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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喀什地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新疆喀什地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教厅〔2022〕73号)、《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24〕177号)精神,经研究,2024年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452名,其中高中教师229名,初中223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等。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品德条件。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3.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对体检中隐瞒病史的(心理、精神类疾病等),一经发现,予以解除聘用。

4.年龄条件。报考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6日及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取得国家级一级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并取得相应足球教练员资质(D级以上)退役运动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6日及以后出生)。

5.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国外、境外院校毕业的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近)。(详见附件2)

(2)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由学校教务处出具能按时毕业证明(注明姓名、身份证号、专业、学历层次、入学时间及毕业时间,是否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毕业证书、相应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

6.普通话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7.教师资格要求:报考人员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高中学段须具备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初中学段须具备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须在办理入职手续前取得。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的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已在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解除人事关系或相关手续未办结的;

2.现役军人;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公职的;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截止至2024年6月6日(含当日)。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调剂、公示、岗前培训、办理聘用手续。

(一)网上报名(2024年6月7日10:00至2024年6月18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以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为识别依据,多报无效。对恶意报名者视为扰乱报名秩序,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考生可登录考试平台(网址:https://gl.yks365.net/ptr/redirect/ksbm)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上传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照片,国外、境外院校毕业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扫描件(jpg格式,个人免冠照片大小10~200kb之间,其他证件照片大小10~600kb之间)。退役军人报考的,还须上传退役军人相关证件原件照片;退役足球运动员报考的,还须上传退役运动员相关证件原件照片。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考生网报操作后,应及时查看网报是否成功,因个人操作失误导致报名失败,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须认真填报,报名提交的材料须清晰完整,报名成功则不能更改信息,因考生本人理解错误、填写错误或辨认不清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3)考生填报的通讯方式应准确有效,并保证在报考期间联系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初审(2024年6月11日至6月19日)

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查方式进行,由喀什地区教育局根据考生网上报名时所填写信息进行审查,考生于2024年6月10日-17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打印准考证(2024年6月24日10:00至6月28日20:00)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考生可登录网址:https://gl.yks365.net/ptr/redirect/kszkz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籍证明或身份证领取凭条)参加笔试,参加笔试考试人员要认真熟悉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并妥善保管,除规定时间外,不再开放准考证打印通道。

(四)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6月29日(语文学科:上午10:00至12:30,其他学科:上午10:00至12: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记载为准。

2.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根据岗位要求,分科目、分学段进行。语文学科总分120分,学科专业知识90分、教育综合知识30分;其他学科总分100分,学科专业知识70分、教育综合知识30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中学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运用能力,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察考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3.笔试成绩查询:2024年7月2日至7月4日考生可登录网址:https://gl.yks365.net/ptr/redirect/kszcj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考生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于成绩公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喀什地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书面申请后进行核分,逾期不予办理。

4.确定面试人选:笔试阅卷结束后,喀什地区教育局根据招聘计划对笔试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者,无面试资格。

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考生名单。达到1:3比例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考生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进行递补。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将不再公布。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4年7月4日—2024年7月5日,资格复审地点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网站(http://jyt.xinjiang.gov.cn/)和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网址:http://www.kashi.gov.cn)进行公告,复审形式为现场复审。考生须提供以下复审材料: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普通话证原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退役军人报考的,还须提供退役军人相关证件原件。退役足球运动员报考的,还须提供退役运动员相关证件原件。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未取得学位、学历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

(六)面试

面试时间:2024年7月6日至8日。面试相关事宜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将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网站(http://jyt.xinjiang.gov.cn/)和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网址:http://www.kashi.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面试内容及方式: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教育教学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面试教材为自治区中学现行教材,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面试由“试讲”和“答辩”两部分组成,考生根据所报岗位学段学科,从面试组织部门准备好的教材中现场抽取一节课,在规定时间内准备一份教案,然后试讲,试讲完毕后答辩。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除“试讲”和“答辩”外,还须进行专业测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成绩汇总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算总成绩,考生可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网站(http://jyt.xinjiang.gov.cn/)和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网址:http://www.kashi.gov.cn)查询本人总成绩。

(八)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入围体检环节,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采取加试,加试成绩高的入围体检环节。对体检未到或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组织和要求。体检时间和地点由各设岗县(市)按规定自行确定,体检应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并在总成绩公布后及时通知。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喀什地区教育局批准指定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九)考察

各设岗县(市)对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等情况。同时,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教规〔2023〕8号)等要求对体检合格考生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进行考察。考察中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调剂

对资格复审、面试合格、体检考察递补后,因岗位招聘数量所限而未能入闱体检的人员,如有其他空缺岗位,可进行调剂。根据岗位空缺情况,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同学段、同学科原则,在县(市)域内调剂空缺岗位。调剂须征求考生意愿,调剂前与招聘县(市)教育局签订书面协议。面向退役军人设置的岗位仅限报考退役军人岗位人员调剂。报考的岗位被调剂考生由县(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体检、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

喀什地区教育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网站(http://jyt.xinjiang.gov.cn/)和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网址:http://www.kashi.gov.cn)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下一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岗前培训

新聘教师岗前培训由各县(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由各县(市)教育局确定。培训的主要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等,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培训合格后,按各县(市)规定时间报到上岗,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三)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教师报到后,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应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新聘教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招聘教师的档案必须在2024年8月15日前提交招聘县(市)教育局。

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喀什地区教育局将建立教师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提供虚假材料的、考试违纪的、同意调剂后不到岗的、逾期不报到的考生三年内不能参加喀什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

(三)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信息发布

教师招聘考试信息均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其中:

(一)招聘公告、招聘岗位表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网站(网址:http://jyt.xinjiang.gov.cn/)、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网址:http://www.kashi.gov.cn)发布。

(二)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公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等信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和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发布。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通知为准。

六、相关事项

(一)喀什地区教育局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本《公告》由喀什地区2024年中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咨询及监督电话:

喀什地区教育局:0998-2537992

喀什市教育局:0998-2870322,17809988701(刘老师)

伽师县教育局:0998-6736992,15099008585(陈老师)

英吉沙县教育局:16690096055,19909984521(李老师)

麦盖提县教育局:0998-7846190,13119987958(赵老师)

莎车县教育局:19039908660(王老师),18699845921(蒋老师)

泽普县教育局:0998-8248612,18706960907(谭老师)

叶城县教育局:0998-5797601,15199358469(吴老师)

巴楚县教育局:0998-6217327,15352580861(苗老师)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0998-3421757,

15739932612(王老师)

喀什第二中学:13899156769(刘老师)

网络报名技术支持电话:15002935371(段老师)

纪检监督电话:0998-2307727,0998-2532846

附件:

1.喀什地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表

2.喀什地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专业参考目录

喀什地区2024年中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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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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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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