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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2024年公开招聘广州增城外国语实验中学事业编制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2024年公开招聘广州增城外国语实验中学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广州增城外国语实验中学是增城区人民政府委托广州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管理,由广州外国语学校全面管理的区属公办初中学校。学校东临增城石滩绿湖国际,北临增城高铁站(距学校十分钟路程),西临珠三角环线高速。学校占地面积约14万平方米(约合223亩),校区内设有教学楼、教学辅助用房、图书馆、礼堂、体育馆、教师和学生宿舍、食堂、地下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学校秉承广州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博学、雅正、融合”的办学理念,倡导博雅和美教育,开启学生心智,发展学生个性,着力培养博雅学子。

  为满足学校长远教育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广州增城外国语实验中学事业编制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对象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共招聘中学教师16名,具体岗位人数、学历和专业等条件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教师。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24年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具体岗位招聘人数和条件见岗位需求表(附件1)。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方案规定的相关条件可报考相关岗位。

  在本招聘年度增城区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已确定为体检对象的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现役军人,或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7.增城区在职在编教师;

  8.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岗位资格条件

  1.学历和学位条件。应聘人员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材料。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条件要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得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等于报考专业。岗位需求表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如应聘人员(含国、境外学习人员)所学专业名称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国、境外学习的须提供课程名称中文翻译材料),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职业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具备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不含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

  4.年龄条件。应聘人员具有本科、研究生学历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1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应的中学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资格的,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15日及以后出生)。

  5.其他条件。符合岗位需求表中所列的其他条件。

  所有拟聘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普通话、英语水平等证书,否则按不符合资格条件处理,用人单位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和有关材料、填写个人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6月15日9:00至2024年6月21日17:00。报名时间结束将关闭报名系统,逾期不接受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2.应聘人员务必填写准确的手机号码,并确保通信正常。届时相关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形式及时发送给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3.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名系统自动根据考生填写的居民身份证号等资料,对报考人员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条件进行校核。应聘人员须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并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负责。

  4.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才准予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考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5.招聘的有关事项会及时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c.gov.cn,位置:工作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和报名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及时关注网站栏目的相关信息。建议应聘人员同时关注 “增城教育”“广州增城外国语实验中学”等有关微信公众号。

  (四)考试网上确认与打印准考证

  1.网上成功报名的应聘人员(含免笔试的应聘人员)须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网上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免笔试的应聘人员也须考试网上确认。

  2.网上确认时间:2024年6月24日9:00至2024年6月25日17:00。

  3.打印准考证。完成网上考试确认的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6月27日15:00至笔试前。

  5.考试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时间在报名网站和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公布(位置为“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公告,请应聘人员留意网站信息。

  四、考试

  (一)笔试

  1.时间:初定2024年6月29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地点:广州增城外国语实验中学。

  3.内容:笔试内容为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学科知识、专业素养和思维能力等。

  4.笔试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5.公布笔试成绩后,应聘人员对本人成绩有疑问的,可在公布成绩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成绩复查申请一次。核查限于下列范围:

  (1)主观题、客观题有无漏评;

  (2)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

  (3)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

  6.招聘组织单位自收到核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确有错误的,招聘组织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应聘人员。

  7.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入围线同分者一并进入。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照合格的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

  8.笔试成绩按40% 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二)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在网站公告。

  1.进入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本人凭身份证、准考证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资格复审材料表》(附件3)所需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并按序号顺序装订好复印件,按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2.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3.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发放《资格复审不通过告知书》告知相关事由。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有异议,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复审。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送达本人。复审期间,相关岗位面试时间相应顺延,招聘组织单位及时告知入围面试人员。

  4.应聘人员须本人到场。因资格复审不通过取消面试资格后,在相应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

  5.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复审资料不齐全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6.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

  1.时间和地点:初定2024年7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在网站通知)。

  2.面试采用无生授课与问答的形式进行。中学体育与健康教师岗位采用专业技能测试和无生授课与问答的形式进行。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

  4.面试结束后,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聘人员签名确认。

  5.未按时参加面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6.面试成绩按60% 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四)综合成绩计算

  1.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应聘人员可登录有关网站查询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免笔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不折算比例)。考试各环节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面2位小数。

  2.同一岗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综合成绩及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和主评委评分均相同,且影响确定体检人选的,由招聘单位对相关人员增加一次面试,并按此次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各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一)体检人选名单和体检时间、地点在网站公布。

  (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医院出具的复检结论为准。

  (三)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执行。

  六、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与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拟聘用人员须保证在2024年8月10日之前报到。如未按时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三)获聘人员为增城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增城区公办学校岗位聘用和工资福利规定执行。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5日(含当日)。

  七、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暂无法提供中、高级岗位及待遇。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聘用后只能聘用到初级岗位,享受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待遇。试用期满后,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争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应聘人员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资格的应聘人员须作出不主动放弃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须承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一经报考视为作出承诺。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指定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者无关,希望应聘人员不要相信社会的传言。要及时查阅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有关信息。

  (五)本次招聘不负责解决聘用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工作、入学等问题。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聘用人员应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七)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c.gov.cn,位置:工作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公布,请参加招聘的应聘人员自行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八)本次招聘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20-82991921、020-82991925(工作日9:00-12:00、14:30-18:00)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监督电话:020-82662915

  

  附件:1.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2024年公开招聘广州增城外国语实验中学事业编制教师(第二批)岗位需求表.docx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资格复审材料表.docx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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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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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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