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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市苍南县2024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招聘)2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温州市苍南县2024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招聘)25人公告

为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储备优秀教育人才,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74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108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苍南县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参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立志为苍南教育事业服务的苍南户籍考生(其中报考特殊教育学科的,可放宽至温州户籍考生)。

二、招生计划

2024年苍南县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招聘)计划为25名,培养层次本科,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其中中小学体育<足球>安排在体育类提前进行),具体培养院校等详见附件。

三、招生(招聘)录取程序

定向培养实行“高考招生与公开招聘并轨”政策。按照“公开公正、择优选拔、协议管理”原则,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志愿填报。符合条件考生按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只招第一院校第一专业志愿报考的考生。详情请及时关注浙江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

(二)面试。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总分(或体育类专业综合分)从高到低(相同时按位次),按照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将考生名单提供给相关招生院校,并由相关高校将名单抄告苍南县教育局。苍南县教育局联合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考生进行户籍审核、面试,面试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

(三)体检。苍南县教育局组织面试合格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并即时告知考生体检结果,考生如有疑义应当即时提出复检要求,否则视作自动放弃复检。复检由苍南县教育局组织并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且只能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高校在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范围内,根据招生计划数按高考总分(或体育类专业综合分)从高到低(相同时按位次)确定拟录取定向培养考生,并由县教育局按要求公示3天。

(五)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由苍南县教育局商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与考生、培养高校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签订协议时,考生需携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签订协议之日尚未满18周岁的考生,需监护人一并提供身份证明,共同签字)。苍南县教育局将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

报招生院校。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面试不合格和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可依次递补。

(六)录取。各招生院校在全省统一规定时间内,将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进行投档,相关高校按规定录取。被录取者由招生院校发送录取通知书,未录取者不影响同批次其他院校的正常录取。

四、就业与待遇

1.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按照定向培养就业协议,采取竞争择优的办法,统一调配到具有事业编制的中小学教师岗位任教,具体办法由苍南县教育局会同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议确定,确定后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服务期限不得少于6年。如无特殊原因,未按期完成学业、不能正常毕业的,苍南县教育局不再负责落实就业任教工作。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不按协议到我县中小学教师岗位任教的,应按协议承担有关违约责任,且3年内不得报考苍南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同时上报征信部门将该生纳入征信黑名单。具体履约要求在定向培养协议中明确。

2.录取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各项费用,由考生先行缴纳。毕业并落实岗位后,见习期满的,由苍南县财政给予每人一次性3万元补助。

五、其他说明

1.因录取工作时间较紧,考生填报志愿后,近期尽量不要离开本县范围并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以免无法及时参加面试、体检、签订协议而影响录取。面试、体检时间预计在6月28日-7月2日,具体时间以苍南县教育局正式通知为准。

2.因体检初检、复检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生在体检前期应加强健康管理,避免因暂时的身体原因(如感冒、疲劳、饮食不当、情绪因素等)影响体检结果。

本公告由苍南县教育局、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咨询电话:0577-64758278(苍南县教育局人事科);钉钉群号:24170030158(苍南县2024年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咨询群)。

点击查看>>>

2024年苍南县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招聘)计划表

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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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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