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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市青田县2024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招聘)6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丽水市青田县2024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招聘)60人公告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74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108号),2024年青田县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共60名。现将有关招生(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对象及计划

1.招生(招聘)对象。2024年报考浙江省普通高校、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志从事教育事业,并愿意与青田县教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学生。

2.招生(招聘)计划,定向培养院校及岗位。

序号

需求学科

培养

高校

培养专业

户籍要求

计划

人数

备注

1

小学全科

丽水学院

小学教育(师范)

青田县

7

 

2

小学全科

温州大学

小学教育(师范)

青田县

3

要求高考成绩不低于特

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生源

不足时可降20分录取。其中高中英语学科高考外语单科成绩

不低于 120 分。

3

初中语文

杭州师范大学

汉语言文学(经亨颐实验班)(师范)

青田县

6

4

初中数学

杭州师范大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经亨颐实验班)(师范)

青田县

6

5

初中英语

杭州师范大学

英语(经亨颐实验班)(师范)

青田县

3

6

初中科学

杭州师范大学

科学教育(师范)

青田县

4

7

初中社会(思想政治教育)

杭州师范大学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青田县

4

8

高中语文

浙江师范大学

汉语言文学(师范)

青田县

4

9

高中数学

浙江师范大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丽水市

4

10

高中英语

浙江师范大学

英语(师范)

青田县

3

11

高中物理

浙江师范大学

物理学(师范)

丽水市

3

12

高中化学

浙江师范大学

化学(师范)

青田县

2

13

高中政治

浙江师范大学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青田县

2

14

高中历史

浙江师范大学

历史学(师范)

青田县

2

15

高中地理

浙江师范大学

地理科学(师范)

青田县

2

16

特殊教育

浙江师范大学

特殊教育(师范)

青田县

5

合计

60

 

二、招生录取

按照“公开公正、择优选拔、协议管理”的原则,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安排在相关高校各专业提前批录取。

1.填报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第一专业志愿填报丽水学院、温州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相关专业,否则志愿无效。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相同时按位次),按照青田县招生计划 1﹕1.2 的比例,向有关高校提供考生名单,招生院校将考生名单发至青田县教育局。

2.面试与体检。青田县教育局根据高校提供的名单,会同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适应性面试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应当即时提出复检要求,安排复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且只能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生放弃、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根据面试合格考生的高考成绩从高到低递补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期间,填报本志愿的考生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不出远门。

3.公示。对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对象,并在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青田人社公众号、青田教育公众号公示3天。

4. 签订协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青田县教育局经商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按招生计划1∶1比例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将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名单报相关招生院校。

符合条件的考生签订就业协议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青田县教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

5.录取。各招生院校在全省统一规定时间内,将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6.备案。录取工作结束后,由招生院校将最终录取的定向培养学生名单抄送青田县教育局、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学习费用

经高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由学生本人支付,待毕业分配转正后由县政府给予一次性补助人民币2万元,具体按签订的协议执行。协议明确双方违约责任,并严格履行。定向培养生可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四、就业待遇

凡报考定向培养并录取的学生,毕业后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由青田县教育局统一调配到高中学校和农村小学、初中学校工作,服务期不少于6年。毕业后未按要求到岗就业造成违约的记入征信档案。毕业后未到青田县教育系统就业或服务期未满离开的,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按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约定偿还一次性补助金和缴纳相应违约金。其他有关事项在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中约定。

学生在毕业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并通过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签订聘用合同,进入教师编制,职称及工资待遇按省政策执行。

本公告由青田县教育局、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6822583、6822270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田县教育局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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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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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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