)信息填报。

时间:2024年7月5日9:00至7月8日16:00。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考。

(二)信息确认。

时间:2024年7月6日9:00至7月9日16:00。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7月6日9:00至7月10日24:00。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报名参加我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资格。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限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或居住证申领地在山东省的中国公民可以在我省报考。丧失教师资格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参加考试。

(二)学历。报考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符合相应学历层次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3年级及以上专科、本科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本科生、研究生可报考。其中,初中入学的“3+4”本科生、“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专科生的年级按转段高等教育后(即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起算。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三)其他。考生除需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思想品德、身体、普通话等方面的要求,详情请登录山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查阅《山东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除需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要求。

三、报名流程

(一)信息填报。

1.个人注册。考生在登录报名系统后需首先进行注册,注册手机用于接收短信进行验证,每个号码只能注册一次,注册后按报名系统要求如实进行个人信息填报。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填报信息时,报名系统中“当前年级”信息项的填写,以本年度9月份入学后的年级为准。

2.照片上传。考生须上传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照片示范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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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区及科目选择。考生须选择户籍或就读学校或居住证申领地所在的考区为应试考区(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应选择居住地所在的考区为应试考区;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选择学习或工作或居住地所在的考区为应试考区),并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请务必一次性选齐本人本次拟报考的全部科目),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的地址为准。

4.特别提醒。

(1)考生应根据本须知有关要求,自行确定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据实、准确、诚信提交报考信息,不符合的不能报考。如违反上述要求,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考生报名信息一旦通过确认将不能更改,提交前请务必确保所有填报信息准确无误。

(3)高等教育学历核查将在教师资格认定环节进行,学历是否有效,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结果为准。

(4)报名过程中,如出现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系统客服电话:010-82345677。

(二)信息确认。

1.查看结果。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须于信息确认工作截止时间前重新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结果。

2.提交复审。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如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请于确认工作截止时间前根据真实情况修正本人填写错误的信息,并按照报名流程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区、报考科目后提交,重新接受考区确认,否则为无效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现场确认。如反馈结果要求进行现场确认,考生须联系考区所在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咨询电话见附件1),赴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网上缴费。

1.按时缴费。考生信息确认通过后,即可按照报名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网页显示“报名成功(已缴费)”状态,报名全部完成。考试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费,请广大考生注意。

未通过确认或确认通过但未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缴费,则报名不成功,按自动放弃处理,逾期不再补办。

2.收费依据。收费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等3项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发改价格〔2024〕474号)规定执行,每人每科次60元。

四、准考证打印

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4年9月9日至9月15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间见附件2)。

五、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4年11月8日起登录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进行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提出复核申请。

六、违纪作弊违法处理

考试违纪、作弊、违法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规定处理。其中,有违纪行为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有作弊行为的,其本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

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此类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可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

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取得的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取得的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二)考试成绩的通用性。

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三)成绩有效期。

笔试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为2年;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为笔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四)考试准备。

请考生考前务必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查阅《致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的一封信》,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附件:

1.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咨询电话表.doc

2.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试时间安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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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区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等详见《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单位概况详见《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单位概况网址一览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

  (一)2024年毕业生,指于2024年1月1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指2023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和《岗位表》规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情形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

  7.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8.广州市番禺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9.已在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中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本公告的招聘岗位;

  10.已签订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条件

  1.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不满35周岁。

  2.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不满40周岁。

  3.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不满45周岁。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不满50周岁。

  年龄计算以报名首日2024年7月3日为界(以年龄要求不满35周岁为例,即要求应聘人员须是1989年7月3日及之后出生,其他的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四)具体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须国家承认。国(境)外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2024年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专业相对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才能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取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须以《岗位表》(附件1)要求学历学位一致的专业报考,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现行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或按相近专业报考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加盖院校公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若其专业技术资格证(职称证)中学科与应聘岗位学科相一致,则视为专业一致。

  3.报考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若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或课程成绩单(加盖院校公章)等材料无法明确显示专业方向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由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等相关材料,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持国(境)外学历应聘人员无法提供专业方向证明材料的,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由番禺区教育局认定。

  4.应聘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应聘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5.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应聘人员的教师资格证须符合国务院颁布的《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规定。

  (1)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报名时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需具有初级中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职中教师岗位需具有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或以上教师资格证。

  (2)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4年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报名时须提供院校出具的相关合格证明(加盖院校公章)。以上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12月31日(含)前拿到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逾期未取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6.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取得二级甲等或以上普通话测试合格证书。

  7.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书,或雅思考试成绩7分(含)以上,或托福考试成绩95分(含)以上成绩单。2024年毕业生暂未取得以上要求的合格证书和成绩单的,须在2024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才能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取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8.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须2023学年第二学期(2024年2月至2024年7月)期间均在全日制学校(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须同时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相应年限的单位缴纳社保记录和劳动合同。

  9.具有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免笔试,参加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心理素质测试和相应岗位的面试,其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基本能力测试、现场资格审查、心理素质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3日(星期三)上午9:00时至2024年7月9日(星期二)下午5:00时。应聘人员登录番禺人才网(网址:http://www.pyrc.com.cn/)“单位招考”栏进行网上报名,按网上报名系统要求上传证明材料。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材料。包括:(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持国(境)外学历、学位报名的2024年毕业生提供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职称证);(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记录);(3)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本公告所要求的证明、证书等材料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

  3.为确保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博士学位除外),不足此比例的,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取消招聘岗位。对于个别紧缺专业岗位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延长报名时间,开考比例调整为1:2,如仍达不到1:2的,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4.网上报名环节须应聘人员自行提交,报名系统自动审核,报名提交后不能对报名信息、岗位和上传材料进行修改,逾期未提交或未按招聘要求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7月12日(星期五)上午9:00时至2024年7月14日(星期日)上午9:00时前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在2024年7月14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教育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方式、方法和价值观等知识和应用;教育学、心理学的知识和应用、教师职业道德等教育通识;教育政策法规。

  3.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笔试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个环节。

  4.在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0的比例确定进入基本能力测试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则该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全部进入基本能力测试环节。进入基本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版块“政务公开”栏上公布(网址:http://www.panyu.gov.cn/jgzy/qzfbm/fzqjyj/zyzn/,下同),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三)基本能力测试

  基本能力测试采取小组讨论的形式,对应聘人员进行测试。

  1.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将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版块“政务公开”栏上公布。

  2.岗位招聘数与笔试合格人数≥1:4的岗位,进行小组讨论,岗位招聘数与笔试合格人数<1:4的岗位,小组讨论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基本能力测试结果不计入应聘人员综合成绩。

  3.根据应聘人员基本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基本能力测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本次考试时段内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名确认。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于基本能力测试结束后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版块“政务公开”栏上公布。

  (四)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将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版块“政务公开”栏上公布。

  2.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本人签名的《报名表》和《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4、5)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提交《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出现上述情况时,区教育局可在基本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员。

  4.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版块“政务公开”栏上公布。

  (五)心理素质测试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均须进行心理素质测试。

  1.时间:与现场资格审查同日进行。

  2.心理素质测试的结果仅供参考,不计入应聘人员综合成绩。通过心理素质测试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六)面试

  1.面试工作由番禺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2.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版块“政务公开”栏上公布。

  3.面试采用试教的形式进行。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于面试当天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人员。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不予聘用。

  5.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6.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至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组织综合成绩相同人员重新面试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1.区教育局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名单。若考试综合成绩分数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名单。

  2.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版块“政务公开”栏上公布。

  3.体检按相关政策组织实施。体检时有冒名顶替等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考察

  招聘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九)公示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组织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版块“政务公开”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确定拟聘用的人员,分配到公办学校任教,应聘人员一旦报考则视为服从分配安排。

  3.所有被聘用人员依据岗位表标明的岗位级别进行聘用。应聘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高于招聘岗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岗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是否递补由番禺区教育局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享受有关政策规定的番禺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薪酬待遇。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报名后视为认同公告所有内容,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如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番禺区教育局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二)应聘人员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试教)资格的应聘人员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诚信报考。

  (三)考试的时间安排均为初定时间,在考试过程中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版块“政务公开”栏中各项考试时间和地点的公布事项。因个人原因错过考试时间的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我区不负责办理聘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调动、工作安排等问题。

  (五)应聘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不能正常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各考试环节,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凭准考证、身份证依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视为放弃考试。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的法定身份证明凭证,任何其他证件包括: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派出所开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在各考试环节均不能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七)为了便于管理,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须在办理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八)本次招聘不收取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九)本次考试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人员,经审核后进入番禺区临聘教师库,我区如有相应学科临聘教师需求,符合临聘教师条件的人员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若笔试后放弃基本能力测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取消进入番禺区临聘教师库的资格。

  (十)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

  七、联系及咨询电话

  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清河东路319号番禺区政府办公中心东副楼411室

  邮政编码:511400

  咨询电话:020-84641661、020-84642021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时

  联 系 人:李老师、杨老师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0-84692605、020-84638632

  投诉电话:020-84641671、020-84641683

  附件1: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单位概况网址一览表.xls

       附件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xls

       附件4: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2024年毕业生).doc

       附件5: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非2024年毕业的往届生).doc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2024年6月27日

广东江门市蓬江区2024年临聘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蓬江区2024年临聘教师招聘计划,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临聘教师16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4年江门市蓬江区临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符合招聘的相关规定资格。

  3.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26日后出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状况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无精神病史。

  (二)其他条件 

  1.学历要求

  考生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教师资格证要求

  考生须具有相应及以上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具体详见附件1)。物理、化学专业的考生持物理、化学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职称证可报考科学岗位,但考入后须两年内(2026年8月前)考取科学教师资格证或科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专业要求

  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目录一致。如考生所学专业在《2024年广东省考试聘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查询不到,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报考时考生须提供院校出具相近专业证明和依据材料,否则视为专业不一致。

  4.其他说明

  (1)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2)社会人员的证书取得时间以报名结束之日为界;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8月前无法按照国家和学校安排正常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为《2024年江门市蓬江区临聘教师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在蓬江区中小学从事教学或教学辅助工作且现仍在岗位上的人员、在广东省入伍的退役军人,其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或与《教师资格证书》认定的任教学科一致即可。

  (4)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时须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并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有关证明材料不是中文的,须附有资质翻译公司出具的盖章版中文翻译文件。所学专业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专业名称为准。

  (5)须服从学校分配安排。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所规定的期限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被开除公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应聘者可登录“蓬江区政府网站”查询相关招聘信息。具体路径:http://www.pjq.gov.cn/—工作机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考公告或http://www.pjq.gov.cn/—工作机构—区教育局—人事招聘。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上午9:00—2024年7月5日下午16:00。

  3.报名网址:https://www.sydwzk.cn/gdpjjszp2024。

  4.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址填写报名表、上传电子相片。电子相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文件类型为JPG格式,尺寸为168像素×240像素,不大于35K。

  (2)填写好报名表保存后再上传佐证材料。所有报名人员均需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同时,根据不同的身份另须上传的佐证材料如下:

  ①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就业推荐表(须附有学校教务处盖章的各学期成绩单)、普通话水平测试二乙等级以上证书、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报考人员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承诺书》。 

  ②社会人员:须上传学历证、教师资格证。

  ③在蓬江区中小学从事教学或教学辅助工作且现仍在教学岗位上的人员:须上传学历证、教师资格证、现所在学校的社保缴费记录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在职并同意报考的证明(需盖学校公章)。

  ④在广东省入伍的退役军人:须上传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上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二乙等级以上证书或《报考人员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承诺书》)、《入伍通知书》和退出现役证书等有关材料。

  (三)资格初审

  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不作人工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详细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条件后自行报考,责任自负。      

  (四)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9:00至招聘结束。

  三、考试程序

  此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模拟教学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时事政治等知识,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3.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查询。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最高分的60%划定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纳入面试范围。根据同一岗位分数由高分到低分排列,按1:3比例确定入围现场资格审核人员,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4.笔试加分: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的有关规定,对于参加广东省“三支一扶”服务计划服务期满不超过3年,且服务期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0分。办理笔试加分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准考证、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报考人员须于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将申报加分资料提交给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本公告),逾期视为放弃加分申报。

  (二)现场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地点:以招考单位短信通知为准。

  2.相关要求:考生本人须到现场确认,不到现场确认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提供资料:从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和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审核的资料须符合岗位条件且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在招聘全过程中,若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条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方式:模拟教学。

  模拟教学内容为蓬江区现行使用的小学3-5年级、初中各年级、高中各年级、特殊教育各年级教材及有关教学资料。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

  4.相关事宜: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同岗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出现综合成绩同分时,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如果面试成绩仍然同分的,按照面试主评委(1号评委)的分数高低确定;如果仍同分,则另行组织面试。

  四、体检与考察、公示与审定、递补及聘用、待遇

  (一)体检

  统一组织入围考生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以网上公布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考察

  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审核报考资格。拟聘用人员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个人征信证明(由银行出具)、个人鉴定材料(2024年应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出具,其他人员由现工作单位出具)进行政治审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与审定

  根据考察情况,由用人单位对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复查,复查时若发现应聘者的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审定通过的人员名单在蓬江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拟定为聘用对象。

  (四)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

  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五)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录入我区临聘教师人才数据库,由教育局在人才数据库根据学校学科需求进行分配。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1年。合同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可继续参与第二年的分配;考核不合格的退出蓬江区临聘教师人才库,不再参与分配,不再续订劳动合同。

  2.聘用期内若发现聘用者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退出蓬江区临聘教师人才库,不再参与分配。

  3.临聘教师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事宜由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待遇

  蓬江区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待遇约8万元/年(含社保、医保等其他福利)。

  五、联系办法 

  单位: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35号 

  电话:0750-2648502(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股) 

  联系人:曾老师

  备注:考生在报名时至少填写2个联系电话,若因填写联系电话有误、考生报名后更改电话号码或其他自身原因不能联系到考生本人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凡参加考试、体检及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江门市蓬江区临聘教师岗位表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2024年江门市蓬江区临聘教师招聘报名表

  4.报考人员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承诺书

  江门市蓬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

            2024年6月26日

相关附件:

福建宁德霞浦县2024年中小学新任教师补充招聘的公告

根据《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4年霞浦县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批复》(宁人社批复〔2024〕4号)、霞浦县教育局 霞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霞浦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霞教〔2024〕19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霞浦县新任教师招聘目前尚有部分岗位职数空缺,经研究安排补充招聘中小学教师27人,现就霞浦县中小学新任教师补充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要求见《2024年霞浦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补充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本次补充招聘对象:参加2024年4月6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全省统一笔试,第一轮未被聘用且符合我县招聘岗位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成绩报告单。

  1. 2024年应届毕业生各岗位所需的证书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报考时注明2024年应届毕业生)。

3.教师资格证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4.笔试综合成绩(折合100分)50分及以上。

三、报名、面试有关工作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2日18:00前,应聘人员填写《2024年霞浦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补充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报告单,发送到指定邮箱:xpxjyjrsg@163.com,逾期不再受理。应聘者报名时必须提供准确的报考信息,县教育局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信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1个岗位,且不可跨县(市、区)报名。第一轮已被聘用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③在读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④现役军人;

⑤有精神病史的;

⑥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

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2.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笔试成绩:参加2024年4月6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的成绩,报名时需提供成绩报告单。

4.加分:符合政策文件要求的服务基层项目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可以享受笔试成绩加分。

加分项目直接加入笔试综合成绩总得分。享受加分对象应在网上报名时,填报享受加分情况,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等相关证件材料于2024年7月12日前到霞浦县教育局人教股登记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5.面试:招聘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岗位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计分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150×100)×50%+面试成绩×50%。

面试要求参照《2024年霞浦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

6.入围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霞浦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pu.gov.cn/zwgk/bmxzdt/)和霞浦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7.参加面试的考生由教育局负责通知,若面试人选在面试前放弃资格,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当天,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8.进入面试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7月14日(星期日)正常上班时间。复审对象应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霞浦县教育局人教股(霞浦县松山街道万安路1号县教育局4楼)参加资格复审: 

①《2024霞浦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补充报名表》(附件2)1份;②身份证;③户口簿;④毕业证、学位证;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⑥教师资格证。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单位人员)。逾期不参加资格复核或经复核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

四、招聘工作有关规定

 

1.新招聘教师均按聘用合同管理并实行服务期限,要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未达规定年限的不能申请调动,服务期未满五年的不得调离本县教育系统。

2.新招聘的相同岗位的教师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选择相关学校岗位。

3.同职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到指定医院体检,凡身体有不符合招聘教师有关规定的不予聘用,其名额按学科依次递补。

4.如果招聘的对象未按时到岗,则取消其招聘资格,其名额按学科依次递补。

五、其它

1.考生咨询电话0593—8831636。

2.本公告由霞浦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 件1.2024年霞浦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补充计划表

2.2024年霞浦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补充报名表

 

 

                                                   霞浦县教育局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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