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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教育系统招聘6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教育系统招聘60人公告

为做好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按照《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和招聘单位实际需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四)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五)坚持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人数、岗位设置及对象

(一)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本次公开招聘教师6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本次招聘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大学生退役士兵)24人;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18人;其他岗位为普通岗位。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报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2年度、2023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应届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2)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应聘人员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15日(不含)至2006年6月15日(含)期间出生;

2.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要求以《岗位表》规定为准;

3.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

4.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否则不得报考;

5.2024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含)、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聘用文件下发时间;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无特殊说明截止至2024年6月15日(报名开始日前,不含报名开始日);

6.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须为2024年6月15日(含)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4年6月15日(含)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7.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8.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曾受到过师德师风相关处分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及交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证书以及与岗位相关的其他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向招聘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见《岗位表》)。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http://www.bfrsks.com/  

2.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1)“项目人员”及“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5日9:00-2024年6月16日16:00;

审核时间:2024年6月15日9:00-2024年6月16日20:00;

交费时间:2024年6月15日9:00-2024年6月16日22:00。

(2)“项目人员”及“高校毕业生”岗位核减或取消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6月17日8:30

(3)普通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2024年6月21日16:00;

审核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2024年6月21日20:00;

交费时间:2024年6月17日9:00-2024年6月21日22:00。

请应聘人员选择好岗位后尽早报名,防止报名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

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3:1。定向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将核减或取消涉及岗位并调整为普通岗位。已报调整或被取消且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改报其它岗位。普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在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开发区教育局公众号和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3.报名流程及相关要求

(1)点击“网上考务——网上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2)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报名环节。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考试诚信承诺书》,报名即默认签署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及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应聘人员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名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连续、准确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须填写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等学习经历,须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前的工作经历,须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的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是否已过最低服务年限,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含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简历中须详细填写本人服务基层的项目类别(“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退役士兵)以及服务基层的地点及起止时间,说明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否则不予审查通过。

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度、2023年度应聘人员,需要填写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单位。

(4)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审核,请应聘人员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5)应聘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或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经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6)应聘人员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资格复审环节还需提供《报名信息登记表》并本人签字,凡是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均被默认同意报名信息承诺书。

(二)资格初审及缴费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开发区教育局组织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集中资格审核。按照报考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所填报的《报名信息登记表》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对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点击“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3.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要求在报名网站进行交费,交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成功。考试收费120元/人(其中报名费20元,考务费50元/科)。因个人原因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报考岗位被取消但已完成缴费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会电话沟通办理退费。

4. 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以及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免交考务费,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考务费。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符合减免条件的应聘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缴后退方式进行。报考者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下载填写附件2《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同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关证明材料(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扫描后合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bfrcjt@sina.com,审核无误后减免费用在1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5.在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所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6.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证明电子扫描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确保验证期限在资格审查结束前有效;

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应聘人员还须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

(4)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制作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www.cltt.org/)中的普通话成绩查询页;

(5)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或提供服务地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

(6)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须提供所在学校(学院)专业设置的相关证明材料;

(7)城乡低保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关于本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低保证明在2024年6月15日以后由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低保证应有2024年1月1日以后有效的年检信息,没有年检信息的,由当地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在原件上另行加盖公章,要求落款时间在2024年1月1日以后。审批确认权限下放的地区,可由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相关证明;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7.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及时下载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并于2024年6月24日9:00——6月29日早8:00前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考时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笔试准考证》方可进入考点。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分为教育综合知识和所报岗位专业知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内容。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

2.笔试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所有应聘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3.笔试时间:2024年6月29日上午 8:30-11:30。

笔试地点等信息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社保卡)和准考证并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等文具参加笔试。

4.政策加分

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1.25分。

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登记表,因弄虚作假或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因个人错填、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5.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6.笔试总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由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在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开发区教育局公众号和报名网站上公布。笔试总成绩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开发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从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之比,下同)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不足3:1的,本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3.应聘人员应提交资格初审时上传的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护照、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4)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由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存放档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单位盖章、法人签字,并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报考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报名费、考务费不予退还。

5. 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在该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末位分数一致一同进入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五)面试

1.面试工作由开发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含理想信念、心理素质及专业知识等)和教育教学能力。

2.面试根据岗位要求采取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并当场公布。

3.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护照、社保卡)、《面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所有岗位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各岗位以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导致超出招聘计划数的,以并列者的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取面试成绩较高者,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总成绩末位的应聘人员另行加试,加试内容为试讲,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取加试成绩较高者,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加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开发区教育局公众号和报名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

(1)体检工作由开发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并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

(1)由开发区教育局组织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考察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由招聘单位确定。考察结论报开发区教育局和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经招聘单位上报开发区教育局,并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2)严格教师准入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师德考察,开发区教育局须对应聘人员进行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

(3)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1.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开发区教育局公众号和报名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开发区人社局备案。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期达到3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2)应聘人员未能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

(3)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4)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5)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五、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如发生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二)建立应聘人员公开招聘考试个人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及诚信管理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扰乱正常招聘秩序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招聘单位对报名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开招聘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中,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空缺岗位时,均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只递补1次。公示后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在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开发区教育局公众号和报名网站上发布。

本公告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475-8259802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471-5186944

监督电话:0475-8259827             

附件:

1.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2.报名信息登记表.xlsx

3.考试诚信承诺书.doc

4.减免报考费申请表.docx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

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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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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